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仔癀:2011年公司债券2012年付息公告2013-03-11
证券代码: 600436 证券简称:片仔癀 公告编号:2013-007
债券代码:122131 债券简称:11 片仔癀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 201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发行人”)于 2012 年 3 月 15 日发行的漳
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将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开始支
付自 2012 年 3 月 15 日至 2013 年 3 月 14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及代码:11 片仔癀(122131)
4、发行总额:人民币 3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6、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5.70%,债券存续期前三年固定不变。
7、起息日:2012 年 3 月 15 日。
8、付息日:2013 年至 2017 年间每年的 3 月 15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9、到期日:本次债券到期日为债券发行首日后 5 年。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债券发行首日后 3 年。
10、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5.70%,固定不变;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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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票面年利率 5.70%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
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该公司在随后 2012 年度跟踪评级中,将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维持在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维持 AA。
13、上市时间与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2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债券本期付息方案:
根据《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
利率为 5.70%,每手“11 片仔癀”(面值人民币 1,0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7.00 元(含
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3 年 3 月 14 日
2、债券付息日:2013 年 3 月 15 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3 年 3 月 14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1 片仔癀”公司债
券的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
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最迟在本年度付息日前第二个交易日将本年度债券
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
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
司的公告为准。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
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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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
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每手“11
片仔癀”(面值人民币 1,0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7.00 元(含税)。本期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
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
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
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每手“11 片仔癀” 面值人民币 1,0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7.00 元(含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
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
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 10%的企业所
得税,并由本公司代扣代缴。请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 2013 年 3 月 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持有“11 片仔癀”的 QFII 协助本公司办理所得税事宜,具体如下:
(1)请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 2013 年 3 月 14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持有本期债
券的 QFII 最晚于 2013 年 3 月 29 日前(含当日),将应纳税款划至本公司指定银行账户,用
途请填写“11 片仔癀纳税款”,由本公司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税款划出后,请尽快与本公
司证券投资部确认。
开户银行:中行漳州桥南支行
账户号码:407858390203
账户名称: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机构:证券投资部
咨询电话:0596-2301955
传 真:0596-2300313
邮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上街 1 号证券投资部(350001)
(2)请上述 QFII 最晚于 2013 年 3 月 29 日前(含当日),以专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
将本公告所附表格《“11 片仔癀”付息事宜之 QFII 情况表》(请填写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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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复印件(需加盖公章)、QFII 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等一并送交给本
公司。
(3)如上述 QFII 等非居民企业已在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上述债券利息应纳税
款或已进行了相应的纳税申报,除提供上述第(2)项资料外,还应于 2013 年 3 月 29 日前
(含当日)向本公司提供相关纳税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
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原件、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原
件、纳税依据),或者向本公司出具经合法签署的已就本期债券利息纳税或进行了纳税申报
的声明原件,上述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资料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将不再安排相应债券利息
应纳税款的代扣代缴。所有 QFII 等非居民企业应提供的文件需以专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在
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4)如上述 QFII 等非居民企业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或纳税申报义务
且未委托本公司代扣代缴,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非居民企业自行承担。
七、 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忠铭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上街 1 号
联系人:林绍碧、陈海建、陈玉红
电话:0596-2301955
传真:0596-2300313
2、保荐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上市推荐人: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项目主办人:黄奕林、李强、梁华
项目经办人:彭里程、王静静
电话:021-38565899,38565871,38565898
传真:021-38565900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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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68870114
传真:021-68875802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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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1 片仔癀”付息事宜之 QFII 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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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在中国境内名称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国(地区)别
付息债权登记日(2013 年 3
月 7 日)
收市后持债张数(张)
债券利息(税前、人民币元)
债券利息所得应纳税款(人
民币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公司名称及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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