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昆药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1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昆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审议的下
述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解锁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且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已届满,本次可解除限售
的 9 名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的相
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有利于加强公司与各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
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限制性股
票 1,280,011 股解除限售并上市。
独立董事:刘珂 辛金国 杨智
2022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