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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10-10-26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10-020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10 月15 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

    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10 年10 月26 召

    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0 人,实际出席8 人。公司董事康义、

    李垣因事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陈方正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

    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

    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

    2、以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因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章程》中

    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钛及钛合金等

    稀有金属材料和各种金属复合材料、铸造产品、钢线材及钢筋产品的生产、

    加工、销售、行纪;产品检测、对外投资、科技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

    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

    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

    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3、以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钛带生产线

    建设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根据钛带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和原材2

    料市场价格变化以及工艺设备配置变化等情况,董事会决定对该项目再增

    加投资10800 万元,其中由国家国债补助资金4000 万元,陕西省贴息补

    助资金300 万元,公司自筹资金6500 万元,项目投资总额调至73300 万

    元。

    以上第2、3 项议案尚需提交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10 年11 月11 日以现场

    形式在七一招待所四楼会议室召开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

    天,股权登记日为2010 年 11 月 5 日。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11 月11 日上午10:30 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召开地点:七一招待所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新型大规格、高精度钛、锆及其合金铸件生产技术

    引进与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钛带生产线建设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雷让岐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 年11 月5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

    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

    所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3

    托书(见附件)、委托人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

    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证券帐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10 年11 月9 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异地股东可于2010 年11 月9 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钛城路1 号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电 话:0917-3382026 0917-3382333

    传 真:0917-3382132

    邮 编:721014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备查文件存放于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授权委托书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4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

    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

    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1、《关于新型大规格、高精度钛、锆及其合金铸件生产技术引进与产

    业化建设项目的议案》

    授权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2、《关于对钛带生产线建设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授权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3、《关于选举雷让岐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授权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授权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

    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备 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

    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其它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