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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黄金: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7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黄金)
的独立董事,在 2022 年的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确保董事会决策
的公平、有效。我们能够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
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对控股股东行为进行有
效监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
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张   跃:博士研究生,中国科学院院士。现任北京科技
大学教授,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金
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具有材料科学行业方面专长和
背景。
    胡世明:博士研究生,金融EMBA,注册会计师,资产评
估师。曾任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财
政科学研究院专业会计硕士导师,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仙乐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具有会计与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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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面专长和背景。
          谢文政: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招金资源投
   资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鹏欣资源股份公司总工程师;现任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具有矿业、地质勘查
   方面专长和背景。
          (二)工作单位任职及兼职情况
                        北京科技大学                         教授
张 跃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主任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专业会计硕士导师
胡世明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仙乐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谢文政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2 年参加会议情况
                         2022 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张 跃                5               5          0            0
         胡世明               5               5          0            0
         谢文政               5               5          0            0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均按时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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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表决情况
    2022 年,我们对参加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我们主要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重点关注生产经营、两利四率、提
质增效等工作,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
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培训情况
    我们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掌握中
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
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
们审阅了《2022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我们对公司 2022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做了事前审查。我们查阅了
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并了解了详细情况,认为上述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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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议案审议需要履
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同意将《2022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
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我们对 2022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交易均由交
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
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
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影响公
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
关联董事回避了关联事项的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2.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们
审阅了《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的议案》,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并了解了详
细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备
与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业务资质,且基本财务指标
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
构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合作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
的原则进行。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
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服务收费不高于国
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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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在授信额度的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
提升了公司的融资效率。公司与财务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
作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同时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49%的股份,公司可从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中获得收益。本
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该项议案审议需要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同意将《关
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财务公司具备与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业务资质,
且基本财务指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合作遵循平等
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
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服
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有利于
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在授信额度的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
还,方便快捷,提升了公司的融资效率。公司与财务公司建
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同时公
司持有财务公司49%的股份,公司可从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
中获得收益。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编制的《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
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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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许可证》,严格按中国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
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
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公
司制定的《关于公司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
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
化解公司及下属企业财务公司存贷款的风险,维护公司资金
安全,具有充分性和可行性。《关于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程序
是合法的,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关联事项的表决,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金融服务协
议》暨日常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
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的规定,没有违规对外担保,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
    (三)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应予发布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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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和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五)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和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 4,847,312,56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243 元(含税),
支付现金 1,087,252,208.11 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4.04%。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稳定,此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每年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
限公司履行承诺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未有控股股东违反承
诺的情况发生。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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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行为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
关于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矿
业)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独立意见:经过
对内蒙古矿业实际经营情况的核查,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
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和经审计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我们认为:根据内蒙古矿业 2021 年度经审
计后的财务报表,计算出矿业权口径净利润 116,514.82 万
元,超过承诺数 69,102.99 万元,完成本年度内蒙古矿业的
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承诺;计算出技术性无形资产组业绩承诺
资产在 2021 年度的收入为 2,856.55 万元,超过承诺数
2,418.70 万元,完成本年度内蒙古矿业的技术性无形资产组
的收入业绩承诺。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发布定期公告及各类临时公告 23 个,
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对
公司重大事项的披露进行事前审核。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持续推进内控体系的建设和推广工作,在公司和子
公司建立了完整内控体系,实现了企业内控体系全覆盖的目
标。建立了一套具有黄金特色的“三合一内控体系”,系将
制度、流程、权责体系一一对应的内控体系。内部控制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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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有效实施,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九)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2 年 1 月 7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我们审阅了
《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我们认真阅读并审
核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贺小庆先生的任职资
格符合所聘岗位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
意聘任贺小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个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5 次专门委
员会会议。我们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在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审议定
期报告、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层业绩考核等
决策过程中,我们提出了相应的专业意见。
    (十一)财务资助情况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们
审慎审核了《关于为河南金源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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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资助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
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
进行控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相关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
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为河南金源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十二)股权激励情况
    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我们认
真审核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发表意见:公司第一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完全达到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
同意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相对应的1139.8908
万份股票期权。上述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个行
权期相对应的1139.8908万份股票期权。
    (十三)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我
们审慎审核了《关于 2022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
司套期保值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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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业务操作流程,加强了管理和监督,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
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
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
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
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
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
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
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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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系《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张   跃            胡世明             谢文政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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