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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友化工: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20-07-21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唐山三友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

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我们在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经

验、职业操守等情况全面了解的基础上,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

责;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

引》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关于董

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提名人的提名资格、提名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李晓春、杨贵鹏、邓文胜、赵璇、陈爱珍



                                               2020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