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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16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在 2021 年度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
将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雄元先生、郭月梅女士、田志龙先
生,董事何书平先生、王维华先生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
资格的王雄元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履职情况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委员们均亲自出席了相关
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1-1-28   审 计 委 员 会 2021   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年度财务
            年第一次会议          及内控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的介绍。
2021-3-23   审 计 委 员 会 2021   1、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步审计意
            年第二次会议          见,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未经审计),;
                                  2、听取公司《2020 年度内审工作汇报及 2021 年度工作
                                  计划》汇报。
2021-4-14   审 计 委 员 会 2021   1、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决算报告》;
            年第三次会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8、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管理建议。
2021-8-26   审 计 委 员 会 2021   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
            年第四次会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审
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认为该所相关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
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同时,
立信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
规对公司进行审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作为公司年度的审计机构,将该
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内控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总结和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并进行了审批。督促公司审计部按照内部审
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公司审计部的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审计部较好地履行了内部审计职能,未发现内
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和治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
切实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
落实,指导各部门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工作。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现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
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审计
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同时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按计划履行各项审计程
序,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
勉、谨慎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
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
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王雄元、郭月梅、田志龙、何书平、王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