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股份:金证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2021-04-29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
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根据上述通知及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金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名
刘瑛:
刘雄任:
李世聪: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