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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黄金: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1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黄金)
的独立董事,在 2021 年的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确保董事会决策
的公平、有效。我们能够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
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对控股股东行为进行有
效监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
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张   跃:博士研究生,中国科学院院士。现任北京科技
大学教授,北京市新能源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中信
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具有材料科学行业方
面专长和背景。
    胡世明:博士研究生,金融EMBA,注册会计师,资产评
估师。现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专业会计硕士导师,厦门万
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仙乐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具有会计与财务方面
专长和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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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文政: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招金资源投
   资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鹏欣资源股份公司总工程师;现任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具有矿业、地质勘查
   方面专长和背景。
         翟明国(离任):博士研究生,中国科学院院士。曾任
   公司独立董事。具有矿业、地质勘查方面专长和背景。
         刘纪鹏(离任):经济学硕士, 二级教授、高级研究员、
   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具有法律与
   财务方面专长和背景。
         (二)工作单位任职及兼职情况

                   北京科技大学                   教授
张 跃     北京市新能源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主任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专业会计硕士导师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胡世明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仙乐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谢文政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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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1 年参加会议情况
                 2021 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张 跃             7               7          0         0
    胡世明            10             10          0         0
    谢文政            7               7          0         0
翟明国(离任)        3               3          0         0
刘纪鹏(离任)        3               3          0         0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均按时出
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表决情况
     2021 年,我们对参加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我们主要通过电话和邮
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重点关注生
产经营、两利四率、提质增效等工作,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
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培训情况
     我们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掌握中
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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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我们
审阅了《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我们对公司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作了事前审查。我们查阅了
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并了解了详细情况,认为上述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议案审议需要履
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同意将《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
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我们对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交易均由交
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
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
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影响公
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
关联董事回避了关联事项的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
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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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的规定,没有违规对外担保,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
    (三)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关于信息披露相关规则的规定及时进行了业绩预
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且
其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未出现业绩预告更正
的情况。
    (四) 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和 3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和 6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况。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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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我们
审慎审核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是根据
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格式等内容的修订情况对
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
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和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 4,847,312,56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604 元(含税),
支付现金 777,319,311.51 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50.00%。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稳定,此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每年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
限公司正在履行承诺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未有控股股东违
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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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
与行为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中
关于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矿
业)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独立意见:经过
对内蒙古矿业实际经营情况的核查,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
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和审计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我们认为:根据内蒙古矿业 2020 年度经审
计后的财务报表,计算出矿业权口径净利润 74,106.90 万元,
超过承诺数 73,417.71 万元,完成本年度内蒙古矿业的矿业
权口径净利润承诺;计算出技术性无形资产组业绩承诺资产
在 2020 年度的收入为 2,704.50 万元,超过承诺数 2,484.35
万元,完成本年度内蒙古矿业的技术性无形资产组的收入业
绩承诺。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发布定期公告及各类临时公告 50 个,
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对
公司重大事项的披露进行事前审核。
    (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我们
审慎审核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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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
决策程序合法,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
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持续推进内控体系的建设和推广工作,在公司和子
公司建立了完整内控体系,实现了企业内控体系全覆盖的目
标。建立了一套具有黄金特色的“三合一内控体系”,即将
制度、流程、权责体系一一对应的内控体系。内部控制得到
了有效实施,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十一)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2021 年 2 月 23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我们
审阅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我们认为:1.根据本次董事会
会议所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卢进先生、刘冰先生、赵占
国先生、李跃清先生、彭咏女士、李铁南女士等 6 人的个人
履历、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
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董
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我们认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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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卢进
先生、刘冰先生、赵占国先生、李跃清先生、彭咏女士、李
铁南女士等 6 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根据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胡世明先生、
张跃先生和谢文政先生等 3 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情况,
我们认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我们认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胡世明先生、张跃先生和
谢文政先生等 3 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十二)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1 年 2 月 1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我们审
阅了《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我们认为:苏
志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所聘岗位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苏志远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
    2021 年 3 月 12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我们审阅
了《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我们认为:赵占
国先生、苏志远先生、李跃清先生、王瑞祥先生、屈伟华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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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高世贤先生、高延龙先生、李宏斌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
所聘岗位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赵占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苏志远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跃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 王瑞祥先生、屈伟华先生、高世贤先生、高延龙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 李宏斌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个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6 次专门委
员会会议。我们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
况发生。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议案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在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
员会审议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层
业绩考核等决策过程中,我们提出了相应的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
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
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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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
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
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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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签署:


张   跃          胡世明              谢文政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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