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2017-07-11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二○一七年七月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时间 2017 年 7 月 18 日 14:30 开始(半天)
地点 公司本部会议室(滨州市黄河二路 819 号)
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出席,监事、高管人员、律师列席
主持人 王力民董事长
会议内容 备注
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王力民先生
2 汇报本次会议召集及出席情况 丁泽涛先生
3 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王力民先生
4 宣读议案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
4-1
有效期的议案
5 参会股东发言,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解答
6 发放表决票进行现场表决
7 宣布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合并投票结果 丁泽涛先生
8 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见证律师
9 签署股东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10 会议结束 王力民先生
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
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特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
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在大会上要求发言,需在会议召开前向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发言顺序根
据持股数量的多少和登记顺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
间不超过五分钟。
五、除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
员有义务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投票过程中股东应听
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
七、股东如需了解超出会议议案范围的公司具体情况,可以在会后向董事会秘书
咨询。
材料一: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向本次会议提交《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为自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017 年 5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鉴于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核准及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要一定时间,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实施,现提请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有效期延长至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及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