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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钛股份: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18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55801/155802                    债券简称:19 宝钛 01/19 宝钛 02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宝钛宾馆七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总数(股)                      259,976,39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54.4137

4、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1,749,096

5、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2.7225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
由董事长王文生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董事长王文生先生、副董事长雷让岐先生、
   董事、总经理贾栓孝先生、董事严平先生、张延东先生以现场方式参会,独
   立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陈冰出席本次会议;总会计师宋朝利先生、副总经理吴迪先生、
   何书林先生以现场方式列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王鼎春先生、张延生先生以
   视频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594,096 99.5117           155,000    0.488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
                      31,594,096      99.5117     155,000   0.4883    0     0.0000
       交易预计
       金额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议案,关联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
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翠雨   朱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
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