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独立意见 作为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 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预案”相关资料,现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就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 下,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可 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投资理财业务事项。 独立董事:李小军、郭云沛、平其能、刘珂 2018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