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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纺股份:华纺股份: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2-04-30  

                            110101562022604012659




                2022     371A008840




    2022   04     28

    2022   04     26

        (110001590117),

        (110101301176)




(                                     )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1-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专字(2022)第 371A008840 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纺公司”)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
附的《华纺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证发〔2022〕
1 号)(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七号 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上证函〔2022〕3 号)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华纺公司管
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华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 华纺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
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2)第 371A014350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0〕
10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退市新规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
说明如下:

一、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备注
营业收入                             3,621,269,854.46     3,340,497,716.8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204,630,621.64    100,256,075.21

     2. 非金融机构的类金融业务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04,630,621.64    100,256,075.21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
     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
     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
     收入




                                     1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备注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的收入
     4.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
     及的收入
     5.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
     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或不具备商
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204,630,621.64    100,256,075.21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416,639,232.82     3,240,241,641.62



二、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业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批准。




法定代表人:                    盛守祥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闫英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刘水超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
此件仅于业务报告使,复印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