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钛股份:宝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30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议
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本次
会议相关议案及材料后,我们本着公平、公正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就第七届董事
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以促
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运营,缩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周期,有利于公
司的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相关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