三友化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30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证监发[2001]102 号)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履行诚实、勤勉、独
立的工作职责,就公司 2019 年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进行了审
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基于其正常生产经
营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不涉及关联交易,可有效提升公司资金
整体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张文雷 杨贵鹏 李晓春 邓文胜 郑瑞志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