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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昆药集团:昆药集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04-06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1 年 4 月)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
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
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面负责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中心、财务运营中心组成考核工作小组
(以下简称“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报送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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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运营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
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 监事会委派代表参与考核的全过程,监督方案执行的严肃性、公正性。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值为基数,2021年实现的净利润值增长不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于10%;且2021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21年净利润的30%。
                        以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值为基数,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值增长不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于21%;且2022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22年净利润的30%。
                        以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值为基数,2023年实现的净利润值增长不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于33%;且2023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23年净利润的3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

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考
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得分          80分(含)以上         80-70 分 (含)        70分以下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100%                    5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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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若上市公司层面激励对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
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
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七、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八、考核的实施程序
       1、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每个会
计年度结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衔接人力
资源中心、财务运营中心进行数据的收集与提供。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
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进行最终评价,董事会根据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考评结果及股东大会授权,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及数量,
并组织实施最终的解除限售工作。
       九、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中心沟通解决。如
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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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五年。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