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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昆药集团:昆药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2-03-19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昆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审
议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项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能够解决公司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问题,并对其生
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
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专业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工作。鉴于此,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珂 辛金国 杨智
                                                    2022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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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昆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审
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和内部控制制度,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业
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平衡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以及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
成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
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裁、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4、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本次担保计划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相关下属公司 2022 年度生产经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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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利于相关公司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被担保人主要包
括:(1)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2)昆药商业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公司或昆药商业对该等公司均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
险;本次担保事项相关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执业资质和胜
任能力,同时在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
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保持专业的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
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
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鉴于此,我们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关于公司人员绩效考核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团队绩效指标及考核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
定。

7、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刘珂 辛金国 杨智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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