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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黄金: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2022-04-21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审核,提出如下
意见: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备
与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业务资质,且基本财务指标
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
构的规定。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合作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
进行。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
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
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在
授信额度的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提升了
公司的融资效率。公司与财务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同时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9%的股
份,公司可从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中获得收益。本次交易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编制的《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
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
状况。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严格按中国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
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
流程等均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目前未发现财务公
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
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公司制定的《关于公司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
展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
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企业财务公司存贷款的风险,维护公
司资金安全,具有充分性和可行性。
   《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关联董
事回避了关联事项的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金融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署:



       张   跃           胡世明               谢文政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