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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证股份:金证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06-17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 金证 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赵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
限公司-玄元科新 11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通股 84,924,238 股,占公司总股本 9.02%,赵剑先
生为公司董事。徐岷波先生持有公司普通股 76,776,471 股,占公司总股本 8.16%,
徐岷波先生为公司董事。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要,赵剑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减持不超过 18,821,636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因个人资金需要,徐岷波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减持不超过 18,821,636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上述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比例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67,278,438 股
  赵剑                       75,678,438 8.04%
              级管理人员                      非公开发行取得:8,400,000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68,376,471 股
 徐岷波                      76,776,471 8.16%
              级管理人员                      非公开发行取得:8,40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1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赵剑                           75,678,438       8.04% 本人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
   第一组 (广东)有限公司-玄元
                                             9,245,800       0.98% 赵剑先生为主要持有人
          科新 119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合计                  84,924,238       9.02%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划披露日期
                                               2021/7/14~
         赵剑       945,200         0.10%                     13.84-14.09       2021/4/2
                                               2021/12/9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持比例                         持期间                     来源        原因
             (股)                                                   区间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IPO 前 取
                       不 超                        2022/7/8 ~ 按 市 场                   个人资
赵剑      18,821,63               不 超 过 :                            得、非公开
                       过:2%                       2023/1/7    价格                       金需要
          6股                     18,821,636 股                          发行取得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IPO 前 取
                       不 超                        2022/7/8 ~ 按 市 场                   个人资
徐岷波    18,821,63               不 超 过 :                            得、非公开
                       过:2%                       2023/1/7    价格                       金需要
          6股                     18,821,636 股                          发行取得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赵剑、徐岷波对所持股份作出以下承诺:
            1) 公司于 2006 年 4 月实施股权分置方案,方案中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
         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者转让;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
         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
         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
   上述承诺于 2009 年 4 月到期。
   2)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向公司前四大股东赵剑、杜宣、李结义、徐岷波非公
开发行股票,四位股东在《股份认购协议》中承诺,股份的限售期为该等股份发
行结束之日起的 36 个月。该承诺已于 2018 年 6 月到期。该等股票解除限售后,
四位股东承诺自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 8,400,000 股解除限售之日起 24 个月内
(自 2018 年 6 月 25 日至 2020 年 6 月 25 日),不减持该等股份,上述股份包括
该等股份在上述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新增股份。
   上述承诺于 2020 年 6 月到期。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意愿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上述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等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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