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股份:金证股份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1-06-05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
开了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实。经认真核实,我们认为:
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
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符合《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亦符合《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
鉴于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确定 2021 年 6 月 4
日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次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6 月 4 日为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以 19.87 元/股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8.45 万份股票期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名
刘瑛:
刘雄任:
李世聪: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