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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友化工:独立董事关于聘任第八届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08-07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第八届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 号)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作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履行诚实、勤勉、独立的工作职责,就公司拟聘任王铁英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聘任郑晓晨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陈炳谦先生、周学全先生、王
习文女士、张云先生、孙立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晓明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兼总工程师;聘任姚志强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韩力锋先生为公司总经
济师;聘任刘印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在对公司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职业
操守等情况全面了解的基础上,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
    2、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八届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邓文胜、赵璇、陈爱珍、陈胜华、赵向东


                                                         2020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