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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钛股份: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公告2021-03-30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21-009

  债券代码:155801/155802               债券简称:19 宝钛 01/19 宝钛 02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
款。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511,839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4,999,605.80 元,扣
除本次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6,570,748.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968,428,857.80 元。2021 年 2 月 2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希会验字[2021]0009 号)。
    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
金存储于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
    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进行定期存款,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增加存储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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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存款期限具体由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现金支
付进度而定,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对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
    3、定期存款的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定期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实施方式和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存款期限在
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定期存款的具体情况,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7、公司就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之承诺
    公司承诺上述定期存单到期后及时将本金和利息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公司承诺不得对
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上述定期存单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账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
目如需支取资金,上述定期存款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三、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是在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投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对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2
利益。
    四、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事项已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

款的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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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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