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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钛股份: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2020-09-02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20-031

债券代码:155801/155802                      债券简称:19 宝钛 01/19 宝钛 02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次 临 时会 议审 议 通 过了 《 关于 核销 公 司 部分 应 收账 款与 其 他 应收 款 的议

案》。本次核销应收款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的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部分因债务人已注销、破产、失

联等,并经公司多方催收、全力追讨,账龄较长、确认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

款和其他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金额共计 8,275,313.74

元,其中:应收账款 2,285,168.05 元,其他应收款 5,990,145.69 元。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

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

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

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核销

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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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应收款项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

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后,

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

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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