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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2-01-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
行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对湘电股份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
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杨萌、李雨修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2 年 1 月 7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李雨修、黄卫冬、陈俞名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自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来的“三会”文件;
    4、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1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日,湘电股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
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
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
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公开信息检索,保荐机构认
为:截至现场检查日,湘电股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对公司高管
人员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日,湘电股份资产完整,人员、机
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保荐机构核查,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湘电股份严格遵照执行了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制度和协议的约定,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其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公司
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法违
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以
及相关人员的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湘电股份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
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较为规范,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相关的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
(六)经营状况
    经核查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重要采购销售合同、定期报告及
临时公告等,并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
场检查日,湘电股份业务正常开展,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湘电股份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
对外投资情况和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问题,无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湘电股份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中信证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
对湘电股份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中信证券认为:
自上市以来,湘电股份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湘
电股份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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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   萌                        李雨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