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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时代新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盈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2020-01-23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0-00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株洲时代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盈相关事
          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临时公告《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1)。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对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盈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上
证公函[2020]015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2 日,你公司提交披露《2019 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称,2019
年度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 4,000 万元至 6,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70,000
万元到-65,000 万元。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等有关规定,现有如下事项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
    1.公告显示,公司 2019 年完成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株洲时代华鑫新材料技
术有限公司 65%股权,该股权出售事项产生投资收益约 7.4 亿元,影响公司合并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约 6.2 亿元。请公司结合前期信息披露情况及
相关事件的实际进展,充分说明公司相关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时点及金额是否
审慎合理。
    2.公告显示,2019 年度公司子公司德国 BOGE 拟对其商誉、无形资产(客户
关系)计提相关减值约 2.8 亿元至 3.2 亿元。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公司已经计提德国 BOGE 商誉减值 5.30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商
誉及无形资产减值发生减值的具体原因、时点及对应金额;(2)德国 BOGE 公司
近三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其变化情况;(3)德国 BOGE 业绩是否出
现持续下滑,若有,请披露下滑的主要原因、业绩下滑在未来是否具有持续性、
是否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4)德国 BOGE 商誉减值测试的时
点、减值模型、相关参数等减值测试相关数据,以及重大参数确定的依据及合理
性;(5)无形资产(客户关系)发生减值的具体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减值
计提情况,相关客户关系及业务发生情况,并自查前期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及时。
    3.公告显示,公司因公司拟对应收沈阳华创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及票据计提
信用减值准备约 2.1 亿至 2.5 亿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相关应收账款及票
据的形成原因、账龄、减值迹象及其出现时间等;(2)补充披露该笔应收账款
及票据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本期及前期的具体金额、依据、确认时点及计提金额的
合理性,说明相关会计估计判断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结合前期信息披露情况,自查前期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公司 2018 年度曾因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导致亏损。请公司:(1)补充披露
在上一年度已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导致亏损的情况下,仍在本报告期内大额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2)核实并明确是否存在通过商誉减值及其他资产减值对当期财务报表进行不
当盈余管理的情形,公司是否对减值有关事项及时进行了充分风险提示并履行了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结合公司有关情况,说明:(1)前期是否就大额计
提资产减值事项进行了预估,是否严格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2)本次减值计
提的具体时间,是否执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如否,说明具体原因。
    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逐项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全面
自查与核实收入及资产减值确认是否审慎,会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中介机
构如实、准确地披露相关的重要信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请你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披露本问询函。你公司应当认真落实本问询函
要求,于 5 个交易日内对外披露回复内容,并做好后续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问询函回复工作,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公开披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