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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电股份:*ST湘电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04-01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湘电

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湘电股份审计委员会年报工

作规程》、《湘电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制度规定,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

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面

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何进日、周健君、汤鸿辉、

温旭辉、陆国庆组成,何进日任主任委员,其中何进日、温旭辉、

陆国庆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其中 1 次为现场会

议,3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共审议议案 10 项;另召开 1 次

与 2018 年度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 4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9 年度财务

预算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内控检查评价工作总结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审计工作规划的议案》。

    (二)2019 年 4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三)2019 年 8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公司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四)2019 年 10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五)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见面沟通会,会议议题如下:

    1.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的汇报并交换意见;

    2.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的汇报并交换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 2019 年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经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信所”)为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组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大信所提

交的公司 2018 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就审计的

工作范围、整体审计工作进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及重点领域等,

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交流,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

相关工作。审计组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

在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听取年度审计工作情

况的汇报,最后对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

行表决,形成决议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大信所自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一直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要求,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

行审计。鉴于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

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审议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19 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计,对内

部审计部门提出专业性指导,促使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9 年 4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与审计师见面沟通,听取年

审注册会计师关于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2018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的汇报并交换意见,随后召开现场会议对公司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进行审议,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2019 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19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对财

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一致认为公司财务

报表编制规范,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审议了 2018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配套指引》

的要求编制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内控实际情

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各业务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经营

运作,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针对湘电风能外购件质量问

题和国贸公司贸易风险事件,要求公司加强风控管理,完善风险

识别体系,强化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经营风险。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19 年,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大信所进行

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会议或其他沟通方式听取

了各方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工作,以求提高完成相关审计工

作的效率,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湘电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

度》、《湘电股份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以及《湘电股份独立

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0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有效地

履行职责,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维护公司的整体利

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何进日、周健君、汤鸿辉、温旭辉、陆国庆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