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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昆药集团:关于追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19-03-23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2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采购交易,属于为保证公司正常销售业务需求发生的
              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保证公司生产经
              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双方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地进
              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刊登了《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公告》,2018 年,公司旗下子公司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之
           子公司云南昆中药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中药大健康”)因正常业
           务经营,向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销售大健康日用品。全资子公司湘西华方制
           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西华方”)受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委托,向其销售茯苓、南板蓝根等中药材。全资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
           司之子公司玉溪昆药商业福满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商福满堂”)因正
           常业务经营,向股东玉溪市福和堂大药房销售药品。上述交易的发生属于为保证
           公司正常销售业务需求发生的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申请追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
           体情况如下:
           一、    追加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                                                              占同类交
                                                                      2018 年度   2018 年
交易方        品或劳务等进一步                关联人                                        易的比例
                                                                      追加金额    发生额
                    划分                                                                      (%)
湘西华方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423.41     423.41      0.06
昆商福满堂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玉溪市福和堂大药房         13.78   13.78    0.00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杭州华立创客社区管理有限公司   1.24    1.24     0.00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浙江华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11.87   11.87    0.00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27    0.27     0.00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23    8.23     0.00
昆中药大健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杭州华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50    0.50     0.00
    康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浙江华方医护有限公司        5.43    5.43     0.00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浙江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0.05    0.05     0.00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浙江华立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0.04    0.04     0.00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0.16    0.16     0.00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基本情况
             (1)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集团)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81号

             法定代表人:裴蓉

             注册资本:人民币30,338.00万元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范围详见《对外承包

         工程资格证书》)。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国内和国际贸易(涉及许可经营和

         专项审批的,凭有效证件和许可文件经营),食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技术

         服务,管理咨询,设备租赁,初级食用农产品、煤炭(无储存)、焦炭、燃料油

         (不含成品油)、电力设备、贵金属、黄金饰品的销售,发电及输变电技术开发

         及技术咨询,仪器仪表的生产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布忠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36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硬胶囊剂(含青霉素类)、片剂、颗粒剂、糖浆剂、贴膏剂、软

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散剂(外用)、煎膏剂(膏滋)、搽剂、合剂、气

雾剂、凝胶剂(含激素类)、贴剂、露剂、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原料药(乳

酸钙)(含中药提取车间)生产、销售。(上述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

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3) 玉溪市福和堂大药房(以下简称:玉溪福和堂)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高仓六组一幢一层六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国

    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杭州华立创客社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创客)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181号8幢111室

    法定代表人:任慧康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经营范围:服务:科技项目和建筑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会议会展、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房屋租赁、企业管理

咨询、科技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会

务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5) 浙江华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方生命科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2号2幢

    法定代表人:金锐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片剂、丸剂、颗粒剂、胶囊、软胶囊、口服液类保健食

品(凭许可证经营),饮料(固体饮料类)、糖果制品(糖果)的生产(凭许可
证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凭许

可证经营)。 机械设备、针纺织原料及产品、工艺品、日用品、化工原料及产

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文体用品、装潢材料、化妆品、家用电

器、五金、服装、鞋、帽、计算机、医疗器械(限国产一类)、初级食用农产品

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
   (6)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科技)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81号

    法定代表人:程卫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32,690.9974万元

    经营范围:仪器仪表、仪表元器件、家用电器、建筑电器的制造、销售,生

产所需原材料及设备的销售,电力自动化系统、电力信息系统、电力电子设备及

电网终端设备、电力通讯、高低压电器、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电力管理软件的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制造、安装、维护、销售,检测、校准技术服务,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通信设备、汽车充电设备的销售,实业

投资开发,新产品的科技开发及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

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本企业生产的仪器仪表、仪表元器件的物流

配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物流配送的咨询服务,电力工程技术咨

询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力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

的施工,节能技术咨询及合同能源管理,通信设备与充电设备的设计研发、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项

目的开发、施工、维护,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胜义路6-7

号1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杭州华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驭)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3号楼215室

    法定代表人:李洋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为孵化器企业或者项目提供管理、技术合作、科研信息、产业化配套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浙江华方医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方医护)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81号1幢1#10层1003、1005

室

     法定代表人:何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340.00万元

     经营范围:医疗机构受托管理、医疗护理服务(含下属分支机构);计算机

软件及网络技术开发;养老服务(经营性养老机构)、企业管理、成年人的非证

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非医疗健康咨询服务;销售:医疗器械(限一类、二类)、

消毒用品、卫生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电子设备、老年用品。(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浙江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国际)

     住所:浙江省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81号行政楼

     法定代表人:沈秀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

程经营资格证书》,煤炭经营,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品)的批

发兼零售(凭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 经营进出口业务,仪器仪表及其

零部件、通讯器材及其零部件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金属材料及制

品、钢材、矿产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水产品、初级食用农产品、箱包文具、
纺织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制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电力设备的

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发电及输变电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
   (10) 浙江华立富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富通)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181号1幢1#904室

    法定代表人:胡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11)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正新材)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

    法定代表人:刘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1,306.007万元

    经营范围:复合材料、电子绝缘材料、覆铜板材料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

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1)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34,928,716
股,占总股本的30.81%;
    (2)华立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母公司的控股股东;
    (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健民集团,股票代码:600976)
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2.07%股权的上市公司;
    (4)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为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杭州华立创客社区管理有限公司、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方
医护有限公司、浙江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华立富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
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6)浙江华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华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
股股东的孙公司;
    (7)玉溪市福和堂大药房为昆商福满堂公司的少数股东,持有昆商福满堂
公司20%的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
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可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将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有国家规定价格的,依照该价格进行;
   2、没有政府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照该价格进行;
   3、如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4、没有市场价参照的,参照产品的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进行。
四、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采购交易,属于为保证公司正常销售业务需求发
生的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保证公司生产经
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双方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地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该项关
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