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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钛股份: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10-17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19-026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增强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完
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5 月 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及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
监发[2013]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3 年 1 月 7 日发布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回报具体如下:
    一、制定规划的基本原则
    公司应当根据当年盈利状况和持续经营的需要,实施积极、连续、
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切实维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
    二、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应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公司盈
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前提下,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计划与机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为股东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
果的机会,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全体股东的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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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
   2、在公司当年盈利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
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或季度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
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或季度分红。
   3、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
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可分配利润的 10%,进行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4、公司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
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可以采取发放股票股利
的方式分配利润。
   四、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公司每 3 年审议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预计经
营状况、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意见,制定该
时段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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