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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时代新材:关于与沈阳华创及其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2020-12-19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0-079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沈阳华创及其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公司与宁夏华创合同纠纷案【(2019)浙 01 民
初 4133 号】一审判决书生效,其余案件处在执行阶段中或已结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合计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35,561.30 万元(起诉本金,未重复计算代位
诉讼起诉金额)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于 2018 年、2019 年对沈
阳华创及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并导致当年净利润减少。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华创)及其下属三家子公司青
岛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简称青岛华创)、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简称宁夏华
创)、通辽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简称通辽华创)风电叶片及弹性支撑产品合同
纠纷及票据纠纷事项,分别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法院等法院提起诉讼,共计涉案金额
人民币 35,561.30 万元(起诉本金)。
    公司就前述诉讼中起诉沈阳华创拖欠合同款(含票据)事项向沈阳华创的
债务人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将沈阳华创列为第三人;公司
就前述诉讼中起诉青岛华创拖欠合同款(含票据)事项向青岛华创的债务人中
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将青岛华创列为第三人。
       公司已对上述相关诉讼案件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
的临 2018-049 号公告、临 2019-036 公告、临 2019-044 公告、临 2020-41 公
告。


       二、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已向法院确认了宁夏华创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书【浙江省杭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2019)浙 01 民初 4133 号】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生效,判决书内容
如下:
       1、被告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株洲时代新
材 料 科技 股份 有限 公司 货 款 66836044.19 元 , 并支 付逾 期付 款利 息 损 失
2716142.57 元(利息暂计算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此后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
息损失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LPR)计付)。
       2、被告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对前述被告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3、驳回原告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39444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399440 元,由原告株洲
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5440 元,被告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负担
394000 元。
       前述案件中,除公司与宁夏华创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书刚生效外,其余案件处在执行阶段中或已结案,具体情况如下:
票据纠纷案件
序号         案号       原告   被告一     被告二       受理机构     事实和理由             诉讼请求                      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1      ( 2019 ) 浙   株洲   沈阳华   通辽华创风   杭州市中级人   原告基于与被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本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沈阳华
                                                                                   金人民币 14,153,670.00 元    创、通辽华创支付公司票据款本金
        01 民初 983     时代   创风能   能有限公司   民法院         告二的买卖合
                                                                                   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     14,153,670.00 元及按中国人民银
        号              新材   有限公                (原立案法院   同关系取得由   从起诉之日起至全部款项清     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
        【原(2018) 料 科     司                    为通辽市开鲁   被告一出票、   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2.   利率标准支付利息损失,该判决书
                                                                                   判令被告二对上述款项承担     已生效。
        内 0523 民初    技股                         县人民法院,   被告二背书转
                                                                                   连带付款责任;3.判令两被告   因沈阳华创、通辽华创未履行生效
        6826 号】       份有                         后移送至当前   让的商业承兑   承担案件诉讼、保全、保函等   判决书,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
                        限公                         法院)         汇票,票据到   全部费用。

 2      ( 2019 ) 浙   司              青岛华创风   杭州市中级人   期后未能兑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本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沈阳华
                                                                                   金人民币 27,500,000.00 元    创、青岛华创支付公司票据款本金
        01 民初 1139                    能有限公司   民法院         付,经原告多
                                                                                   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     27,500,000.00 元及按中国人民
        号                                           (原立案法院   次催付,二被   从起诉之日起至全部款项清     银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
        【原(2018)                                 为沈阳市中级   告仍拒绝兑     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2.   款利率标准支付利息,该判决书已
                                                                                   判令被告二对上述款项承担     生效。
        辽 01 民 初                                  人民法院,后   付。
                                                                                   连带付款责任;3.判令两被告   因沈阳华创、青岛华创未履行生效
        1429 号】                                    移送至当前法                  承担案件诉讼、保全、保函等   判决书,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后
                                                     院)                          全部费用。                   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
                                                                                                                结本次执行。
  3     ( 2019 ) 浙                   宁夏华创风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本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沈阳华
                                                                                    金人民币 88,346,330.00 元       创、宁夏华创支付公司票据款本金
        01 民初 1140                    能有限公司
                                                                                    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        88,346,330.00 元及按中国人民银
        号                                                                          从起诉之日起至全部款项清        行规定的企业同期流动资金贷款
        【原(2018)                                                                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2.      利率标准支付利息损失,该判决书
                                                                                    判令被告二对上述款项承担        已生效。
        辽 01 民 初
                                                                                    连带付款责任;3.判令两被告      因沈阳华创、宁夏华创未履行生效
        1430 号】                                                                   承担案件诉讼、保全、保函等      判决书,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
                                                                                    全部费用。

 合同纠纷案件
序号         案号          原告          被告        受理机构   事实和                诉讼请求                           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理由

 1     (2018)鲁 0203    株洲时代   通辽华创风能    青岛市市   原被告   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质保金人民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判决通辽华创
                                                                         币 2,345,350.94 元,并按照银行同       向公司支付货款 1,416,690.00 元及按
       民初 10102 号      新材料科   有限公司        北区人民   双方就
                                                                         期 贷 款 利 率 的 1.5 倍 支 付 利 息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技股份有                   法院       风电叶   62,471.47 元(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至   该判决书已生效。
                          限公司                                片及弹   2018 年 9 月 26 日止);2.判令被告     因通辽华创未履行生效判决书,公司已
                                                                         承担本案的诉讼、保全、保函等费用。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因无可供执行
                                                                性支撑
                                                                                                                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项目签
 2     ( 2018 ) 鲁 02              宁夏华创风能    青岛市中            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质保金人民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宁夏华创向
                                                                订一系
                                                                         币 48,768,416.00 元,并按照银行同      公司支付货款 45,281,816.00 元及按中
       民初 1822 号                  有限公司        级人民法   列供货
                                                                         期贷款利率的 1.5 倍支付利息人民币      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 1.5 倍支付
                                      院           合同,原   1,299,010.23 元(自 2018 年 5 月 1    利息,该判决书已生效。
                                                              日至 2018 年 9 月 26 日止);2.判令   因宁夏华创未履行生效判决书,公司已
                                                   告依约
                                                              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保全、保函等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因无可供执行
                                                   交付货     费用。                                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3   ( 2018 ) 鲁 02   青岛华创风能                物,被告   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质保金人民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青岛华创向
                                                              币 27,040,478.80 元,并按照银行同     公司支付货款 27,040,478.80 元及按中
    民初 1821 号       有限公司                    一直拖
                                                              期贷款利率的 1.5 倍支付利息人民币     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
                                                   欠货款,
                                                              720,258.34 元(自 2018 年 5 月 1 日   利率支付利息,该判决书已生效。
                                                   经原告     至 2018 年 9 月 26 日止);2.判令被   公司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已收回款项

                                                   多次催     告承担本案的诉讼、保全、保函等费      28,120,702.70 元,该案件已结案。
                                                              用。
                                                   促后,被
4   (2019)浙 01      沈阳华创风能   杭州市中                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质保金人民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沈阳华创、宁
                                                   告仍未     币 66,682,924.19 元,并按照银行同     夏华创向公司支付货款 66,836,044.19
    民初 4133 号       有限公司、宁   级人民法
                                                   足额支     期贷款利率的 1.5 倍支付利息人民币     元及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原(2018)鲁 02    夏华创风能有   院                      1,776,186.46 元(自 2018 年 5 月 1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该
                                                   付。
    民初 1823 号       限公司         (原立案                日至 2018 年 9 月 26 日止);2.判令   判决书已生效。
                                                              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保全、保函等
                                      法院为青
                                                              费用。
                                      岛市中级
5   ( 2018 ) 浙 01   沈阳华创风能                           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质保金人民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沈阳华创向
                                      人民法院,              币 80,775,865.89 元,并按照银行同     公司支付货款 47,805,403.85 元及按全
    民初 4602 号       有限公司
                                      后移送至                期贷款利率的 1.5 倍支付利息人民币     国银行业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原(2018)鲁 02                                           2,151,570.31 元(自 2018 年 5 月 1    市场报价利率赔偿逾期付款损失。
                                      当前法院)
    民初 1824 号                                              日至 2018 年 9 月 26 日止);2.判令   因沈阳华创未履行生效判决书,公司已
                                                              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人民币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0,000.00 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
                                                                        案的诉讼、保全、保函等费用。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
序号     案号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受理机构             事实和理由                        诉讼请求             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原告对沈阳华创享有的债权总额     1.请求判令被告华电山东物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华电山                         共计 210,775,865.91 元。经了解, 资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其所     华电山东向公司支付款项
       (2019)           东物资     沈阳华              沈阳华创与本案被告之间存在货     欠第三人沈阳华创风能有限     169,055,247.35 元及利息
                                              山东省济   物买卖合同关系,且被告拖欠沈阳   公司的货款 210,775,865.91    损失。
       鲁 01 民           有限公     创风能
1                 株 洲                       南市中级   华创货款已到期,但沈阳华创怠于   元及利息(自起诉之日按照人   华电山东、沈阳华创均提起
       初 2338            司(简称 有 限 公              行使诉权向被告主张权利,导致其 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 1.5 倍    上诉,一审判决未生效,公
                  时 代                       人民法院
       号                 华电山     司                  不能偿还对原告的欠款,严重损害   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司在二审过程中已撤回起
                  新 材                                  到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原告根据相   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     诉。
                          东)
                  料 科                                  关法律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       告承担。

                  技 股   中国电                         原告对青岛华创享有的债权总额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共计 54,540,478.80 元。经了解, 其所欠第三人青岛华创风能      中国电建向公司支付款项
                  份 有   建集团
       (2019)                      青岛华              青岛华创与本案被告之间存在货     有 限 公 司 的 货 款         8,750,156.50 元及利息损
                  限 公   核电工              山东省济   物买卖合同关系,且被告拖欠青岛   54,540,478.80 元及利息(自   失,该判决书已生效。
       鲁 01 民                      创风能
2                 司      程有限              南市中级   华创货款已到期,但青岛华创怠于   起诉之日按照人民银行同期     公司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已
       初 2339                       有限公              行使诉权向被告主张权利,导致其 贷款利率的 1.5 倍计算至实际    收回款项 9,123,338.52 元,
                          公司(简            人民法院
       号                            司                  不能偿还对原告的欠款,严重损害   清偿之日)。                 该案件已结案。
                          称中国                         到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原告根据相   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
                          电建)                         关法律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       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对
金融工具减值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分别于 2018 年、2019 年对沈阳华创及其子公
司的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3,107.28 万元、24,070.23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对沈阳华创及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