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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2013-01-11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协议(合

同)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

人作为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及相

关材料后,本着公平、公正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此次董事会讨论的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控股公司或属下企业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其交易价格由双
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将提交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内容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康义 曹春晓 钱桂敬 杜兴让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