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 金证 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
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 号)同时废止。
2、财政部于 2017 年分别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3 号”)、《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4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简称“会计
准则 37 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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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按照上述文件规
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
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
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 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 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 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合并计入“固
定资产”项目;
4) 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
程”项目;
5) 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 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 将资产负债表中原“长期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
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
1) 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用于分析填列企业当期进行研究
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2) 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
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
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对会计准则 22 号、会计准则 23 号、会计准则 24 号和会计准则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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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上述第二点第(一)项会计政策变更,即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
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不产生影响。
针对上述第二点第(二)项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
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
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8 年度可比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
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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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更恰当反应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为可靠和相关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
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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