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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钛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2-02-22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正信审(2012)专字第 150014 号




    天 健 正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Ascend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正信审(2012)专字第 150014 号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宝
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股份)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宝钛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宝钛股份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志永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孔丽娟

                                                      报告日期:2012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