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昆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 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 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1 (本页无正文,为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 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肖琪经 华士国 胡 剑 李林熙 张文森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29 日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