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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钛股份: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4-26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14-007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以公告
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 年 4
月 25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宝钛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4 名,代表股份 23817.701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36%。
会议由董事长邹武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 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同意票 23817.701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弃权票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二)、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同意票 23817.701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弃权票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三)、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同意票 23817.701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弃权票 0 股,占

                                     1
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四)、《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票 23817.701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弃权票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公司以公司总股本 430,265,7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
21,513,285.00 元,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同意票 23817.701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10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六)、《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
23817.701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弃
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反对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七)、《关于聘请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票 23817.701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反对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4 年年度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 45 万元和 20 万元(不含差旅费)。
   (八)、《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同意票
23817.701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弃
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反对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九)、《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 162.7509 万股,占出席会议
非关联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
会议非关联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
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关联股东宝钛集团

                                     2
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十)、《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票 23817.7012
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弃权票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 23817.7012 万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王凡律师、张翠雨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
    (一) 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 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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