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八届三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8-10-19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111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公司八届三十次监事会议的通知
和材料,并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姚卫平监
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 5 人,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临 2018-112 号《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监事会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和调整,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关于公司 2018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监事会对 2018 年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
上市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
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18 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8 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
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
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