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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证股份:金证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4-24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一
                                       


                      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

普生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市齐普生数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齐普生数字”)因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公司拟为齐普生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玖仟伍佰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

期限为壹年期,贷款用途为企业日常经营,担保的实际金额、期限、

币种,贷款具体用途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拟为齐普生数字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伍佰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

为壹年期,贷款用途为企业日常经营,担保的实际金额、期限、币种,

贷款具体用途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随着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同时

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对《关联交易制度》进行修订、

调整。

    原《关联交易制度》:

    第十八条     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

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不含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

担保除外),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下(不

含 300 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下的关

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总裁决定。



    现改为:

    第十八条     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

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以及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 0.5%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总裁决定。但总裁

为关联自然人或与拟审议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自然人、企业有关联关系

的,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超出上述总裁审批权限,但未达到本制度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标

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三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随着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同时

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授权

事项进行修订、调整。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条件下决定下列事项:

    (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委托理财产品,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可滚动使用)的,由董事长审批;购买高风险委

托理财产品由董事会批准;

    (七)出售资产单笔金额超过 100 万元,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

承担债务和费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的,由董事长

审批;

    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发生出售资产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

债务和费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由董事长审批;

如因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批;

    (九)公司对外捐赠,金额在 300 万元内,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十)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未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标
准的,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十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达到 30 万元以上的

关联交易,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达到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

除外),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十二)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改为: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在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对外担保、资金运用、委托理财以及签订重大合同等方面有权决定下

列事项,并同意董事会闭会期间,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

度规定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有权决定下列事项,具体如下: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委托

理财产品,当日最高余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在额

度内可滚动使用)的,由董事长审批;超过董事长审批权限,当日最

高余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的,由董事会审批;购买高风险委托理财产品由董事会批准;

    (七)购买或出售资产单笔金额超过总裁审批权限的,且交易的

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

的,由董事长审批;

    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发生购买、出售资产交易的成交金额(含
承担债务和费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由董事长

审批;如因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批;

    (九)公司对外捐赠,年度金额在 300 万元内,由董事会审议决

定;年度捐赠总额在 50 万元内的,由董事长审批决定;

    (十)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未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标

准的,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关联担保除外);

    (十一)公司经营性销售合同签订、经营性采购合同签订、以及

日常经营性支出,金额超过总裁审批权限的,在总裁审核后,报董事

长审批决定;

    (十二)公司租入资产单笔金额在 500 万元内及年总额在 2,000

万元内的,由董事长审批决定;

    (十三)公司租出资产,租期在 5 年内,单笔租出资产账面值在

3,000 万元内的,年度累计租出资产账面值总额在 6,000 万元内的,

由董事长审批决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四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经营范围需增加“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等方面的内容。为保证《深圳市金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与公司经营实际情

况的一致性,并结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拟对《公

司章程》的第十三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意见如下:

    原《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计算机应用

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项目另行申报)、销售;电子

产品、通讯器材、机械设备的购销及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

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准证

字第 2003-2435 号文执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凭《建筑业企业

资质证书》经营);专业音响、灯光、多媒体显示、会议公共广播设

备、闭路监控设备的购销与安装;房屋租赁;机动车辆停放服务;室

内外清洁;IT 技术教育培训;信息技术开发、服务。



    现改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计算机应用

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项目另行申报)、销售;电子
产品、通讯器材、机械设备的购销及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

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准证

字第 2003-2435 号文执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凭《建筑业企业

资质证书》经营);专业音响、灯光、多媒体显示、会议公共广播设

备、闭路监控设备的购销与安装;房屋租赁;机动车辆停放服务;室

内外清洁;IT 技术教育培训;信息技术开发、服务;技术服务;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运行维护服务。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