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股份:金证股份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2-02-16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金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独
立董事意见如下:
自公司推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来,虽然公司业绩保持稳定增长,但鉴
于制订本激励计划的背景发生较大变化,若继续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
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公司董事会决
定终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终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影响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终止实施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456.25 万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之签署
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杨正洪:
李军:
王文若: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