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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昆药集团:昆药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昆药集团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1-03-16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昆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相关议案
及材料。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现对公司九届三十七次
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 《关于公司 2021 年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交易均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
业务,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此项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项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能够解决公司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问题,并对其生
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
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专业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工作。鉴于此,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小军 郭云沛 平其能      刘   珂
                                               2021 年 3 月 10 日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昆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
的下述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和内部控制制度,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业绩、
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平衡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以及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股东
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裁、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4、 《关于公司 2021 年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
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议案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监管政策的要求。对公司
下属子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相关下属公司 2021 年度生产经营需要,
有利于相关公司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被担保人主要包
括:(1)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2)昆药商业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公司或昆药商业对该等公司均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相关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6、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执业资质和胜
任能力,同时在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
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保持专业的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
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
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鉴于此,我们同
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团队 2021 年绩效责任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团队及财务负责人 2021 年绩效责任书中规定的绩效指标
及考核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由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李小军 郭云沛 平其能     刘   珂
                                              2021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