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化工: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14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化工”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的工作中,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
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严格审核提交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1、邓文胜:男,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市中银律师所律师、北
京市华联律师所律师,现任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天
津天大求实电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友化工独立董事。
2、赵璇:男,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汉族。清华大学环
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士、博士毕业。现任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三友化工独立董事。
3、陈爱珍:女,经济学硕士,律师,汉族。曾任山西大学助教、
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律师,石家庄
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友化工独立董事。
4、陈胜华:男,汉族,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
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曾任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北京华夏
正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委员会荣誉主任、高级合伙人,
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援助与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北京注册
会计师协会政务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导师、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5、赵向东:男,满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历任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科长、外贸处长、副总
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副会长;
中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顾问。现任北京瑞丰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时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北京中材汽
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固德复材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南通复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三友化工独立董事,上海凯
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中国国际咨询公司特聘专家。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会议 7 次。我们
通过现场及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按时参加了公司本年度历次股东大
会、董事会。我们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对公司重大事项议案认
真了解、仔细查验和研究,依据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审慎行使表决权,
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历次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决策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
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会 实际出席 应参加 实际出席
姓名 次数 董事会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邓文胜 7 7 3 3
赵 璇 7 7 3 3
陈爱珍 7 7 3 3
陈胜华 7 7 3 3
赵向东 7 7 3 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或提名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各委员会工
作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我们对本
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
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 (共召开 5 次) (共召开 2 次) (共召开 1 次) (共召开 2 次)
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邓文胜 5 5 2 2 - - 2 2
赵 璇 5 5 2 2 - - 2 2
陈爱珍 - - 2 2 1 1 2 2
陈胜华 5 5 2 2 - - - -
赵向东 - - 2 2 1 1 2 2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为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参会期间我们积极对公司进行现场
考察,深入对公司生产经营运作及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运
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
挥监督和指导作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
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
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
了我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良好的
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
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重大投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必要时均发表了自己的独立意见,积极有
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
行了认真审查,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履行
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价格
公允、等价有偿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未发生违规担保事项,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均
为各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被担保的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均
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不存在担保风
险,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担保程序合法、合规,并及
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
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2 三友 01”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 9 亿元。公司能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
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董事发生了变更。我们对公司新任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
我们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存
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情形。相关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现有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及有关考核激励规定,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工作要求,及时披露
了《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和《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对
2021 年度业绩预增情况、预增主要原因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披露。
(六)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聘请中
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
机构,未发生改聘。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对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准则,未发现该所工作人员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保证了公
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自上市以来,公司在努力保持经营业绩稳定增长的同时,始终不
忘回报投资者,坚持现金分红,让股东共同分享企业成长收益。2022
年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时结
合公司 2022 年度生产经营规划及资金需求,2021 年度公司拟定了如
下利润分配预案并顺利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总
股本 2,064,349,4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45
元(含税),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05,765,614.76 元,占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2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
一年度。2021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公司以 2022 年
5 月 18 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该利润分配方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第十条规定。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
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
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的利益诉求,重视对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及相关主体历年来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进行了核查,承诺各方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
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规定,相关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了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5份,有效维护了中小股东
的知情权,提高了公司的市场信誉和社会形象。公司整体运行规范有
序。公司2021-2022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被上交所评价为 B(良好)。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
的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的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每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合法合规,会议通知及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予以
回避。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
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规范运
作、 认真履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以及持续发展提出合理建议。2022
年度,我们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严格按照 《公司
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审议,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四、总结
2022年,公司运作规范,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内控制度体系健全,
财务运行合规、健康,关联交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
公正,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
作用。
2023年,在全面注册制背景下,我们将继续加强新规学习,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和规定,谨慎、
认真、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判
断原则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加强与公司董事
会各成员、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水平
和经营业绩做出努力,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确保公司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邓文胜 赵璇 陈爱珍 陈胜华 赵向东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