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3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市金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18年独立董事
的相关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
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维护公司及广
大股东的利益。现将2018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
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和事项,基本情况如下:
(1)肖幼美女士,现年64岁,毕业于香港商学院,硕士。肖幼
美女士2008年5月任职于深圳市中金财务顾问公司;2010年3月至今任
职于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任项目评审顾问;
同时肖幼美女士还担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张龙飞先生,现年42岁,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工学博士,
张龙飞先生2005年8月至2009年11月任职于北京理工大学软件学院,
任教师;2009年12月至2011年11月任职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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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家;2011年12月至今任职于北京理工大学软件学院,任教师;同时
张龙飞先生还担任北京北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3)陈正旭先生,现年51岁,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博
士,陈正旭先生2010年5月至2012年4月任职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投资
银行部,任董事、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4年3月任职于宏源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任董事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职于深圳
鼎锋明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同时陈正旭先生
还担任宁波鼎锋明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经理,现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了
解并获取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材料,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
2018年,我们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董
事会所提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
情况。
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姓 是否独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名 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肖幼美 是 17 16 15 1 0 否 1
张龙飞 是 17 17 16 0 0 否 1
陈正旭 是 17 16 15 1 0 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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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
进行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电话、邮件等联系方
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8年度,全体独立董事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经济、
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对公司董事会对外担保、关联
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外审
机构聘任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8年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对
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
对外担保事项均及时进行了披露。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8年4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对公司续聘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及内控审计
单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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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
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
行了审核,认为:在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
果发放。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回报情况
鉴于公司2018年度亏损,未能达到《公司章程》实施现金分红的
条件,因此本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拟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
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该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
(五)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为全面、准确、及时公正的处理好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准确、
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
工作中,公司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运作规范,法
人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持续推进内控体
系建设,围绕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
部监督等因素,不断完善确定内部评价的范围、程序、具体内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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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披露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单位出具的《公
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董事会以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8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
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公司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各专门委员会在2018年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
作用,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贡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年,我们充分发挥了在经营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的经验
和专长,向公司董事会就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问题提出了具有
建设性的意见及前瞻性的思考,并且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
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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