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金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次会议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此项安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之签署 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杨正洪: 李军: 王文若: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