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股份:金证股份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2-08-25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金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
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之签署
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杨正洪:
李军:
王文若: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