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第八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履行诚 实、勤勉、独立的工作职责,认真审阅董事候选人王永钢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 料,就公司变更第八届董事会部分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王永钢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够胜任公司董事 职务。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我们同意王永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 独立董事:邓文胜、赵璇、陈爱珍、陈胜华、赵向东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