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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钛股份: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报2022-04-16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披露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陕
西监管局《关于做好陕西辖区上市公司 2021 年年报编制、审计等相
关工作的通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1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及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4 名董事组
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经验
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4 次会议,全
体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
分别就公司提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

意见、审计报告定稿进行审议,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时对相
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
    (一) 2021 年 3 月 9 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公司召

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商定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2.审阅公司 2020 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并发表意见。
    (二) 2021 年 3 月 19 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注册会计师介绍年审工作进展情况;
    2.再次审阅公司 2020 年财务报表,并发表审阅意见。

    (三) 2021 年 4 月 7 日,在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公司
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审阅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
    3.审议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 2021 年 8 月 23 日,在半年度报告编辑完成后,公司召开
了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审阅公司 2021 年
半年度财务报表。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
核查,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聘用的审计单位,具有从事
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约定时限内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审计委员会经会议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外部审计机构
的聘请建议,并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件进行审议。
    3.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了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及审
计方法,协商确定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并持续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未发现在年度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
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要求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对内

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过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1.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认为公司编
制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
状况,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漏报情
况。
    2.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审计机构出具的公司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
审计意见和年度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
的重要事项进行重点关注,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认为
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公司治理结构及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
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各项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

    (五)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关联方签署
的有关关联交易协议(合同)、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核,认为该
关联交易事项是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其交易价格由双

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且
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内容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
    (六) 监督及指导 2020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和《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与要求,在 2020 年年
报编制过程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审议了 2020
年度审计计划,与年审会计师讨论和沟通了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及审
计方法; 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0 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意见;审核了审计机构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度审
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同时,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审计部 2020 年
审计工作汇报,审阅了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对内部审计
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