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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片仔癀:关于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2016-10-01  

						证券代码:600436             证券简称:片仔癀            公告编号:2016-068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
础性文件,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具体事项的决策结果及相
关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均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绩
不构成重大影响。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了《战略
合作协议》,该事项已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公
告编号:2016-067),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对该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如
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伙伴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717041.14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
售汇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资产托管业务;办理黄金业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
咨询、见证业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性框架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目前无需提交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
和披露程序。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的签署无需履行外部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战略合作的内容
    鉴于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业务和资源优势,双方同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平安银行将围绕本公司“一核两翼”大健康发展战略,在稀缺性的高端保健食品、
健康养生品、优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公司、现代中药饮片、
生物医药、医疗服务、健康养老等领域,通过自身或促成平安集团分子公司(分
支机构)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双方共同认可的战略合作伙伴在保险、银行、
投资等业务领域开展全面合作。公司与平安银行的全面合作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
务、保险业务、投资银行等方面。
    (二)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双方都应积极支持另一方的各项业务发展,为另一方的业务发展提供相
应资源和优质服务。
    2、双方都可本着平等、自愿、互惠、双赢的原则,为实现双方资源共享、
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并符合各自战略发展目标,提出新的合作内容,经双方共
同协商,达成一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程序审批后,另行签署具体合
作协议进而合作。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等。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
期为两年,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协议期满时,任何一方未提出书
面异议,双方同意本协议自动延期两年,并且双方同意签署书面文件确认上述延
期事宜。协议执行中如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能变更或终止;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协
议依然有效。
    (四)附则
    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终止与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
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本协议
任何条款被判定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持续有效和履行。
    2、根据与保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及其客户严守商业秘
密和个人隐私,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和客户同意,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有关对方业务
经营及有关客户的资料和信息。双方在开展业务合作中收集或得到的保密信息,
仅且只能用于协议中合作项目的用途。
    3、在平安银行按照本协议为公司提供资本市场服务期间,公司向平安银行
支付的费用视平安银行承担的具体项目而定,以双方另行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
    4、本协议是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文件,双方所达成的任何具体合作项
目,在本协议约定的基础上,就具体合作的条款和条件另行签署合作协议予以约
定。
    三、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通过与平安
银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依托平安银行专业服务体系及优势资源,通过有效整合
公司资源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实现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具
有积极意义。
    四、重大风险提示
    由于该战略合作协议涉及的内容尚未实施,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
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该
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协商签订合同,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
定性。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
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