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 金证 01 债券代码:155554 债券简称:19 金证债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深圳市丽海弘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市丽 海弘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海弘金”)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331.25 万元(人民币元,下同),由外部投资者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海成长”)全额认购。公司同意放弃行使本次增资 的优先认购权。 因公司董事长李结义先生为丽海弘金的董事长,并持有丽海弘金股东之 一深圳市金鹏天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鹏天益”)53% 的资产份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截止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 人进行的交易的累计金额为 574.48 万元;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 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金额为 2,622.90 万元。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参股公司丽海弘金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331.25 万元,由外部 投资者南海成长以 3,500 万元对价全额认购。公司同意放弃行使本次增资的优先 认购权。 2.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李结义先生为丽海弘金董事长,并持有丽海 弘金股东之一金鹏天益 53%的资产份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4.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 2020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结义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 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金鹏天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乔东斌 成立日期:2014 年 8 月 2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振华路 45 号汽车大厦 A517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对外投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 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合伙人情况: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李结义 530 53 王冠东 200 20 乔东斌 120 12 钟志刚 50 5 王开因 50 5 李卫东 50 5 金鹏天益的合伙人李结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除此之外金鹏天益与公司及公 司股东徐岷波、杜宣、赵剑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87.10 1,387.00 资产净额 1,383.60 1,383.00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0 0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对方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320,59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20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 10128 号南山软件园东塔楼 80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 其他限制项目);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股权结构: 序 认缴出资额 名称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1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1.5996% 2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75,000.00 23.39% 3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6.2385% 4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5,000.00 7.80% 5 工银(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 15.5962% 6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3.12% 7 远海明晟(苏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0 2.4954% 8 深圳南海成长同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97,490.00 30.41% 9 深圳云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1.5596% 10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0.00 0.62% 11 安徽建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0,000.00 3.1192% 12 重庆两江新区金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 1.56% 13 中金启融(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100.00 2.5266% 合计 320,590.00 100% 南海成长与公司及公司前四大股东李结义、徐岷波、杜宣、赵剑在产权、业 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31,208.70 183,465.52 资产净额 227,975.45 182,875.28 全年营业收入 - - 全年净利润 -11,399.82 -3,094.97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丽海弘金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李结义 注册资本: 5,631.2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13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 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产品、电脑及配件产 品的销售;数据服务(不含限制项目)。 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万元)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26.64% 深圳市弘通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 17.76% 深圳市金鹏天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 17.76% 深圳市金海睿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0.00 15.98% 深圳市安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 7.10% 深圳市辉金创盈科技开发中心(有限合伙) 300.00 5.33% 深圳市世纪兴元技术有限公司 200.00 3.55% 深圳君盛祥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3.68 5.75% 深圳君盛鼎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7.57 0.13% 合计 5,631.25 100.00 (二)最近 12 个月内,丽海弘金曾于 2020 年 4 月进行增资,其中公司以 300 万元认购 300 万元注册资本,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披露的《关 于对参股公司深圳市丽海弘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6)。 丽海弘金曾于 2020 年 11 月进行增资,其中公司放弃该次增资优先认购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深圳市丽海弘金 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 (三)本次交易中,公司与丽海弘金其他现有股东同意放弃行使优先认购权。 (四)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901.11 1,155.49 资产净额 786.11 -1,488.40 营业收入 4,926.84 1,990.82 净利润 1,097.21 -1,065.41 注: 2019 年、2020 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六)本次交易定价情况: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系基于深圳铭审会计师事务 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深铭审专字[2020]第 433 号),由交易各方协 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名称:《关于深圳市丽海弘金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协议主体: (1)深圳市丽海弘金科技有限公司 (2)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深圳市弘通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深圳市金鹏天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深圳市金海睿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深圳市安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深圳市辉金创盈科技开发中心(有限合伙) (8)深圳市世纪兴元技术有限公司 (9)李结义(与序号 1、序号 3 至序号 8 共 8 名主体以下合称“公司方”) (10)深圳君盛祥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君盛祥石”) (11)深圳君盛鼎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君盛鼎石”,与君盛祥石合 称“君盛投资者”) (12) 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南海成长”,下称“同 创投资者”,与君盛投资者合称“投资者”) 1、本次投资 本次增资:同创投资者将出资人民币 3,500 万元整认购丽海弘金新增注册资 本合计 331.2500 万元,剩余部分计入丽海弘金资本公积。 本次投资完成后股权比例:各方确认并同意,本次投资完成后,丽海弘金的 注册资本将变更为 5,962.5000 万元,丽海弘金于本次投资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所示: 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 25.16% 2 深圳市弘通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0 16.77% 3 深圳市金鹏天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0 16.77% 4 深圳市金海睿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0.0000 15.09% 5 深圳市安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00 6.71% 6 深圳市辉金创盈科技开发中心(有限合伙) 300.0000 5.03% 7 深圳市世纪兴元技术有限公司 200.0000 3.35% 8 深圳君盛祥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3.6786 5.43% 9 深圳君盛鼎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7.5714 0.13% 10 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31.2500 5.56% 合 计 5,962.5000 100.00% 本次投资资金用途:各方同意,本次增资款应用于丽海弘金的业务扩张、科 研发展、市场销售、补充丽海弘金流动资金以及经投资者书面同意的其他用途。 2、交割 首期交割:在协议首期付款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或被同创投资者书面豁免的情 况下,同创投资者应于其确认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投资款项,即同创投 资者应向丽海弘金指定账户支付本次投资款的 50%。 第二期交割:在第二期付款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或被同创投资者书面豁免的情 况下,同创投资者应于其确认后的六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投资款项,即同创投 资者应向丽海弘金指定账户支付本次投资款的 50%。 3、付款先决条件 首期付款先决条件包括:协议和其他交易文件已经各方充分协商和批准;同 创投资者已完成对丽海弘金的尽职调查,且尽职调查结果满意;协议的签署、交 付和履行所必需的任何人士的所有同意和批准均已获得,并完全有效;关键人员 签订经投资者认可的劳动协议、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及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丽海弘金及现有股东已分别履行和遵守了协议规定的相关条件、义务、承诺等。 第二期付款先决条件包括:丽海弘金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丽海弘金及现有股 东在协议中的陈述和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丽海弘金及现有股东已分别全面履 行和遵守了协议规定的相关条件、义务、承诺等。 4、进一步承诺:自签署日至交割日之前,丽海弘金及现有股东对履行告知 义务、集团公司经营、信息获取、利润分配、促成先决条件、关联交易、权利变 动等方面进行承诺。 5、违约责任:如果违约方违约,履约方有权采取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 护其权利,包括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暂时停止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 除后恢复履行;根据约定发出书面通知单方解除本协议;投资者未按协议约定时 间支付款项承担违约责任。若违约方未能于违约发生后三十日内完成足额赔偿的, 公司方的其他方应当对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任何一方放弃追究一次或数 次违约的行为并不剥夺该方终止本协议及/或对以后的任何违约行为要求损害赔 偿的权利。 6、签署及生效:本协议以中文书写,经各方签字(如该方为自然人)以及 各方加盖公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如该方为实体机构)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丽海弘金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注册资本将增加至 5,962.50 万元,其中公司 出资金额不变,出资比例将由 26.64%减至 25.16%。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 购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 产生重大影响。 七、应当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关联董 事李结义先生回避表决,董事赵剑先生投反对票,其他 6 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了本次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 公司《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关联董事李 结义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 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