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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电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09-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湘潭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
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
湘电股份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抢抓国省“双碳”战略机遇,充分利用公司节能产品和技术优势,通过业务模
式创新,快速打开公司“双碳”业务市场,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湘电股份拟与控
股股东湘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湘电电气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电气”)、核心员工等共同出资组建“湘电智慧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或“新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后续根据业务
需要可分期增加注册资本),股权比例为:湘电股份占股 60%、湘电集团占股 30%、湘
电电气占股 6%、员工持股平台占股 4%(员工持股平台若未取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准,
则该 4%股权由湘电股份认缴出资并持有),所有股东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3-12-23

    3、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电工北路 66 号

    4、法定代表人:周健君

    5、注册资本:107000 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184686763Y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8、经营范围:湖南省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电气机
                                       1
械及器材,电子设备,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销售;电梯的销售;
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对外贸易;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与施工、代
办电信业务、金属制品、化学原料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
应(限分公司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9、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1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5.91%
     2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26%
     3     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8.43%
     4     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75%
     5     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1.65%
                             合计                                            100.00%

    10、经营状况:根据湖南华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
编号:华辉审字(2022)第 291 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湘电集团总资产为
1,537,912.82 万元,净资产 180,763.95 万元,2021 年度总经营收入 432,654.71 万元,净
利润-1,206.12 万元。

    11、资信情况:湘电集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12、关联关系:湘电集团为湘电股份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15.67%。

    (二)长沙湘电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长沙湘电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02-26

    3、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 290 号厂房

    4、法定代表人:贺玉民

    5、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R4LCJXC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电气技术、电气成套、机电设备、电机的研发;电气设备的研发、
生产;电气成套的生产;智能装备、机电设备、电机的制造;实验室成套设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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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电气机械设备、电气成套、机电设备、智能装备、电机销售;软件开发;电子
电气设备测试实验;科研成果的研发、孵化及转化;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科技成果鉴
定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
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 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
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
业务)。

    9、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1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00%
                            合计                                              100%

    10、经营状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湘电电气总资产为 3,622.92 万元,净资
产 3,212.79 万元,2021 年度总经营收入 725.11 万元,净利润 134.61 万元。

    11、资信情况:湘电电气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12、关联关系:湘电电气为湘电股份全资子公司。

     三、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湘电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290号。

    (四)注册资本及股东构成:注册资本5000万元(后续根据业务需要可分期增加
注册资本)。股权比例按照湘电股份占股60%、湘电集团占股30%、湘电电气占股
6%、员工持股平台占股4%(员工持股平台若未取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准,则该4%股权
由湘电股份认缴出资并持有),所有股东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五)办公地点:租赁长沙湘电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相关场地。

    (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储能技
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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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新能
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泵及
真空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
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排放权交易服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七)治理结构:组建后的新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股东通过股东会、董
事会行使权利,用人用工、薪酬体系、机构设置、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按公司章程
运作。设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监事
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经理层由董事会进行选聘。

    (八)业绩预测和投资回报:新公司主要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和产品销售获取利
润。预计到新公司组建第四年实现收入约100,000万元、利润总额21,400万元。

    (九)投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一是国内外同行业加速进军储能、高效节能行
业,可能对新公司的市场主导地位和市场占有率构成威胁。防范措施:通过持续的技
术进步、迅速的市场反应能力以及较低的产品成本,并在利用现有销售渠道基础上,
不断拓展市场,增强产品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及与国外企业的竞争力。二是未来的
部分订单是以投资换市场,是在产品交付后才分阶段进行付款,承接的项目将面临产
品质量、交付进度的问题,这会给新公司带来一定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与产品供
应商在质量、交付进度等关键事项上的责任和风险分摊机制,共同防范相关风险。

    四、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方案及定价依据

    湘电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后续根据业务需要可分期增加注
册资本)。股权比例按照湘电股份占股 60%、湘电集团占股 30%、湘电电气占股 6%、
员工持股平台占股 4%(员工持股平台若未取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准,则该 4%股权由湘
电股份认缴出资并持有),所有股东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本次共同对外投资,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及关联方按照协
议约定份额平等地对湘电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出资。

    五、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甲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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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长沙湘电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一)注册资本、出资方式、股权比例、出资时间

    1、注册资本

    新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根据新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三方可协商增资或引
入其他合作方。

    2、股权比例和出资方式

    甲方:湘电股份,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3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4%,于
2022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

    乙方:湘电集团: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于
2022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

    丙方:湘电电气: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于2022
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

    3、若引入其他合作方,其出资以货币为主。

    股东不按照上述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新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按本协议
的约定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出资证明

    新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
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三)股权转让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向股东以外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
                                      5
其它方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以新公司章程规定为准。违反上述规定的,其
转让无效。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湘电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公司抢抓国省“双碳”战略机遇,充分利用
公司节能产品和技术优势,通过业务模式创新,快速打开公司“双碳”业务市场,推动公
司战略目标实现。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
审阅了《关于组建湘电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对有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
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严格遵循了公平、
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年 8 月 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会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湘电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关
联董事周健君先生、敖琢先生、陈鸿鹏先生、舒源先生、张越雷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
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组建湘电智慧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将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
                                         6
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意将
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2、公司与控股股东湘电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湘电电气、核心员工等共同出资组
建“湘电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其
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切实可行。我们认为此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
项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全票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意见如下:本次交易严格遵循了
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董事周健君
先生、敖琢先生、陈鸿鹏先生、舒源先生、张越雷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会议的
表决程序及方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节能产品和技术优势,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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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杨     萌              李雨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