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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证股份:金证股份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1-08-30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
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对外担保及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市齐普生
数字系统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司拟为相关
综合授信分别提供担保、反担保。其中深圳市齐普生数字系统有限公司拟向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 1,000 万元、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
公司申请授信 2,000 万元,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深圳市齐普生数字系统有限公司以其一项知识产权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
款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经协商约定,公司拟为上述担保事项向深圳市高新投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及反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之签署
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杨正洪:




李军:




王文若: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