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筑信:2010年半年度报告2010-08-11  

						39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00515

    2010 年半年度报告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

    目录

    一、重要提示.......................................................................... 2

    二、公司基本情况...................................................................... 2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6

    五、董事会报告........................................................................ 6

    六、重要事项.......................................................................... 7

    七、财务会计报告..................................................................... 20

    八、备查文件目录..................................................................... 94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

    一、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王志国 董事 公务出差

    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

    席

    (三)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姓名 李同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张佩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田清泉

    公司负责人李同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佩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清泉声明:保

    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五)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六)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缩写 筑信股份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 HAINAN ZHUXIN INVESTMENT.,LTD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缩写 HZX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同双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志远 许勇

    联系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

    四路9 号海南迎宾馆三楼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

    四路9 号海南迎宾馆三楼

    电话 0898-65206213 0898-65206215

    传真 0898-65206211 0898-65206211

    电子信箱 Zy_zhou@hnair.com xuyong1@hnair.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15 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70105

    办公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四路9 号海南迎宾

    馆三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70203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zhuxin.biz

    电子信箱 zxgf@zhuxin.biz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 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 筑信 600515 ST 筑信

    (六)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期末增减(%)

    总资产 853,422,044.42 867,882,507.17 -1.6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71,795,848.17 -13,905,569.95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元/股)

    0.2429 -0.07 不适用

    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利润 -31,670,292.82 -293,760.34 不适用

    利润总额 94,091,562.32 -215,623.48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92,249,372.67 -2,532,147.28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008,284.05 -2,590,769.77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12 -0.009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本每股收益(元)

    -0.044 -0.009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12 -0.009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2.7 -4.12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32,188,533.22 20,467,215.18 不适用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97,936.13 车辆处置收益

    债务重组损益 125,011,925.11 银行豁免逾期借款利息

    所得税影响额 -20,052,204.52

    民生和望海的非经营性损益

    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合计 105,257,656.72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

    (二)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6,295 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

    股东

    性质

    持股比

    例(%)

    持股总数 报告期内增减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天津市

    大通建

    设发展

    集团有

    限公司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13.44 39,722,546 27,543,906 无

    天津市

    艺豪科

    技发展

    有限公

    司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10.15 30,000,000 17,821,360 无

    吴鸣霄

    境内

    自然

    人

    2.62 7,752,639 无

    上海财

    源投资

    发展有

    限公司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1.51 4,459,041 -401,575 无

    王孝安

    境内

    自然

    人

    1.19 3,528,675 1,500,000 无

    叶玉莲

    境内

    自然

    人

    1.14 3,365,918 1,408,700 无

    王中秋

    境内

    自然

    人

    1.01 3,000,000 3,000,000 无

    施美艳

    境内

    自然

    人

    0.99 2,950,000 2,950,000 无

    中国信

    达资产

    管理公

    司

    国有

    法人

    0.76 2,256,240 无

    海南宝

    生经济

    贸易公

    司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0.67 1,990,800 无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天津市艺豪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12,178,640 人民币普通股 12,178,640

    天津市大通建设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

    12,178,640 人民币普通股 12,178,640

    吴鸣霄 7,752,639 人民币普通股 7,752,639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

    上海财源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4,459,041 人民币普通股 4,459,041

    王孝安 3,528,675 人民币普通股 3,528,675

    叶玉莲 3,365,918 人民币普通股 3,365,918

    王中秋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施美艳 2,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50,00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公司

    2,256,240 人民币普通股 2,256,240

    海南宝生经济贸易

    公司

    1,990,800 人民币普通股 1,990,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市

    艺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

    中的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且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序

    号

    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

    售条件股份

    数量

    可上市交易时

    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限售条件

    1

    天津市大通

    建设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

    12,178,640

    2009 年4 月

    13 日

    12,178,640

    2

    天津市大通

    建设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

    15,365,266

    2010 年4 月

    13 日

    15,365,266 详见注

    3

    天津市艺豪

    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

    12,178,640

    2009 年4 月

    13 日

    12,178,640

    4

    天津市艺豪

    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

    5,642,720

    2010 年4 月

    13 日

    5,642,72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说明

    注:1)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解除限售

    时间见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关于对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天津市

    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通

    知》(上证上函【2008】0661 号,以下简称:《通

    知》)的要求,由于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大通)尚未完全履行股

    改承诺,天津大通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市艺豪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不能转

    让。上述两位股东已按《通知》要求将其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东账户指定交易至本公司股改保荐机

    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营业部,由保

    荐机构对两位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实施暂

    时性卖出限制(直至天津大通完全履行承诺)[详

    见2008 年6 月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本公司公告]。上述两位

    股东所持的限售股份解除手续尚未办理。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

    (二) 新聘或解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张华独立董事因工作变动原因于2010 年3 月31 日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2010 年4 月20 日,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聘任云光

    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五、董事会报告

    (一)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回顾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商品零售业、旅游酒店业和房地产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正常,控股子公司

    海南民生百货、望海酒店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278 万元、2,307 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总计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22,935.73 万元,完成同期预算指标的115.78%,较去年同期增长5058.57 万元,

    增长幅度为28%。同时借助于有效的成本控制和债务重组收益,本公司上半年共计实现利润总额约为

    9409 万元,较以往各年的经营业绩有了较大改善。

    2、对公司未来的展望

    2010 年是本公司加入海航集团的第二年,公司将继续学习和对接海航集团的成熟管理理念和较为先进

    的管理体制,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和改善海南民生百货、望海酒店的经营品质和运营业

    绩;施达商业将继续整合公司所持房产、物业,调整挖潜,提高资产利用率。

    此外公司董事会也将密切跟踪国家有关政策,寻求条件成熟时,重新启动控股股东对本公司的资产注

    入事宜;但是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重组事项的时间与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 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或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

    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同

    期增减

    (%)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增减

    (%)

    营业利润率比

    上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商业 202,642,887.40 152,423,793.49 24.78 27.54 30.23

    增加18.08 个

    百分点

    酒店餐饮

    业

    22,852,719.16 6,389,399.82 72.04 15.69 -44.00

    增加68.43 个

    百分点

    房地产 1,309,633.85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海南省海口市 225,815,606.57 27.01

    天津市 989,633.84 1.01

    (三) 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

    2、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9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出具的报告和说明是真实、客观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反映了公司目前所面

    临的困难。

    报告期内公司圆满完成债务重组工作。此次债务重组共计实现1.23 亿元的债务重组收益,这为公司

    2010 年全年业绩实现盈利创造较好条件。

    同时公司董事会客观认识公司持续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将在外部政策环境允许前提下,积极争取控

    股股东重新启动对本公司的资产注入事宜,根本性提高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六、重要事项

    (一) 公司治理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已基本建立起现代企业

    制度,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报告期内,公

    司的运作和管理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能平等地对待所有股东,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加

    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与股东的沟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规定,保

    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地召开;规范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和公平合理。

    2、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公司独立运作,重大决策均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公司董事、

    监事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公司与控股

    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均做到“五分开”。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的选举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及人

    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能够勤勉、尽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已聘

    任三名独立董事,符合有关规定。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认真

    履行诚信、勤勉义务;监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进行监督,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利益相关者:公司能够尊重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供应商、消费者和社区等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利,积极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与交流,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8,434,284.8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5,832,110.02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64,266,394.88 元。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以上预案,已经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8

    四、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未

    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

    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2,249,372.67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464,266,394.88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72,017,022.21 元。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报告

    期不进行现金分红。

    (四)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报告期内有进展情况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与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借款纠纷案

    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诉被告本公司、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欣龙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海口南洋大厦有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

    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涉案金额4000 万元。

    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诉被告一本公司、被告二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被告

    三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涉案金额4650 万元。

    本公司已与建行海南分行签订《减免利息协议》,建行海南分行同意延长贷款期限三年,延长期

    限内,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三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按季付息。在本公司按协议约定的还款计

    划分期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新发生利息的前提下(最后一期贷款于2010 年6 月底前清偿完毕),建行

    海南分行同意减免本公司原贷款欠息合计2372.21 万元。如本公司未能按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本

    金或未能按季结清新发生利息,建行海南分行有权终止本协议,要求本公司立即偿还全部剩余贷款,

    利息改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并加收罚息、复利,同时建行海南分行有权向海口市中级

    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该院(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40 号、第48 号民事判决书。

    扣除已归还的部分贷款,本公司于2010 年3 月与建行海南分行签订了《减免利息补充协议》,对

    《减免利息协议》第五条约定的还款计划调整为2010 年3 月31 日前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偿还建行海南

    分行贷款本金2000 万元,2010 年6 月28 日前以现金方式偿还贷款本金2545 万元。

    本公司于2010 年3 月已按上述协议约定向建行海南分行偿还贷款本金4545 万元、利息987.87

    万元。并已收到建行海南分行《减免利息通知单》,减免本公司利息合计3323.18 万元,双方的债权

    债务关系终结,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

    详情见2005 年5 月13 日、2005 年6 月4 日、2005 年7 月26 日、2005 年9 月3 日、2006 年1

    月20 日、2006 年2 月25 日、2007 年8 月10 日、2010 年4 月17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2005 年3 月10 日,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一投集团未履行1996 年8 月5 日签订的借

    款合同的有关义务为由,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涉案金额1000 多万元。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 年9 月9 日作出判决:①一投集团于判决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贷款本金2843822.30 美元及利息(从2003 年4 月2 日至清偿之日止,按年

    利率7%计付);②本公司对一投集团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以一投集团不能清偿部分的二

    分之一为限。案件受理费142236 元由一投集团负担。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大通建设、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就解决上述担保债务问题于2008 年1 月

    24 日签订了《债务清偿协议》:大通建设以其拥有的房产以评估值作价代本公司等值抵偿所欠上述担

    保债务。三方分别于2008 年5 月8 日、2009 年3 月31 日就上述事项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二》。

    本公司于2010 年3 月已按上述《债务清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约定,向海

    南国投偿还本息合计679.95 万元,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

    详情见2005 年4 月21 日、2005 年10 月18 日、2008 年1 月31 日、2008 年2 月26 日、2009 年

    4 月3 日、2010 年4 月17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3)、交通银行珠海分行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本公司于2004 年6 月24 日向交行珠海分行借款人民币8000 万元,因无法按期还款,交行珠海分

    行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6 年1 月,根据该院裁定,本公司所持有的湛江中粮可

    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37.5%股权、海南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37.5%股权被公开拍卖,所得款项

    4,668.52 万元用于归还欠款。

    交通银行珠海分行2007 年6 月13 日与本公司签订了协议书,其同意向本公司发放重组贷款3,200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9

    万元,用于归还上述借款尚欠本金3,200 万元。同时约定,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在政策允许并且条件符

    合前提下,对本公司原贷款欠息豁免或核销上报上级行审批,在未获批准前,本金清偿后,所欠贷款

    利息10,717,950.05 元作无本欠息挂账处理。公司如逾期三个月未归还贷款本息,则交通银行珠海分

    行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索包括原欠息在内的所有债务。2007 年12 月11 日,本公司接到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通知函,同意本公司在按期(2010 年6 月28 日还款1,066 万元、2011 年6 月28

    日还款1,066 万元、2012 年6 月28 日还款1,068 万元)偿还其重组贷款本息的前提下,免除本公司前

    欠利息10,173,019.82 元,此前,作挂账处理。

    本公司于2010 年4 月已向交行珠海分行偿还了此前协议约定应还贷款本金合计3200 万元和新发

    生利息。并已收到交行珠海分行《通知函》,免除本公司原贷款欠息合计1017.30 万元,双方的债权

    债务关系终结。

    详情见2004 年12 月18 日、2005 年4 月21 日、2005 年8 月13 日、2005 年12 月10 日、2005

    年12 月24 日、2006 年3 月29 日、2007 年7 月13 日、2010 年4 月30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

    (4)、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诉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欠款一案。海南省海口市

    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9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望海酒店自本判决发生

    法律效力之日起10 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21,926,829.00 元及该款自2005 年7 月21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贷款利率标准计付的利息。②原告对望海酒店为本案借款提供的抵押

    物即位于海口市海秀路6 号的望海大酒店第一层西边大厅1095.57 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号为海房字

    第44366 号)享有优先受偿权。③原告对本公司为本案借款提供的抵押物即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

    大厦15 层1196.48 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号为房证字第18167 号)享有优先受偿权。④原告对望海酒

    店为本案借款提供的质押权利即第一被告与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新华支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项

    下的望海国际大酒店一楼西侧的房屋租赁收益权享有优先受偿权。⑤本公司在承担本案的抵押担保责

    任后,有权向望海酒店追偿。案件受理费119660 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已下达(2006)海中法执字第32 号《执行通知书》及(2006)海中法执字第32-1 号民事裁定书,查

    封前述贷款抵押物望海酒店和南洋大厦的房产。

    扣除已归还的部分贷款,本公司于2010 年4 月已与工行海南分行营业部签订《还款免息协议》,

    按上述协议约定向工行海南分行营业部偿还贷款本金1667.23 万元、利息408.75 万元。并获得工行海

    南分行营业部一次性减免积欠表外利息420 万元,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

    详情见2005 年9 月2 日、2005 年11 月15 日、2006 年2 月25 日、2006 年4 月15 日、2010 年4

    月17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5)、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国贸支行诉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 (第一被告)、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

    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施达商业有限公司(第三被告、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海口南洋大厦有限公司欠款一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93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限望海商城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000

    万元及截止2005 年10 月20 日的利息3,727,157.80 元;2005 年10 月21 日至还清上述欠款之日止,

    以本金4000 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及复利。②原告对望海商

    城公司、望海酒店公司、施达公司、南洋大厦公司提供抵押的房产:海口市海秀路8 号"望海商城"地

    下2 层、地下1 层、第5 层、屋顶等(房产证号分别为:39890、39888、39909、39880、39912)、海

    秀路6 号的望海国际大酒店第8、10 层(房产证号分别为:44386、44388)、滨海大道南洋大厦201、

    209、204-208、2801、2803-2809、2811、2810 房(房产证号分别为:19253、19529、18222、18472、

    18458、18475)享有优先受偿权。③被告望海酒店公司、施达公司、南洋大厦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

    有权向望海商城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224,475 元,由四被告共同负担。

    本公司于2010 年4 月已与工行海口国贸支行签订《还款免息协议》,按上述协议约定向工行海口

    国贸支行偿还贷款本金2800 万元、利息726.44 万元。并获得工行海口国贸支行一次性减免积欠表外

    利息1200 万元,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

    详情见2005 年9 月3 日、2005 年12 月29 日、2006 年6 月3 日、2010 年4 月17 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

    (6)、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新华支行诉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海口南洋大厦有限公司、海

    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

    ①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新华支行诉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

    民法院于2005 年10 月19 日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8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第一

    百货自该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 日内向工行海口市新华支行偿还所欠借款本金3830 万元;工行海口市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0

    新华支行对第一百货所抵押的望海商城第2 层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39900、39901、39902)、第4

    层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39891、39893)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案件受理费201510 元,由第一百

    货负担。

    ②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新华支行诉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海口南洋大厦有限公司借款纠纷

    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 年10 月19 日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87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如下:限第一百货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 日内向工行海口市新华支行偿还所欠借款本

    金830 万元;工行海口市新华支行对南洋公司所抵押的南洋大厦第1、7、27 层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

    为48060、48037、48055、48058、48035、48040、48071、48033、48038、48061、48059、48036、48072、

    48070、48034、48039、48073、48032)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案件受理费51510 元,由第一百货、南

    洋公司负担。本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6)海中法执字第86-1 号民

    事裁定书,查封上述房产。

    ③ 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新华支行诉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借

    款纠纷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 年10 月19 日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88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第一百货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 日内向工行海口市新华支行偿还所欠借

    款本金2850 万元;工行海口市新华支行对第一百货所抵押的望海商城第3、4 层房屋(房产证编号为

    39894、39896)及望海大酒店所抵押的望海大酒店第5、6、7、9、12 层及东侧副楼第1 层(房产证编

    号为44374、44375、44382、44383、44384、44385)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案件受理费152510

    元,由第一百货、望海大酒店负担。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下达(2006)海中法执字第85-1

    号《民事裁定书》,查封、冻结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在人民币

    30,105,556 元范围内的款项或其他等值财产,并轮候查封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望海

    商城第3、4 层房产(房产证号为:39894、39896)和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所有的位于望海大酒店第5、

    6、7、9、12 层及东侧副楼第1 层房产(房产证号为:44374、44375、44382、44383、44384、44385

    号)。

    扣除已归还的部分贷款,本公司于2010 年4 月已与工行海口新华支行签订《还款免息协议》,按

    上述协议约定向工行海口新华支行偿还贷款本金6957 万元、利息1963.90 万元。工行海口市新华支行

    一次性减免积欠表外利息1820 万元,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

    详情见2005 年11 月5 日、2006 年5 月30 日、2006 年6 月3 日、2006 年6 月24 日、2006 年11

    月10 日、2010 年4 月 17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7)、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南航支行诉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借款纠纷一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115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①限第一百货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农行海口市南航支行偿还借款本金

    16,386,166.97 元及利息(自2005 年11 月1 日起至还清上述欠款之日止,以本金16,386,166.97 元

    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及复利)。②农行海口市南航支行对望海

    酒店提供抵押的望海国际大酒店一楼房产(产权证号为:海房字第44365、44369、44373 号)享有优

    先受偿权。③望海酒店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第一百货追偿。案件受理费91,941 元,由第一百货、

    望海酒店共同负担。

    本公司于2010 年2 月已与农行金贸支行签订了《减免利息协议》,并于2010 年4 月按上述协议

    约定向农行金贸支行偿还贷款本金1637.61 万元、利息332.10 万元及诉讼费11.07 万元,农行金贸支

    行一次性减免民生百货利息294.41 万元,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

    详情见2005 年12 月3 日、2005 年12 月29 日、2006 年3 月25 日、2010 年3 月8 日、2010 年4

    月15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下称“望海酒店”)诉海口金兴岛美容休

    闲有限服务公司及业主黄蓉欠付租金纠纷案。望海酒店于2008 年1 月31 日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就欠付租金事项起诉海口秀英金岛休闲中心。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于 2008 年 4 月25 日以(2008)

    美民二初字第 2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海口海港金岛休闲中心业主黄蓉偿还望海酒店租金3,110,000.00

    元、违约金714,188.00 元。2008 年5 月12 日,黄蓉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海口市中级人

    民法院于 2008 年 9 月 9 日以(2008)海中法民一终字第 75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①撤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2008)美民二初字第 22 号民事判决;

    ②发回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重审。

    2009 年1 月14 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开庭重审上述案件,2009 年3 月25 日判令:

    ①解除原告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与被告黄蓉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租赁经营合同

    补充合同》、《补充协议》。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1

    ②被告黄蓉须于判决生发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租金3,110,000.00 元。

    ③被告黄蓉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违约金714,188.00 元。

    ④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黄蓉不服已提起上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上述案件作出了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黄蓉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亦无法

    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黄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于2010 年5 月31 日下达(2010)

    美执字第92-1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海中法民一终字第1278 号民事

    判决书终结执行。权利人在本案终结执行后十年内,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向该院申

    请重新立案执行。

    详情见2009 年4 月10 日、2009 年5 月22 日、2009 年12 月9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9)、海南中亿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债务纠纷案

    2005 年7 月1 日中亿房产与本公司及第一百货签订《债务转移协议》,由第一百货承接本公司对

    中亿房产的债务11,340,122.22 元,并承诺在协议签订后十日内偿还,并办理了公证手续。由于第一

    百货未能按约偿还,2005 年9 月4 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下达(2005)

    海中法执字第11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第一百货名下望海商城第三层面积为2,550.96 m2 的

    房产(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897、39898 号)。中亿房产于2007 年9 月11 日向海口中院提出公证债

    权恢复执行申请,海口中院于2007 年9 月13 日下达(2007) 海中法执字第241 号《民事裁定书》,

    轮候查封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名下望海商城第三层面积为2550.96 平方米的房产(证号:海口市

    房权证海房字第39897、39898 号)。因查封期限即将届满,依据申请执行人海南中亿房地产开发公司

    的申请,海口中院下达(2008) 海中法执字第153 号《民事裁定书》,继续轮候查封上述房产。

    后中亿公司向海口中院致函称:其已与民生百货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故向海口中

    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请求终结执行本案。海口中院于下达《执行裁定书》[(2008) 海中法执字第

    153-2 号],就上述案件作出裁定,裁定如下:

    ①解除本院对被执行人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名下望海商城第三层面积为2550.96 平方米的

    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897 号、39898 号) 轮候查封。

    ②海南省海口市第一公证处[2005]市一证经字第1143 号公证书终结执行

    详情见2007 年10 月12 日、2008 年10 月13 日、2010 年2 月10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

    (10)、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诉广州本草堂有限公司、海南第一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第一投资招

    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以广州本草

    堂有限公司违反以本公司为担保的《借款合同》为由,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涉案金额4500 万元。

    本公司已与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签订《债务和解协议书》,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同意以本公司担保贷

    款本金4500 万元为基数按80%折算为3600 万元作为债务和解总价,由本公司在30 个工作日内履行完

    毕。自本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日起,双方的债权债务即了结,互不差欠。本公司已按约履行完毕还款

    义务,已办理相关债务和解的司法裁定等手续。

    本公司作为上述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已履行了代为清偿的责任。在向债务人本草堂公司催讨

    无果的情况下,本公司为维护合法权益,已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①判令本草堂

    公司偿还本公司代偿借款本金人民币3600 万元及自2007 年6 月1 日至实际偿还欠款之日止的银行利

    息。②判令本草堂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该案经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被告

    广州本草堂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本公司3,600 万元及利息(自2007 年7 月10 日起,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付至清偿之日止)。

    详情见2004 年12 月18 日、2005 年4 月21 日、2005 年5 月13 日、2005 年11 月30 日、2006

    年1 月7 日、2007 年7 月7 日、2007 年7 月13 日、2007 年10 月12 日、2008 年12 月20 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

    2、报告期内无进展情况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广州中地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地行策略顾问有限公司与本公司《项目营销顾问合

    同》纠纷案

    2005 年2 月4 日,广州中地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地行策略顾问有限公司以本公司未

    履行2002 年9 月9 日、14 日签订的"阳光经典"《项目营销顾问合同》的有关义务为由,向海南省海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2

    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1272528.10 元。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05 年7 月20

    日对此案判决如下:①限被告我公司在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州中地行房地产代理有限

    公司、广州市中地行策略顾问有限公司营销奖励佣金560,287.39 元及滞纳金,滞纳金按合同约定以本

    金560,287.39 元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从2004 年4 月1 日起至法院限定的还款之日止。逾期未付清,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处理。②驳回原告广州中地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中地行策略顾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该案受理费16,373 元由两原告负担8,373 元,被告

    负担8,000 元。因原告已向法院预交,被告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将该负担的诉讼费8,373

    元支付给原告,法院已收取费用不再清退。根据2008 年12 月10 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7)龙执字第961 号],上述判决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在案件执行终结后十年内,若发现被执行

    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重新申请执行。

    详情见2005 年4 月21 日、2005 年8 月19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海南第一房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事项。海南第一房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就委托销售代理合

    同纠纷于2005 年12 月14 日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2005 年12 月21 日海

    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下达(2006)龙民保字第1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本公司车辆4 辆,2006

    年3 月10 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下达(2006)龙民二初字第130 号《民事判决书》:由本公司在判决

    生效后十日内向其支付佣金960,483.66 元、利息、案件受理费14,615.00 元及诉前保全费5,322.00

    元。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施达商业有限公司为海南麒麟旅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的诉讼事项。

    1998 年8 月4 日海南麒麟旅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旅业”) 与交通银行海南分行签订借款

    合同,借款本金为140 万元,借款期限为8 个月,施达商业对以上借款及利息承担保证责任。2002 年

    7 月16 日一投集团向交行承诺履行保证责任。后因贷款逾期,银行提起诉讼,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于2004 年9 月1 日下达(2004)龙民二初字第285 号《民事判决书》,限麒麟旅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本金140 万元、利息671,200.09 元);施达商业和一投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海口市龙华区

    人民法院2005 年9 月8 日下达的(2005)龙执字第688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将案件的申请执行

    人由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六)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股权的情况。

    (七) 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交

    易

    对

    方

    或

    最

    终

    控

    制

    方

    被收

    购资

    产

    购买

    日

    资产收购价

    格

    自收购日起

    至报告期末

    为上市公司

    贡献的净利

    润

    自本年

    初至本

    期末为

    上市公

    司贡献

    的净利

    润(适

    用于同

    一控制

    下的企

    业合

    并)

    是否为

    关联交

    易(如

    是,说

    明定价

    原则)

    资产收

    购定价

    原则

    所涉及

    的资产

    产权是

    否已全

    部过户

    所涉及

    的债权

    债务是

    否已全

    部转移

    该资产

    为上市

    公司贡

    献的净

    利润占

    利润总

    额的比

    例(%)

    关联

    关系

    海

    南

    望

    海口

    市海

    秀路

    2010

    年5

    月

    36,700,000 否 评估价是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3

    海

    商

    城

    有

    限

    公

    司

    8 号

    海南

    望海

    商城

    有限

    公司

    五

    层、7

    层房

    产

    12

    日

    海

    南

    第

    一

    投

    资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南

    施达

    商业

    有限

    公司

    2.5%

    股权

    2010

    年1

    月

    11

    日

    1,915,100 -312.13 否 评估价是 是 -0.0003

    海

    南

    倍

    高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海南

    民生

    百货

    商场

    有限

    公司

    1%股

    权

    2010

    年1

    月

    12

    日

    1,467,500 618,673.14 否 评估价是 是 0.6575

    海

    南

    第

    一

    投

    资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南

    望海

    国际

    大酒

    店股

    权5%

    股权

    2010

    年4

    月

    22

    日

    3,530,600 -233,566.52 否 评估价是 是 -0.2482

    以上收购资产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

    过,详情见2010 年4 月21 日、2010 年5 月13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4

    (八)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

    交易

    方

    关联

    关系

    关联

    交易

    类型

    关联

    交易

    内容

    关联

    交易

    定价

    原则

    关联

    交易

    价格

    关联交易

    金额

    占同

    类交

    易金

    额的

    比例

    (%)

    关联

    交易

    结算

    方式

    市场

    价格

    交易

    价格

    与市

    场参

    考价

    格差

    异较

    大的

    原因

    海航

    置业

    控股

    (集

    团)有

    限公

    司

    间接

    控股

    股东

    借款

    归还

    所欠

    债务

    利息

    1,060,525 100

    合计 / / 1,060,525 100 / / /

    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对筑信股份的债权转移给了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无

    无

    海航置业与天津大通于2009 年8 月签订《债权承接协议》,天津大通将其对筑信股份的6000 万元债

    权转移给了海航置业,转移后的利率仍执行天津大通与筑信股份原签订的借款利率,即按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5.31%计算利息。1,060,525.00 元系筑信股份2010 年还款前所计提的借款利息。

    2、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天津市大通

    建设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357,000,000.00 22,951,443.52

    合计 357,000,000.00 22,951,443.52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

    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

    (元)

    0

    (九)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为公司带来的利润达到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0%以上(含10%)的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托管事项。

    (2) 承包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承包事项。

    (3) 租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租赁事项。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5

    2、担保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

    保

    方

    担

    保

    方

    与

    上

    市

    公

    司

    的

    关

    系

    被

    担

    保

    方

    担保金额

    担

    保

    发

    生

    日

    期

    (协

    议

    签

    署

    日)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类

    型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担

    保

    是

    否

    逾

    期

    担

    保

    逾

    期

    金

    额

    是

    否

    存

    在

    反

    担

    保

    是

    否

    为

    关

    联

    方

    担

    保

    关联

    关系

    海

    南

    施

    达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麒

    麟

    旅

    业

    2,071,200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否 否 否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

    保)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

    担保)

    2,071,200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2,071,2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0.02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

    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0

    一、对外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施达商业有限公司为麒麟旅业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071,200

    元。该事项已于2006 年4 月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为子公司担保

    1)、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 万元。在报告期

    内,借款已偿还完毕,担保已解除。

    2)、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7287 万元。在报告期内,

    借款已偿还完毕,担保已解除。

    3)、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830 万元。在报告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6

    期内,借款已偿还完毕,担保已解除。

    4)、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350 万元。在报告期内,

    借款已偿还完毕,担保已解除。

    3、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4、其他重大合同

    本报告期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十)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第一大股东天津大通承诺:

    (1)认可S*ST 一投的股改方案,接受

    股改方案中的对价支付安排,推动本

    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股东大会

    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尽快实

    施,在S*ST 一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之前不进行对实施该方案构成

    实质性障碍的行为。

    (2)就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

    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处理

    方法问题,本公司承诺如该等股东以

    书面方式明确表示反对本次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且明确要求取得应获得

    的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份,本公

    司可根据该股东与本公司达成的代

    为垫付对价协议,由本公司代为垫付

    对价。

    (3) 在竞拍成功后,本公司将积极推

    动S*ST 一投的债务重组工作,并在

    合适时机向S*ST 一投注入优质资

    产,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促进

    上市公司的良性发展。

    本公司股改方案已于2007 年4 月13 日

    正式实施,前述承诺第一、第二项已履

    行完毕,第三项债务重组工作已完成,

    注入资产尚未完全完成。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诺

    天津大通的控股股东海航置业于

    2009 年8 月14 日在《海南筑信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承诺:

    “1、海航置业作为天津大通的控

    股股东,继续促使天津大通履行在

    ST 筑信股改时作出的承诺,以不低

    于5 亿元的优质资产进行注入,提高

    ST 筑信的盈利能力并增强持续经营

    能力。若天津大通不能履行该资产注

    入的义务,则由海航置业承担相应义

    务。

    2、天津大通或海航置业将在两

    年内启动向ST 筑信注入资产的重组

    工作,并承诺所注入的资产在注入完

    成后两个会计年度内实现的净利润

    累计不低于6000 万元,如实际净利

    债务重组工作已完成,其他承诺正在履

    行过程中。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7

    润未达到前述标准,差额部分由天津

    大通或海航置业以现金方式补足,具

    体支付时间为承诺期满对应年度报

    告披露后10 日内或年度报告应披露

    当年的5 月10 日前。

    3、继续积极推动ST 筑信的债务

    重组工作,由天津大通或海航置业为

    ST 筑信债务重组提供过桥资金支

    持,并为ST 筑信的银行贷款提供信

    用担保。

    4、在未完全履行承诺之前,督

    促天津大通不转让其所持有的ST 筑

    信的股份,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

    承担前述承诺责任。督促天津大通将

    其所持ST 筑信股份托管至ST 筑信股

    改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所属营业部,由

    平安证券对该等股份实施暂时性卖

    出限制,直至该承诺完全履行为止。”

    (1)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是否存在尚未完全履行的业绩承诺:否

    (2)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是否存在尚未完全履行的注入资产、资产整合承诺:是

    1)注入资产、资产整合承诺方名称和承诺内容

    天津大通或海航置业将在两年内启动向ST 筑信注入资产的重组工作,并承诺所注入的资产在注入完成

    后两个会计年度内实现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000 万元,如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前述标准,差额部分由天

    津大通或海航置业以现金方式补足,具体支付时间为承诺期满对应年度报告披露后10 日内或年度报告

    应披露当年的5 月10 日前。

    2)是否已启动:否

    (十一)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否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4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4

    (十二)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

    本公司于2009 年1 月13 日接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琼证监立通字[2009]1 号),

    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本公司立案调查(见刊登于2009 年1 月1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公告)。目前尚

    在调查过程中。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8

    (十四) 信息披露索引

    事项 刊载的报刊名称及版面 刊载日期 刊载的互联网网站及检索路径

    诉讼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1 月8 日 http://www.sse.com.cn

    关于控股子公司名

    称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1 月15 日http://www.sse.com.cn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异常波动的公

    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1 月21 日http://www.sse.com.cn

    关于2009 年度业绩

    预亏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1 月29 日http://www.sse.com.cn

    诉讼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2 月10 日http://www.sse.com.cn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异常波动的公

    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2 月10 日http://www.sse.com.cn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临时)会议决

    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2 月11 日http://www.sse.com.cn

    关于召开201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2 月11 日http://www.sse.com.cn

    重大事项暨停牌公

    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3 月1 日 http://www.sse.com.cn

    201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3 月3 日 http://www.sse.com.cn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3 月8 日 http://www.sse.com.cn

    债务重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3 月8 日 http://www.sse.com.cn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3 月15 日http://www.sse.com.cn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3 月22 日http://www.sse.com.cn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3 月29 日http://www.sse.com.cn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及

    独董意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3 月31 日http://www.sse.com.cn

    关于与海航财务公

    司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3 月31 日http://www.sse.com.cn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3 月31 日http://www.sse.com.cn

    关于召开2009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3 月31 日http://www.sse.com.cn

    关于公司股票实行

    退市风险警示的公

    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3 月31 日http://www.sse.com.cn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

    暨复牌公告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4 月1 日 http://www.sse.com.cn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异常波动的公

    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4 月7 日 http://www.sse.com.cn

    债务重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4 月15 日http://www.sse.com.cn

    债务重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4 月17 日http://www.sse.com.cn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9

    200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4 月21 日http://www.sse.com.cn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4 月21 日http://www.sse.com.cn

    收购资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4 月21 日http://www.sse.com.cn

    召开201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4 月21 日http://www.sse.com.cn

    债务重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4 月22 日http://www.sse.com.cn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4 月26 日http://www.sse.com.cn

    债务重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4 月30 日http://www.sse.com.cn

    201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0 年5 月13 日http://www.sse.com.cn39

    七、财务会计报告

    (一)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 年6 月30 日

    编制单位: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7,382,984.64 40,312,263.1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576,939.49 10,698,519.74

    预付款项 124,299.92 447,486.5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3,837,073.41 23,384,247.1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437,840.60 10,444,568.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62,359,138.06 85,287,084.97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8,994,055.18 8,994,055.18

    投资性房地产 140,965,128.34 140,965,128.34

    固定资产 558,543,217.62 528,948,161.43

    在建工程 26,513,043.11 23,996,035.52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3,899,517.13 68,648,598.30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147,944.98 11,043,443.4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791,062,906.36 782,595,422.20

    资产总计 853,422,044.42 867,882,507.1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00,000,000.00 31,376,165.98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9,228,152.80 59,170,305.42

    预收款项 49,308,343.63 50,037,186.5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1,113,613.30 16,515,883.24

    应交税费 24,254,192.24 23,710,263.93

    应付利息 0 104,442,012.89

    应付股利 27,335,435.00 27,335,435.00

    其他应付款 111,686,306.42 290,177,472.4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0 96,11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72,926,043.39 698,874,725.4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0 113,332,366.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5,000,000.00 5,000,000.00

    预计负债 2,071,200.09 62,952,032.8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28,952.77 1,628,952.7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700,152.86 182,913,351.63

    负债合计 781,626,196.25 881,788,077.1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2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95,559,966.00 295,559,966.00

    资本公积 103,622,473.15 104,680,847.02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44,630,431.23 44,630,431.2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72,017,022.21 -464,266,394.8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71,795,848.17 -19,395,150.63

    少数股东权益 5,489,580.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795,848.17 -13,905,569.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总计

    853,422,044.42 867,882,507.17

    法定代表人:李同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佩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清泉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3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0 年6 月30 日

    编制单位: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353,370.75 17,962,584.6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67,301.55 4,397,150.69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21,476,433.70 93,586,499.93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45,997,106.00 115,946,235.2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53,757,255.18 246,844,055.18

    投资性房地产 23,841,965.34 23,841,965.34

    固定资产 69,088,667.67 70,152,044.79

    在建工程 0 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040,398.76 29,279,015.7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1,728,286.95 370,117,081.07

    资产总计 697,725,392.95 486,063,316.3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00,000,000.00 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4

    应付账款 1,955,957.12 2,246,865.12

    预收款项 35,930.00 0

    应付职工薪酬 567,345.25 1,100,672.47

    应交税费 959,565.39 1,020,319.37

    应付利息 0 49,983,208.45

    应付股利 27,335,435.00 27,335,435.00

    其他应付款 177,636,288.24 347,204,216.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0 69,76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08,490,521.00 498,650,716.8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0 22,34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0 22,340,000.00

    负债合计 708,490,521.00 520,990,716.8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95,559,966.00 295,559,966.00

    资本公积 101,048,470.64 101,048,470.64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44,630,431.23 44,630,431.2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52,003,995.92 -476,166,268.3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10,765,128.05 -34,927,400.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697,725,392.95 486,063,316.30

    法定代表人:李同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佩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清泉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5

    合并利润表

    2010 年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229,176,728.37 178,771,581.70

    其中:营业收入 229,176,728.37 178,771,581.7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60,847,021.19 179,065,342.04

    其中:营业成本 158,936,503.28 128,450,279.6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3,311,177.80 2,375,334.55

    销售费用 19,250,018.90 11,845,447.12

    管理费用 49,811,836.11 21,931,893.47

    财务费用 25,273,307.47 14,462,387.24

    资产减值损失 4,264,177.6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1,670,292.82 -293,760.34

    加:营业外收入 136,725,927.25 78,953.96

    减:营业外支出 10,964,072.11 817.1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94,091,562.32 -215,623.48

    减:所得税费用 1,476,944.20 2,193,934.9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2,614,618.12 -2,409,558.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2,249,372.67 -2,532,147.28

    少数股东损益 365,245.45 122,588.85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12 -0.009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12 -0.009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法定代表人:李同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佩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清泉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7

    母公司利润表

    2010 年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718,073.10 130,000.00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39,494.04 7,150.0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5,073,170.60 4,957,428.35

    财务费用 6,396,333.07 5,930,649.12

    资产减值损失 -756,510.3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034,414.23 -10,765,227.47

    加:营业外收入 45,412,219.80 318.00

    减:营业外支出 11,215,533.1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24,162,272.45 -10,764,909.47

    减:所得税费用 0 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162,272.45 -10,764,909.47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法定代表人:李同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佩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清泉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8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0 年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

    278,610,133.43 215,426,116.4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

    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

    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

    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

    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

    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

    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

    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171,800,936.30 9,704,287.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450,411,069.73 225,130,404.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支付的现金

    218,153,724.21 159,627,810.1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

    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

    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

    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

    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工支付的现金

    17,801,138.90 15,163,619.6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657,397.20 14,359,095.6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166,610,276.20 15,512,663.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418,222,536.51 204,663,189.20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32,188,533.22 20,467,215.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13,051.4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148,258.00 2,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261,309.43 2,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40,520,268.48 4,957,030.43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1,836,926.38 2,856,434.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42,357,194.86 7,813,465.13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42,095,885.43 -7,811,465.1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

    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327,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827,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78,978,427.00 5,596,231.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7,873,499.31 2,242,477.4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

    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113,170,000.00 20,065,007.5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820,021,926.31 27,903,716.01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6,978,073.69 -27,903,716.0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2,929,278.52 -15,247,965.9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40,312,263.16 18,537,081.9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37,382,984.64 3,289,116.03

    法定代表人:李同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佩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清泉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1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0 年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

    696,960.10 130,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216,423,286.19 10,398,424.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217,120,246.29 10,528,424.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支付的现金

    446,664.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工支付的现金

    1,716,893.55 1,112,327.5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3,659.82 588,250.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282,669,890.71 4,603,524.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284,670,444.08 6,750,767.64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67,550,197.79 3,777,656.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132,4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132,4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62,65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2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62,65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69,75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312,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812,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16,502,261.02 2,778,064.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3,456,505.05 990,882.5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98,17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738,128,766.07 3,768,946.51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73,871,233.93 -3,768,946.5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6,390,786.14 8,709.8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17,962,584.61 137,531.1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24,353,370.75 146,241.02

    法定代表人:李同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佩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清泉39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0 年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实收资本(或股

    本)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

    末余额

    295,559,966.00 104,680,847.02 44,630,431.23 -464,266,394.88 5,489,580.68 -13,905,569.95

    加:会计政

    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年年

    初余额

    295,559,966.00 104,680,847.02 44,630,431.23 -464,266,394.88 5,489,580.68 -13,905,569.95

    三、本期增

    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

    “-”号填

    列)

    -1,058,373.87 92,249,372.67 -5,489,580.68 85,701,418.12

    (一)净利

    润

    92,249,372.67 365,245.45 92,614,618.12

    (二)其他

    综合收益

    上述(一)

    和(二)小

    计

    92,249,372.67 365,245.45 92,614,618.12

    (三)所有 -1,058,373.87 -5,854,826.13 -6,913,200.00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2

    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1.所有者投

    入资本

    -1,058,373.87 -5,854,826.13 -6,913,200.00

    2.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

    分配

    1.提取盈余

    公积

    2.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

    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

    者权益内部

    结转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

    储备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3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

    末余额

    295,559,966.00 103,622,473.15 44,630,431.23 -372,017,022.21 71,795,848.17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同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实收资本(或股

    本)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295,559,966.00 98,417,965.70 44,630,431.23 -375,832,110.02 6,646,873.24 69,423,126.1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295,559,966.00 98,417,965.70 44,630,431.23 -375,832,110.02 6,646,873.24 69,423,126.15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927.79 -2,532,147.28 122,638.26 -2,407,581.23

    (一)净利润 -2,532,147.28 122,588.85 -2,409,558.43

    (二)其他综合收

    益

    1,927.79 49.41 1,977.20

    上述(一)和(二)

    小计

    1,927.79 -2,532,147.28 122,638.26 -2,407,581.23

    (三)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金额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4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

    备

    3.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

    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295,559,966.00 98,419,893.49 44,630,431.23 -378,364,257.30 6,769,511.50 67,015,544.92

    法定代表人:李同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佩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清泉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5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 年1—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项目 实收资本(或股

    本)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

    额

    295,559,966.00 101,048,470.64 44,630,431.23 -476,166,268.37 -34,927,400.50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

    额

    295,559,966.00 101,048,470.64 44,630,431.23 -476,166,268.37 -34,927,400.50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24,162,272.45 24,162,272.45

    (一)净利润 24,162,272.45 24,162,272.45

    (二)其他综合

    收益

    上述(一)和

    (二)小计

    24,162,272.45 24,162,272.45

    (三)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

    资本

    2.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6

    1.提取盈余公

    积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

    额

    295,559,966.00 101,048,470.64 44,630,431.23 -452,003,995.92 -10,765,128.05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同期金额

    项目 实收资本(或股

    本)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

    额

    295,559,966.00 95,264,613.40 44,630,431.23 -411,211,526.00 24,243,484.63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7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

    额

    295,559,966.00 95,264,613.40 44,630,431.23 -411,211,526.00 24,243,484.63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0,764,909.47 -10,764,909.47

    (一)净利润 -10,764,909.47 -10,764,909.47

    (二)其他综合

    收益

    上述(一)和

    (二)小计

    -10,764,909.47 -10,764,909.47

    (三)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

    资本

    2.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

    积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8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

    额

    295,559,966.00 95,264,613.40 44,630,431.23 -421,976,435.47 13,478,575.16

    法定代表人:李同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佩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清泉39

    (二) 公司概况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

    公司”,系经海南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1993 年2 月27 日琼股办字〔1993〕31 号文批准,于

    1993 年5 月由海南第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一

    投集团”)联合海南川经协作贸易公司(后更名为“海南金川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凤凰机场总公

    司(后更名为“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南光大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海南光

    大国际投资总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3 年5 月12 日在海南省工商

    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460000000124560;法定代表人:李同双;注册地址:海

    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四路9 号;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高科技及信息产业、工业、

    农牧渔业、商业、旅游业的投资经营,能源开发;非融资性租赁,自有房屋租赁。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2,400 万元,折合股本12,400 万股,1996 年按《公司法》进行规范,并进行

    重新登记,经过1998 年送股和2000 年缩股后,总股本变更为10,416 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发行字(2002)74 号”文核准,于2002 年7 月21 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 万股,股本增

    至15,416 万股;2002 年8 月6 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0515,公

    司简称:第一投资;经公司200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用资本公积每10 股转赠5 股、并用利

    润每10 股转赠0.8 股,共计转赠股本8,941.28 万股,股本由此增至24,357.28 万股;经公司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由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全体流通股股

    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获增4 股,共计转增股本5,198.72 万股,股本由此增至29,556 万股。

    由于公司200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05 年

    5 月10 日起实行特别处理,公司简称改为“ST 一投”;2005 年度公司持续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06 年5 月8 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简称改为“*ST 一投”;

    2006 年度公司净利润1,817.4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34.39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批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2007 年4 月30 日,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一投”;

    2008 年6 月30 日,经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公司名称由“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营业期限延长至2038 年5 月12 日,2008 年7 月9 日起,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筑信”。

    2007 年1 月10 日通过公开拍卖,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大通建设”)

    和天津市艺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艺豪科技”)分别受让一投集团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

    39,722,546 股、30,000,000 股,同时艺豪科技持有大通建设52%的股权。

    2009 年8 月6 日,大通建设股东艺豪科技、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大通投资”)

    与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海航置业”)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海航置业以

    30,000 万元现金对大通建设进行增资,大通建设注册资本由20,000 万元变更为50,000 万元。海航置

    业已于2009 年8 月7 日将其首期认缴的货币增资6,000 万元全部出资到大通建设的资金账户,海航置

    业其余认缴货币出资24,000 万元已于2010 年5 月21 日全部缴足。

    2009 年8 月7 日,大通建设已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股东出资登记手续,大通建设的注

    册资本变更为50,000 万元,其中:海航置业出资3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艺豪科技出资10,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8%;大通投资出资9,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2%。大通建设控股股东由

    艺豪科技变更为海航置业,大通建设持有本公司股份39,722,546 股(占总股本的13.44%),为本公

    司控股股东,海航置业因此间接控制本公司,海航置业实际控制人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成为本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

    (三)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会计期间: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0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除

    此之外,一般不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

    作为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相关会计处理见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

    的资产、负债,本公司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

    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

    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

    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母子关系的,母公司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

    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以被合并方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与被合并

    方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发生的交易,作为内部交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有关原则进行抵消;合并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和产生的现金流

    量,涉及双方在当期发生的交易及内部交易产生的净利润及现金流量,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

    进行抵消。

    5.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确定企业合并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

    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购买日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不包括

    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作为对被购买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

    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本公司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为

    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本公司以非货币资产为对价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或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

    有关非货币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

    润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在控股

    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为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本公司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

    计入合并当期母公司个别利润表;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表。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要求执行,即以合并期间本公司及纳

    入合并范围的各控股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进行编制。合并时将母、子公司之间的投资、重大交易和往来及未实现利

    润相抵销,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所有者权益(损益)。

    合并时,如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本公司会计政策不一致,按本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对其进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1

    行调整后合并。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

    项下单独列示。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年初数或上年数;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自购买日起纳入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报告期转让控制权的子公司,自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

    围。

    (2) 对同一子公司的股权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买入再卖出,或卖出再买入的应披露相关的会计处理方

    法

    无。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

    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8.1 发生外币交易时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

    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8.2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处理方法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

    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

    的规定,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计入当

    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

    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票、基金等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折算后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

    期损益。

    8.3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规定,将以外币表示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表示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

    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

    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

    项目下单独列示。以外币表示的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

    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9、金融工具:

    9.1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本公司

    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

    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9.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按照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将本公司拥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②持有至到期投资;③贷款和应收款项;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照经济实质将承担的金融负债划分为两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其他金融负

    债。

    9.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2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主要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

    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

    (4)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

    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①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

    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②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

    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A.《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9.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报价按照以下原

    则确定:

    ①在活跃市场上,公司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为市场中的现行出价;拟

    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为市场中的现行要价。

    ②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没有现行出价或要价,采用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或经调整的最近交易的市

    场报价,除非存在明确的证据表明该市场报价不是公允价值。

    (2)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9.5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9.5.1 持有至到期投资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

    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折现利率采用原实际利率),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计提减值准备时,对单项金额重大(大于或等于100 万元)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小于100 万元)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

    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需要按照

    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再进行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不再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9.5.2 应收款项

    9.5.2.1 坏账的确认标准

    凡因债务人破产,依据法律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

    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人逾期三年未能履行偿债义务,经股东大会或董事

    会批准列作坏账的应收款项,以及其他发生减值的债权如果评估为不可收回,则对其终止确认。

    9.5.2.2 坏账损失核算方法

    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9.5.2.3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及计提比例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大于或等于100 万元)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

    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根据相同账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报

    告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采用个别

    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3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 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0.5

    1-2 年 1

    2-3 年 5

    3-4 年 15

    4-5 年 40

    5 年以上 80

    对应收票据和预付款项,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根据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资产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9.5.2.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

    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则按其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在确

    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9.5.2.5 其他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

    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

    9.6 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公司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

    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

    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1) 将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说明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的依

    据

    无。

    10、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应收款项金额大于100 万元(含)为单项金

    额重大。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大于或等于100 万元)

    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根据

    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

    (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定依据、计

    提方法: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

    应收款项。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

    账龄分析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说明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说明

    1 年以内(含1 年) 0.5% 0.5%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4

    1-2 年 1% 1%

    2-3 年 5% 5%

    3-4 年 15% 15%

    4-5 年 40% 40%

    5 年以上 80% 80%

    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大于或等于100 万元)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

    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根据相同账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

    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报告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

    例;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采用个

    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11、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及低值易耗品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

    上,对于存货因已霉烂变质、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全部或部分陈旧过

    时,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一次摊销法

    2) 包装物

    一次摊销法

    12、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

    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

    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

    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

    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

    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5

    ②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③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④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

    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本公司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2)除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

    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③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

    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④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⑤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

    组》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本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

    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

    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

    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购买时已宣告发放股利作投资成本收回外,其余确认

    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本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

    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

    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

    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

    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

    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若符合下列条件,本公司以被投资单位的

    账面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确认投资收益:

    ①本公司无法合理确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

    ②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比,两者之间的差额不具有重要性

    的。

    ③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被投资单位的有关资料,不能按照规定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进行调整

    的。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

    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

    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与被投资单位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的,认定

    为共同控制。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

    这些政策的制定的,认定为重大影响。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6

    (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项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

    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3、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对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且是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作为投

    资性房地产核算,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

    场、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取得同类或类似(是指所处地理环境相同、性质相同、结构类型相同或相

    近、新旧程度相同或近似、可使用状态相同或近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

    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估计。在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估计时存在新旧程度、结构类型差

    异主要不确定因素。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实际取得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满足条件的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按

    照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同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14、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

    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直线法(年限平均法)

    提取折旧。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5-45 3-5 2.11-3.88

    运输设备 5-8 3-5 11.88-19.40

    其他设备 3-10 3-5 9.50-32.33

    固定资产装修 2-15 0 6.67-50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项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

    后,减值资产的折旧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

    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其实际成本包括有关建造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与购置或

    建造固定资产有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成本,包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资本化条

    件的借款费用。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项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

    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

    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

    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

    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6、借款费用:

    16.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7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16.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

    不包括在内。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暂停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

    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6.3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

    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

    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

    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本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

    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

    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

    金额。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

    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

    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

    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17、无形资产:

    19.1 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

    能确认无形资产:

    (1)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2)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3)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19.2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实际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

    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

    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

    允的除外。

    (3)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

    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

    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8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

    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

    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19.3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

    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

    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

    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18、预计负债:

    22.1 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

    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2.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

    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

    如下方法确定: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

    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9、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和以现金结算两种方式。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合理的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

    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

    价模型等。

    (3) 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数。

    (4)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而提供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9

    (2)完成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

    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

    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3)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

    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4)本公司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本公司提供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

    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

    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2)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

    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本公司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

    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

    (4)本公司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0、回购本公司股份:

    无。

    21、收入:

    25.1 销售商品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

    权;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25.2 提供劳务

    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依据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

    现;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

    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25.3 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确认为收

    入。

    22、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

    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只有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本公司才确认政府补助。本公司收到的货币性政

    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收到的非货币性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本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确认为递

    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如果存在相关递延收益,则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

    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时,直接将返还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0

    27.1 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以及

    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本公司将确认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7.2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不确认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本公司将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若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本公司将确认与此差异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7.3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当期和以前

    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

    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如果适用税率发生变化,本公司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将进行重新计量。除直

    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将税率

    变化产生的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

    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本公司将除企业合并及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外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计

    入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24、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无

    (2) 会计估计变更

    无

    25、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无

    (2) 未来适用法

    无

    (四)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流转额、增值额 17%

    消费税 按售价的规定税率计缴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额的5%计缴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税流转税额的7%计缴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除天津创信投资有限公司按25%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1

    执行外,其余公司按22%执行。

    房产税 房产原值的70%、租金收入 1.2%、12%

    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面积 12 元/㎡、3 元/㎡

    2、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 号】自2008 年1 月1 日起,

    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 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

    15%税率的企业,2008 年至2012 年分别按18%、20%、22%、24%、25%税率执行。

    (五)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子公司情况

    (1)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

    司全

    称

    子公

    司类

    型

    注册

    地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

    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

    上构

    成对

    子公

    司净

    投资

    的其

    他项

    目余

    额

    持股

    比例

    (%)

    表决

    权比

    例

    (%)

    是否

    合并

    报表

    少数

    股东

    权益

    少数

    股东

    权益

    中用

    于冲

    减少

    数股

    东损

    益的

    金额

    从母

    公司

    所有

    者权

    益冲

    减子

    公司

    少数

    股东

    分担

    的本

    期亏

    损超

    过少

    数股

    东在

    该子

    公司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中

    所享

    有份

    额后

    的余

    额

    天津

    创信

    投资

    有限

    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天津

    房地

    产投

    资

    1,000.00

    房地

    产项

    目投

    资、

    自有

    房屋

    租赁

    等

    1,000.00 100 100 是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2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

    司全

    称

    子公

    司类

    型

    注册

    地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

    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

    上构

    成对

    子公

    司净

    投资

    的其

    他项

    目余

    额

    持股

    比例

    (%)

    表决

    权比

    例

    (%)

    是否

    合并

    报表

    少数

    股东

    权益

    少数

    股东

    权益

    中用

    于冲

    减少

    数股

    东损

    益的

    金额

    从母

    公司

    所有

    者权

    益冲

    减子

    公司

    少数

    股东

    分担

    的本

    期亏

    损超

    过少

    数股

    东在

    该子

    公司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中

    所享

    有份

    额后

    的余

    额

    海南

    望海

    国际

    大酒

    店有

    限公

    司

    全资

    子公

    司

    海口

    酒店

    餐饮

    业

    3,100.00

    客

    房、

    餐饮

    等

    4,457.58 100 100 是

    海南

    施达

    商业

    有限

    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海口 商业4,000.00

    商业

    销售

    等

    4,091.51 100 100 是

    (3)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

    司全

    称

    子公

    司类

    型

    注册

    地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

    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

    上构

    成对

    子公

    司净

    投资

    的其

    他项

    目余

    额

    持股

    比例

    (%)

    表决

    权比

    例

    (%)

    是否

    合并

    报表

    少数

    股东

    权益

    少数

    股东

    权益

    中用

    于冲

    减少

    数股

    东损

    益的

    金额

    从母

    公司

    所有

    者权

    益冲

    减子

    公司

    少数

    股东

    分担

    的本

    期亏

    损超

    过少

    数股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3

    东在

    该子

    公司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中

    所享

    有份

    额后

    的余

    额

    海南

    民生

    百货

    商场

    有限

    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海口

    商品

    销售

    6,000.00

    商品

    销售

    等

    6,138.27 100 100 是

    海南

    第一

    物流

    配送

    有限

    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海口

    物

    流、

    配送

    10,000.00

    百货

    等分

    流、

    配送

    和批

    发

    10,000.00 100 100 是

    海南

    第一

    投资

    装饰

    工程

    有限

    公司

    控股

    子公

    司

    海口

    安装

    装潢

    1,000.00

    室内

    外装

    修等

    900.00 90 90 否

    海南

    第一

    商业

    管理

    有限

    公司

    控股

    子公

    司

    海口

    商业

    咨询

    200.00

    商业

    咨询

    等

    190.00 95 33 否

    海南

    一百

    超市

    连锁

    有限

    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海口

    商品

    销售

    100.00

    商品

    销售

    等

    100.00 100 100 是

    海南

    一百

    家居

    饰品

    销售

    有限

    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海口

    商品

    销售

    100.00

    商品

    销售

    等

    100.00 100 100 是

    海南

    一百

    服饰

    销售

    有限

    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海口

    商品

    销售

    100.00

    商品

    销售

    等

    100.00 100 100 是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4

    单位: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人民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

    现金: 364,368.50 946,325.06

    人民币 364,368.50 946,325.06

    银行存款: 36,506,135.84 37,035,969.94

    人民币 36,506,135.84 37,035,969.94

    其他货币资金: 512,480.30 2,329,968.16

    人民币 512,480.30 2,329,968.16

    合计 37,382,984.64 40,312,263.16

    2、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种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账

    款

    6,246,116.73 80.44 5,025,151.89 96.86 8,556,417.90 71.91 852,016.26 71.03

    其

    他

    不

    重

    大

    应

    收

    账

    款

    1,518,627.36 19.56 162,652.71 3.14 3,341,548.72 28.09 347,430.62 28.97

    合

    计

    7,764,744.09 / 5,187,804.60 / 11,897,966.62 / 1,199,446.88 /

    应收款项金额大于100 万元(含)为单项金额重大,其余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不重大;组合风险较大

    的应收款项金额合计大于100 万元(含)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组合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

    (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海口秀英金兴岛

    休闲中心场地租

    金

    4,744,868.10 4,744,868.10 100

    对金兴岛从2006

    年至今未收到的

    场地租金全额坏

    账计提

    合计 4,744,868.10 4,744,868.10 /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5

    应收账款按帐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4,219,786.97 54.34 1,765,718.03 3,309,606.98 27.82 16,378.83

    1 至2 年 1,261,310.00 16.24 1,248,728.00 1,261,310.00 10.60 12,613.10

    2 至3 年 1,211,000.00 15.60 1,211,000.00 1,211,000.00 10.18 60,550.00

    3 至4 年 302,657.12 3.90 300,368.57 5,346,059.64 44.93 801,908.95

    4 至5 年 769,990.00 9.92 661,990.00 769,990.00 6.47 307,996.00

    合计 7,764,744.09 100.00 5,187,804.60 11,897,966.62

    (3)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4) 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

    的比例(%)

    海口秀英金岛休

    闲中心

    非关联方 4,744,868.10 1-5 年 61.11

    海南新生信息科

    技公司

    非关联方 1,501,248.63 1 年以内 19.33

    工行海口新华支

    行

    非关联方 270,560.00 1 年以内 3.48

    海南第一房地产

    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

    非关联方 180,000.00 4-5 年 2.32

    海南旅游局 非关联方 100,000.00 5 年以上 1.29

    合计 / 6,796,676.73 / 87.53

    3、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种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55,060,150.31 89.97 44,735,115.89 94.52 52,070,560.75 74.58 44,735,115.89 96.33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6

    其

    他

    不

    重

    大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6,135,297.41 10.03 2,623,258.42 5.54 17,750,973.09 25.42 1,702,170.82 3.67

    合

    计

    61,195,447.72 / 47,358,374.31 / 69,821,533.84 / 46,437,286.71 /

    应收款项金额大于100 万元(含)为单项金额重大,其余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不重大,组合风险较大

    的应收款项金额合计大于100 万元

    (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海南置胜普贸易

    有限公司

    42,793,255.10 42,793,255.10 100

    由于该笔债务欠

    款时间较长,债务

    人实际办公地址

    无法找到,工作人

    员也无法联系,之

    前通过法律途径

    追偿未果,根据会

    计准则规定,从财

    务谨慎性的角度

    出发,全额计提坏

    账准备

    唐毅房租 714,302.80 714,302.80 100

    98 年改制后蒋会

    成朋友租住酒店

    客房,同意挂账,

    但从未交租金

    吴超群、林冠余房

    租

    206,784.80 206,784.80 100

    98 年改制后同意

    原商业集团总经

    理吴超群、原望海

    酒店总经理林冠

    余租用客房挂账,

    未交过租金

    合计 43,714,342.70 43,714,342.70 / /

    其他应收款按帐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1 年以

    内

    1,239,509.55 2.03 11,933.64 2,765,595.67 3.96 11,933.64

    1 至2 年 10,674,466.84 17.44 110,903.47 10,674,466.84 15.29 110,903.47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7

    2 至3 年 4,277,903.97 6.99 2,646,928.04 11,377,903.97 16.30 2,646,928.04

    3 至4 年 35,754,136.42 58.43 35,339,178.22 35,754,136.42 51.21 35,314,207.53

    4 至5 年 5,608,191.99 9.16 5,608,191.99 5,608,191.99 8.03 5,435,276.80

    5 年以

    上

    3,641,238.95 5.95 3,641,238.95 3,641,238.95 5.21 2,918,037.23

    合计 61,195,447.72 100.00 47,358,374.31 69,821,533.84 100.00 46,437,286.71

    (3) 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本报告期其他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4)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总

    额的比例(%)

    海南置胜普贸易

    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2,793,255.10 2-5 年 69.93

    海口市中级人民

    法院

    非关联方 10,000,000.00 1-2 年 16.34

    海南省房改办公

    室

    非关联方 2,266,895.21 1-5 年 3.70

    唐毅 非关联方 714,302.80 1-5 年 1.17

    周舟 非关联方 700,000.00 2-3 年 1.14

    合计 / 56,474,453.11 / 92.28

    4、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02,750.00 82.66 425,282.36 95.04

    1 至2 年 21,549.92 17.34 22,204.20 4.96

    合计 124,299.92 100.00 447,486.56 100.00

    (2) 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时间 未结算原因

    东华软件股份公

    司

    非关联方 63,400.00 1 年以内 发票未到

    天津网通公司 非关联方 21,549.92 1-2 年 发票未到

    中国软件与技术

    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

    非关联方 21,350.00 1 年以内 发票未到

    东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非关联方 18,000.00 1 年以内 发票未到

    合计 / 124,299.92 / /

    (3) 本报告期预付款项中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本报告期预付账款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5、存货: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8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期末数 期初数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

    材

    料

    118,953.45 118,953.45 128,820.28 128,820.28

    库

    存

    商

    品

    8,717,920.02 1,136,163.92 7,581,756.10 11,913,841.90 1,781,431.61 10,132,410.29

    物

    料

    用

    品

    907,577.44 218,271.39 689,306.05 398,689.20 218,271.39 180,417.81

    低

    值

    易

    耗

    品

    47,825.00 47,825.00 2,920.00 2,920.00

    合

    计

    9,792,275.91 1,354,435.31 8,437,840.60 12,444,271.38 1,999,703.00 10,444,568.38

    (2) 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减少

    存货种类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计提额

    转回 转销

    期末账面余额

    库存商品 1,781,431.61 645,267.69 1,136,163.92

    物料用品 218,271.39 218,271.39

    低值易耗品

    合计 1,999,703.00 645,267.69 1,354,435.31

    (3) 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项目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

    依据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

    原因

    本期转回金额占该项存货期

    末余额的比例(%)

    库存商品 商品销售价格下降

    物料用品 使用价值下降

    低值易耗品

    6、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按权益法核算: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

    投

    资

    单

    位

    初始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增

    减

    变

    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

    资单位

    持股比

    例(%)

    在被投

    资单位

    表决权

    比例

    (%)

    在被

    投资

    单位

    持股

    比例

    与表

    决权

    比例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9

    不一

    致的

    说明

    海

    南

    第

    一

    投

    资

    装

    饰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9,000,000.00 8,994,055.18 8,994,055.18 90 90

    海

    南

    第

    一

    商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900,000.00 1,900,000.00 95 33

    该公

    司董

    事3

    人,

    本公

    司只

    派1

    人出

    任董

    事,

    表决

    权比

    例

    1/3

    7、投资性房地产:

    (1)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公允价值

    购置

    自用房

    地产或

    存货转

    入

    公允价

    值变动

    损益

    处置

    转为自

    用房地

    产

    期末公允价值

    1.成本合

    计

    133,361,441.26 133,361,441.26

    (1)房

    屋、建筑

    物

    133,361,441.26 133,361,441.26

    (2)土地

    使用权

    (3)其他

    2.公允价

    值变动合

    7,603,687.08 7,603,687.08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0

    计

    (1)房

    屋、建筑

    物

    7,603,687.08 7,603,687.08

    (2)土地

    使用权

    (3)其他

    3.投资性

    房地产账

    面价值合

    计

    140,965,128.34 140,965,128.34

    (1)房

    屋、建筑

    物

    140,965,128.34 140,965,128.34

    (2)土地

    使用权

    (3)其他

    8、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一、账面原值合

    计:

    690,600,434.31 40,599,237.24 2,855,448.31 728,344,223.24

    其中:房屋及建筑

    物

    601,227,945.56 39,757,247.29 640,985,192.85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10,319,270.60 1,680,006.00 8,639,264.60

    固定资产装

    修

    58,813,575.00 58,813,575.00

    其他设备 20,239,643.15 841,989.95 1,175,442.31 19,906,190.79

    二、累计折旧合

    计:

    160,166,803.97 10,866,292.75 2,717,560.01 168,315,536.71

    其中:房屋及建筑

    物

    119,297,276.29 8,779,018.42 128,076,294.71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6,088,964.18 267,634.92 1,608,646.70 4,747,952.40

    固定资产装

    修

    22,340,220.73 1,146,904.69 23,487,125.42

    其他设备 12,440,342.77 672,734.72 1,108,913.31 12,004,164.18

    三、固定资产账面

    净值合计

    530,433,630.34 29,732,944.49 137,888.30 560,028,686.53

    其中:房屋及建筑

    物

    481,930,669.27 30,978,228.87 512,908,898.14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4,230,306.42 -267,634.92 71,359.30 3,891,312.20

    固定资产装

    修

    36,473,354.27 -1,146,904.69 35,326,449.58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1

    其他设备 7,799,300.38 169,255.23 66,529.00 7,902,026.61

    四、减值准备合计 1,485,468.91 1,485,468.91

    其中:房屋及建筑

    物

    1,485,468.91 1,485,468.91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固定资产装

    修

    其他设备

    五、固定资产账面

    价值合计

    528,948,161.43 29,732,944.49 137,888.30 558,543,217.62

    其中:房屋及建筑

    物

    480,445,200.36 30,978,228.87 511,423,429.23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4,230,306.42 -267,634.92 71,359.30 3,891,312.20

    固定资产装

    修

    36,473,354.27 -1,146,904.69 35,326,449.58

    其他设备 7,799,300.38 169,255.23 66,529.00 7,902,026.61

    本期折旧额:10,866,292.75 元。

    本期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价为:19,800.00 元。

    9、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期末数 期初数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在

    建

    工

    程

    43,613,543.11 17,100,500.00 26,513,043.11 41,096,535.52 17,100,500.00 23,996,035.52

    (2)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名

    称

    预算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

    资产

    工程投

    入占预

    算比例

    (%)

    工

    程

    进

    度

    资金

    来源

    期末数

    第

    一

    农

    水

    产

    品

    加

    工

    冷

    藏

    中

    心

    39,000,000 15,600,000.00 15,600,000.00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2

    工

    程

    第

    一

    物

    流

    中

    心

    工

    程

    189,101,500.00 25,496,535.52 2,441,507.59 14.77

    募

    股、

    自筹

    27,938,043.11

    商

    场

    三

    楼

    装

    修

    改

    造

    47,700.00 19,800.00 19,800.00 41.51

    完

    成

    自筹 0.00

    西

    侧

    外

    墙

    防

    水

    处

    理

    24,000.00 24,000.00 24,000.00

    东

    侧

    墙

    广

    告

    灯

    箱

    103,000.00 51,500.00 41.51

    完

    成

    自筹 51,500.00

    合

    计

    228,276,200.00 41,096,535.52 2,536,807.59 19,800.00 / / / 43,613,543.11

    本报告期第一物流中心工程增加金额系本报告期发生的综合办公楼、土地平整等工程。

    (3)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数 期末数 计提原因

    第一农水产品加工冷藏中心工

    程

    15,600,000.00 15,600,000.00

    项目终止,投资无法

    收回

    第一物流中心工程 1,500,500.00 1,500,500.00

    项目停建,预期投资

    无法收回

    合计 17,100,500.00 17,100,500.00 /

    (4) 重大在建工程的工程进度情况

    项目 工程进度 备注

    第一物流中心工程 配套工程部分完工

    10、无形资产: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3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一、账面原值合计 80,517,122.00 26,625,000.00 53,892,122.00

    望海楼主楼土地

    使用权

    17,951,493.00 17,951,493.00

    大同路1 号土地使

    用权

    2,142,000.00 2,142,000.00

    第一农水产品加

    工冷藏中心项目

    澄迈土地使用权

    20,385,000.00 20,385,000.00 0.00

    第一物流中心项

    目澄迈土地使用

    权1

    12,000,000.00 6,240,000.00 5,760,000.00

    第一物流中心项

    目澄迈土地使用

    权2

    19,368,038.00 19,368,038.00

    第一物流中心项

    目澄迈土地使用

    权3

    8,290,591.00 8,290,591.00

    信息系统 380,000.00 380,000.00

    二、累计摊销合计 11,868,523.70 568,424.17 2,444,343.00 9,992,604.87

    望海楼主楼土地

    使用权

    5,198,452.68 224,393.64 5,422,846.32

    大同路1 号土地使

    用权

    562,275.00 26,775.00 589,050.00

    第一农水产品加

    工冷藏中心项目

    澄迈土地使用权

    1,664,775.00 1,664,775.00 0.00

    第一物流中心项

    目澄迈土地使用

    权1

    1,441,209.24 57,960.00 779,568.00 719,601.24

    第一物流中心项

    目澄迈土地使用

    权2

    1,930,940.88 138,389.64 2,069,330.52

    第一物流中心项

    目澄迈土地使用

    权3

    994,870.90 82,905.90 1,077,776.80

    信息系统 76,000.00 37,999.99 113,999.99

    三、无形资产账面

    净值合计

    68,648,598.30 -568,424.17 24,180,657.00 43,899,517.13

    望海楼主楼土地

    使用权

    12,753,040.32 -224,393.64 12,528,646.68

    大同路1 号土地使

    用权

    1,579,725.00 -26,775.00 1,552,950.00

    第一农水产品加

    工冷藏中心项目

    澄迈土地使用权

    18,720,225.00 18,720,225.00 0.00

    第一物流中心项

    目澄迈土地使用

    权1

    10,558,790.76 -57,960.00 5,460,432.00 5,040,398.76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4

    第一物流中心项

    目澄迈土地使用

    权2

    17,437,097.12 -138,389.64 17,298,707.48

    第一物流中心项

    目澄迈土地使用

    权3

    7,295,720.10 -82,905.90 7,212,814.20

    信息系统 304,000.00 -37,999.99 266,000.01

    四、减值准备合计

    五、无形资产账面

    价值合计

    68,648,598.30 -568,424.17 24,180,657.00 43,899,517.13

    望海楼主楼土地

    使用权

    12,753,040.32 -224,393.64 12,528,646.68

    大同路1 号土地使

    用权

    1,579,725.00 -26,775.00 1,552,950.00

    第一农水产品加

    工冷藏中心项目

    澄迈土地使用权

    18,720,225.00 18,720,225.00 0.00

    第一物流中心项

    目澄迈土地使用

    权1

    10,558,790.76 -57,960.00 5,460,432.00 5,040,398.76

    第一物流中心项

    目澄迈土地使用

    权2

    17,437,097.12 -138,389.64 17,298,707.48

    第一物流中心项

    目澄迈土地使用

    权3

    7,295,720.10 -82,905.90 7,212,814.20

    信息系统 304,000.00 -37,999.99 266,000.01

    本期摊销额:568,424.17 元。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形资产没有出现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

    备。

    1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 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2,147,944.98 11,043,443.43

    小计 12,147,944.98 11,043,443.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计入资本公积的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38,573.69 138,573.69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1,490,379.08 1,490,379.08

    小计 1,628,952.77 1,628,952.77

    (2)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095,679.91 20,095,679.91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5

    可抵扣亏损 -99,589,237.74 -99,589,237.74

    合计 -79,493,557.83 -79,493,557.83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数 期初数 备注

    2010 -19,092,473.46 -19,092,473.46

    2011 -47,905.34 -47,905.34

    2012 -27,165,617.31 -27,165,617.31

    2013 -28,918,726.51 -28,918,726.51

    2014 -24,364,515.12 -24,364,515.12

    合计 -99,589,237.74 -99,589,237.74 /

    (4) 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对应的暂时性差异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暂时性差异金额

    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资产项目

    应收款项 51,792,296.32

    存 货 1,354,435.31

    预计负债 2,071,200.09

    小计 55,217,931.72

    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负债项目

    计入资本公积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629,880.42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

    动

    6,598,523.61

    小计 7,228,404.03

    12、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转回 转销

    期末账面余额

    一、坏账准备 47,636,733.59 5,665,955.70 756,510.38 52,546,178.91

    二、存货跌价准

    备

    1,999,703.00 645,267.69 1,354,435.31

    三、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减值准备

    四、持有至到期

    投资减值准备

    五、长期股权投

    资减值准备

    六、投资性房地

    产减值准备

    七、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

    1,485,468.91 1,485,468.91

    八、工程物资减

    值准备

    九、在建工程减

    值准备

    17,100,500.00 17,100,500.00

    十、生产性生物

    资产减值准备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6

    其中:成熟生产

    性生物资产减值

    准备

    十一、油气资产

    减值准备

    十二、无形资产

    减值准备

    十三、商誉减值

    准备

    十四、其他

    合计 68,222,405.50 5,665,955.70 1,401,778.07 72,486,583.13

    本期新增的坏账准备为全额计提海口秀英金兴岛休闲中心场地租金4,744,868.10 元、唐毅房租

    714,302.80 元、吴超群、林冠余房租206,784.80 元;本期转销的坏账准备为本期与第一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进行债权债务对冲时冲销的应收账款,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756,510.38 元;本期转销的存

    货跌价准备为因商品报损及降价处理所产生的实际损失645,267.69 元。

    13、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抵押借款 500,000,000.00 31,376,165.98

    合计 500,000,000.00 31,376,165.98

    14、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应付账款 49,228,152.80 59,170,305.42

    合计 49,228,152.80 59,170,305.42

    (2) 本报告期应付账款中应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情况

    本报告期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

    15、预收账款:

    (1) 预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预收账款 49,308,343.63 50,037,186.54

    合计 49,308,343.63 50,037,186.54

    (2) 本报告期预收款项中预收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情况

    本报告期预收账款中无预收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

    16、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1,139,314.05 9,681,537.70 14,475,965.89 6,344,885.86

    二、职工福利费 939,259.00 1,010,879.48 -71,620.48

    三、社会保险费 561.00 1,600,994.92 1,748,966.77 -147,410.85

    养老保险 379.82 1,083,924.40 1,184,106.03 -99,801.81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7

    工伤保险 4.68 13,364.12 14,599.30 -1,230.50

    失业保险 31.24 89,153.14 97,393.12 -8,208.74

    医疗保险 140.58 401,189.14 438,269.02 -36,939.30

    生育保险 4.68 13,364.12 14,599.30 -1,230.50

    四、住房公积金 9,217.00 229,298.40 249,589.40 -11,074.00

    五、辞退福利 2,512,574.30 1,500.00 502,918.60 2,011,155.70

    六、其他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854,216.89 180,836.15 47,375.97 2,987,677.07

    合计 16,515,883.24 12,633,426.17 18,035,696.11 11,113,613.30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金额2,987,677.07 元,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补偿502,918.60 元。

    17、应交税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值税 4,326,519.28 5,990,429.57

    消费税 77,198.75 99,562.99

    营业税 1,772,461.23 2,075,927.24

    企业所得税 4,125,637.52 2,554,681.08

    个人所得税 195,437.45 380,405.63

    城市维护建设税 351,199.62 367,325.89

    教育费附加 150,484.70 157,375.41

    房产税 6,445,331.56 5,725,446.46

    契税 3,648,804.66 3,648,804.66

    土地使用税 2,957,397.34 2,501,163.94

    土地增值税 203,637.21 203,637.21

    印花税 5,200.00

    其他 82.92 303.85

    合计 24,254,192.24 23,710,263.93

    18、应付利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6,176,041.76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98,265,971.13

    合计 0 104,442,012.89

    19、应付股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超过1 年未支付原因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

    流通股股东 27,335,435.00 27,335,435.00 因亏损未付

    合计 27,335,435.00 27,335,435.00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8

    20、其他应付款:

    (1) 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其他应付款 111,686,306.42 290,177,472.49

    合计 111,686,306.42 290,177,472.49

    (2) 本报告期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

    22,951,443.52 76,503,159.75

    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5,525.00 51,123,950.00

    海南第一投资装饰工程有限公

    司

    9,993,330.00 9,993,330.00

    海南海航地产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0.00 20,000,000.00

    合计 33,120,298.52 157,620,439.75

    (3) 账龄超过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的说明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款项性质

    海海南康德力实业有限公司 24,542,000.00 2-3 年 诉讼形成

    待待付工程款 1,868,298.20 3-4 年 未付工程款

    海海南高和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911,123.01 1-3 年 代收的款项

    21、预计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对外提供担保 62,952,032.86 60,880,832.77 2,071,200.09

    合计 62,952,032.86 60,880,832.77 2,071,200.09

    60,880,832.77 元为海南民生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为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于2008 年1

    月24 日承接上述债务预计的原贷款欠息\复利和罚息.2010 年4 月已归还贷款,抵押贷款解除;

    2,071,200.09 元为海南施达商业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施达商业”)因为海南麒麟旅业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保证担保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预计的本息。

    22、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96,110,000.00

    合计 0 96,110,000.00

    (2)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抵押借款 96,110,000.00

    合计 96,110,000.00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9

    2) 金额前五名的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数

    贷款单位 币种 利率(%)

    本币金额

    海南省建行营业部 人民币 5.40 56,100,000.00

    深圳发展银行 人民币 5.40 19,200,000.00

    交行珠海支行 人民币 5.184 10,660,000.00

    交行海南省分行 人民币 5.40 10,150,000.00

    合计 / / 96,110,000.00

    23、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抵押借款 113,332,366.00

    合计 0 113,332,366.00

    (2) 金额前五名的长期借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数

    贷款单位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币种 利率(%)

    本币金额

    海南省工行

    2003 年7 月

    18 日

    2005 年5 月

    30 日

    人民币 5.841 86,542,366.00

    交行珠海支行

    2007 年6 月

    28 日

    2012 年6 月

    28 日

    人民币 5.184 21,340,000.00

    交行海南省分行

    2008 年3 月

    27 日

    2011 年3 月

    26 日

    人民币 5.40 3,350,000.00

    深圳发展银行

    2008 年2 月

    28 日

    2011 年2 月

    27 日

    人民币 5.40 2,100,000.00

    合计 / / / / 113,332,366.00

    24、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备注说明

    第一物流项目

    专项拨款

    5,000,000.00 5,000,000.00

    系2003 年国债

    专项资金基本

    建设支出预算

    拨款

    合计 5,000,000.00 5,000,000.00 /

    25、股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数 发行新

    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期末数

    股份总

    数

    295,559,966.00 295,559,966.00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0

    26、资本公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79,010,117.18 1,058,373.87 77,951,743.31

    其他资本公积 25,670,729.84 25,670,729.84

    合计 104,680,847.02 1,058,373.87 103,622,473.15

    27、盈余公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39,270,119.81 39,270,119.81

    任意盈余公积 5,360,311.42 5,360,311.42

    合计 44,630,431.23 44,630,431.23

    28、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 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464,266,394.88 /

    调整后 年初未分配利润 -464,266,394.8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92,249,372.67 /

    期末未分配利润 -372,017,022.21 /

    2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226,805,240.41 178,771,581.70

    其他业务收入 2,371,487.96

    营业成本 158,936,503.28 128,450,279.66

    (2) 主营业务(分行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商业 202,642,887.40 152,423,793.49 158,887,404.02 117,041,158.38

    酒店餐饮业 22,852,719.16 6,389,399.82 19,754,177.68 11,409,121.28

    房地产 1,309,633.85 130,000.00

    合计 226,805,240.41 158,813,193.31 178,771,581.70 128,450,279.66

    (3)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1 8,587,482.18 3.75

    2 3,132,466.67 1.37

    3 2,824,962.91 1.23

    4 2,572,574.53 1.12

    5 2,290,806.84 1.00

    合计 19,408,293.13 8.47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1

    30、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缴标准

    消费税 652,479.05 1,348,501.93 按售价的规定税率计缴

    营业税 1,949,133.53 479,158.67

    按应税营业额的5%计

    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364,512.69 341,646.79

    按应税流转税额的7%

    计缴

    教育费附加 344,869.85 206,027.16

    按应税流转税额的3%

    计缴

    河道维护费(防洪) 182.68

    合计 3,311,177.80 2,375,334.55 /

    31、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4,909,445.32

    二、存货跌价损失 -645,267.69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 4,264,177.63

    32、营业外收入:

    (1) 营业外收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351,011.0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14,103.00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236,908.00

    债务重组利得 136,223,095.93

    其他 151,820.32 78,953.96

    合计 136,725,927.25 78,953.96

    33、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53,074.87 617.1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53,074.87 617.10

    债务重组损失 11,211,170.82

    其他 -300,173.58 200.00

    合计 10,964,072.11 817.10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2

    债务重组损失系本年与工商银行海南分行债务重组时,按照与银行的对账结果补充计提的银行利息。

    34、所得税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

    所得税

    2,581,445.75 2,193,934.95

    递延所得税调整 -1,104,501.55

    合计 1,476,944.20 2,193,934.95

    35、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63.1 基本每股收益

    项 目 序号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2009 年

    末)

    期初股份总数 a 295,559,966.00 295,559,966.00

    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

    等增加股份数

    b

    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c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d

    报告期月份数 e 6 12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f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g

    报告期缩股数 h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i=a+b+c×d÷e-f

    ×g÷e-h

    295,559,966.00 295,559,966.0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j 92,249,372.67 -88,434,284.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k -13,008,284.05 -91,898,532.92

    按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计算

    l=j÷i 0.312 -0.299

    基本每股

    收益 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m=k÷i -0.044 -0.311

    63.2 稀释每股收益

    项 目 序号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2009 年

    末)

    期初股份总数 a 295,559,966.00 295,559,966.00

    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

    等增加股份数

    b

    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c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d

    报告期月份数 e 6 12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f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g

    报告期缩股数 h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i=a+b+c×d÷e-f×

    g÷e-h

    295,559,966.00 295,559,966.00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

    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j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K 92,249,372.67 -88,434,284.86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l -13,008,284.05 -91,898,532.92

    按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计算

    m=k÷(i+j) 0.312 -0.299

    稀释每股收

    益

    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计算

    n=l÷(i+j) -0.044 -0.311

    36、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1,800,936.30

    合计 171,800,936.3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1,800,936.30 元,为收到的往来款和其他杂项合计。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6,610,276.20

    合计 166,610,276.2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6,610,276.20 元,为支付的往来款和其他杂项合计。

    (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36,926.38

    合计 1,836,926.38

    主要为支付的在建工程相关费用。

    (4)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7,000,000.00

    合计 327,000,000.00

    系收到母公司债务重组所支持的过桥资金等款项。

    (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170,000.00

    合计 113,170,000.00

    系归还母公司因债务重组所支持的过桥资金。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4

    3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92,614,618.12 -2,409,558.43

    加:资产减值准备 4,264,177.6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折旧

    10,766,647.99 10,501,913.12

    无形资产摊销 568,424.17 529,958.8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344,882.4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517.1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5,204,728.12 11,812,029.3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04,501.5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394,782.64 2,150,343.5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09,717,658.34 -8,697,406.9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05,904,218.25 7,553,353.35

    其他 10,637,978.61 -974,934.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188,533.22 20,467,215.1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37,382,984.64 3,289,116.0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0,312,263.16 18,537,081.9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29,278.52 -15,247,965.96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一、现金 37,382,984.64 40,312,263.16

    其中:库存现金 364,368.50 946,325.0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6,506,135.84 37,035,969.9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512,480.30 2,329,968.16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382,984.64 40,312,263.16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5

    (七)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

    司名

    称

    企业

    类型

    注

    册

    地

    法人

    代表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

    本企业的

    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

    本企业的

    表决权比

    例(%)

    本企

    业最

    终控

    制方

    组织机构代

    码

    天津

    市大

    通建

    设发

    展集

    团有

    限公

    司

    有限

    责任

    公司

    天

    津

    市

    李维

    艰

    房地

    产开

    发

    500,000,000.00 13.44 13.44

    海南

    航空

    股份

    有限

    公司

    工会

    委员

    会

    23879004-9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全称

    企业类

    型

    注册

    地

    法人代

    表

    业务性

    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

    例(%)

    表决权

    比例

    (%)

    组织机构代

    码

    海南民

    生百货

    商场有

    限公司

    有限责

    任公司

    海口 李同双

    商品销

    售

    600,000,000.00 100.00 100.00 28408990-7

    海南望

    海国际

    大酒店

    有限公

    司

    有限责

    任公司

    海口 曾标志

    酒店餐

    饮业

    31,000,000.00 100.00 100.00 28407300-8

    海南施

    达商业

    有限公

    司

    有限责

    任公司

    海口 曾标志 商业 40,000,000.00 100.00 100.00 20125108-4

    海南第

    一物流

    配送有

    限公司

    有限责

    任公司

    海口 曾标志

    物流配

    送

    100,000,000.00 100.00 100.00 74256129-6

    海南第

    一投资

    装饰工

    程有限

    公司

    有限责

    任公司

    海口 李跃建

    安装装

    潢

    10,000,000.00 90.00 90.00 74777558-4

    海南第

    一商业

    管理有

    限公司

    有限责

    任公司

    海口 姜叔军

    商业咨

    询

    2,000,000.00 95.00 33.00 74777559-2

    天津创

    信投资

    有限公

    司

    有限责

    任公司

    天津 李同双

    房地产

    投资

    10,000,000.00 100.00 100.00 66611336-X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6

    海南一

    百超市

    连锁有

    限公司

    有限责

    任公司

    海口 刘怀宇

    商品销

    售

    1,000,000.00 100.00 100.00 79314024-8

    海南一

    百家居

    饰品销

    售有限

    公司

    有限责

    任公司

    海口 刘怀宇

    商品销

    售

    1,000,000.00 100.00 100.00 79314027-2

    海南一

    百服饰

    销售有

    限公司

    有限责

    任公司

    海口 刘怀宇

    商品销

    售

    1,000,000.00 100.00 100.00 79314025-6

    3、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天津地铁捷通置地投资有限公

    司

    股东的子公司 73036318-8

    海南海航地产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集团兄弟公司 67606713-3

    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79872661-9

    4、关联交易情况

    (1) 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是否履行完毕

    海航置业控股

    (集团)有限公

    司

    海南筑信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0 年3 月30 日~

    2011 年3 月30 日

    否

    海南望海国际

    大酒店有限公

    司

    海南筑信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0 年3 月30 日~

    2011 年3 月30 日

    否

    天津创信投资

    有限公司

    海南筑信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

    87,000,000

    2010 年3 月30 日~

    2011 年3 月30 日

    否

    海南民生百货

    商场有限公司

    海南筑信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0 年3 月30 日~

    2011 年3 月30 日

    否

    关联方为筑信股份在民生银行5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

    ①、2010 年4 月22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海南民生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本公司以位于海口市海秀路

    8 号海南望海商城2818.17 平方米房地产、民生百货以其位于海口市海秀路8 号海南望海商城35632.98

    平方米房地产、望海酒店以其位于海口市海秀路6 号望海国际大酒店17485.95 平方米房地产,为本公

    司在该行人民币5 亿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②2010 年4 月27 日,本公司子公司天津创信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天津创信以其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大通大厦三至十四层9257.25

    平方米房地产为本公司在该行人民币5 亿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③2010 年3 月22 日,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

    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海航置业为本公司在该行人民币5 亿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7

    (2)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天津市大通建设

    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

    357,000,000.00

    债务重组过桥资

    金

    拆出

    天津市大通建设

    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

    357,000,000.00

    归还债务重组过

    桥资金

    海南海航地产控

    股有限公司

    20,000,000 归还前期往来款

    海航置业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52,008,950

    归还所欠债务及

    其利息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上市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 期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金额

    其中:计提减值

    金额

    金额

    其中:计提减值

    金额

    应收账款

    天津市大通建

    设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

    0 179,268.56

    其他应收款

    天津市大通建

    设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

    0 2,688.00

    上市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 期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金额

    其中:计提减值

    金额

    金额

    其中:计提减值

    金额

    其他应付款

    天津市大通建

    设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

    22,951,443.52 76,503,159.75

    其他应付款

    海航置业控股

    (集团)有限

    公司

    175,525.00 51,123,950.00

    其他应付款

    海南海航地产

    控股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海南第一投资

    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

    9,993,330.00

    (八) 股份支付:

    无

    (九) 或有事项: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8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海南第一房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事项

    海南第一房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就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于2005 年12 月14 日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

    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2005 年12 月21 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下达(2006)龙民保字第16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本公司车辆3 辆,2006 年3 月10 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下达(2006)

    龙民二初字第130 号《民事判决书》:由本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其支付佣金960,483.66 元、利

    息、案件受理费14,615.00 元及诉前保全费5,322.00 元。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

    送达的执行通知书,该民事判决尚未执行。

    (2)海南中亿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关诉讼事项

    2005 年7 月1 日海南中亿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本公司及民生百货签订《债务转移协议》,由民生百货承

    接本公司对海南中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债务11,340,122.22 元,并承诺在协议签订后十日内偿还。由

    于民生百货未能按约偿还,2005 年9 月4 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海中法执字第11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民生百货名下望海商城第三层面积为2,550.96 ㎡的房产(海口市房权证

    海房字第39897、39898 号)。

    2008 年10 月本公司收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海中法执字第153 号】,因

    查封期限即将届满,依据执行人海南中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申请,继续轮侯查封民生百货名下望海商

    城第三层面积为2,550.96 ㎡的房产(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897、39898 号)。

    2010 年2 月,本公司收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海中法执字第153-2 号,裁定如下:

    ①解除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民生百货名下望海商城第三层面积为2,550.96 ㎡的房产(海口

    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897、39898 号)轮侯查封。

    ②海南省海口市第一公证处〔2005〕市一证经字第1143 号公证书终结执行。

    (3)厦门中鹭财务服务联合公司海口分公司有关事项

    1992 年12 月8 日厦门中鹭财务服务联合公司海口分公司(下文简称“中鹭公司”)与海南省商业集

    团公司(下文简称“商业集团”)签订在海府1 号土地上《合作兴建“海南商业大厦”合同书》,其

    后中鹭公司依约支付1,200 万元拆迁补偿费预付款、50 万元拆迁费、4.2 万元办证费。1998 年10 月8

    日本公司、民生百货以承担债务方式兼并商业集团及其下属五家企业,2005 年10 月28 日中鹭公司以

    商业集团违约为由,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 年4

    月3 日下达了(2005)海中法民一初字第3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商业集团、本公司、民生百货、

    昌海公司向中鹭公司退还补偿费1,200 万元,并赔偿原告已支付的50 万元拆迁费、4.2 万元办证费的

    损失,并向中鹭公司偿付约金1,200 万元,以上共计2,454.2 万元;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06

    年6 月4 日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 年11 月10 日下达了(2006)

    琼民一终字第23 号《民事判决书》,仍维持原判。本公司在2006 年已计提了2,454.2 万元损失。

    中鹭公司与海南康德力实业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康德力公司”)于2007 年12 月12 日向海口中院递

    交《请求变更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海口中院于2007 年12 月24 日以(2007)海中法执字第3-2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由中鹭公司变更为康德力公司。2008 年1 月18 日康德力公司与

    昌海公司向海口中院提交了《执行和解协议书》,海口中院于2008 年1 月25 日以海中法执字第3-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昌海公司所有的位于海府路1 号4,720.36 ㎡土地使用权(证号:海口市国用(籍)

    字第G0540 号)和位于海府路北侧的2,197.52 ㎡土地使用权(证号:海口市国用(2004)字第002711

    号)过户给康德力公司,并按其评估价值人民币 1025 万元降价 20%计为人民币820 万元,按820 万

    元人民币抵偿所欠康德力公司的部分债务。海口中院于2008 年1 月29 日以(2007)海中法执字第3-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商业集团、昌海公司、本公司、民生百货2,200 万元人民币

    范围内的财产,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应的其他财产。2008 年1 月30 日海口中院根据(2007)海中

    法执字第3-4 号民事裁定书,扣划民生百货银行存款人民币合计1,601.17 万元。2008 年2 月,本公

    司收悉海口中院(2007)海中法执字第3-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该院案款账户16,011,744.00

    元中的10,000,000.00 元退付给康德力公司,余下的6,011,744.00 元退回民生百货。

    2008 年7 月23 日,最高人民法院已受理本公司再审申请,请求改判驳回中鹭公司向本公司、民生百

    货主张赔偿拆迁费、拆迁补偿费、办证费及违约金等款项共2,454.2 万元的诉讼请求。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尚未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

    (4)广州中地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地行策略顾问有限公司与本公司《项目营销顾问合同》

    纠纷案

    2005 年2 月4 日,广州中地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地行策略顾问有限公司以本公司未履行

    2002 年9 月9 日、14 日签订的“阳光经典”《项目营销顾问合同》的有关义务为由,向海南省海口市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9

    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1,272,528.10 元。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05 年7 月20 日对

    此案判决如下:(1)限被告本公司在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州中地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

    司、广州市中地行策略顾问有限公司营销奖励佣金560,287.39 元及滞纳金,滞纳金按合同约定以本金

    560,287.39 元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从2004 年4 月1 日起至法院限定的还款之日止。逾期未付清,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处理。(2)驳回原告广州中地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

    司、广州市中地行策略顾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该案受理费16,373.00 元由两原告负担8,373.00

    元,被告负担8,000.00 元。

    根据2008 年12 月10 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龙执字第961 号】,上述判决终

    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在案件执行终结后十年内,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海口市龙华

    区人民法院重新申请执行。

    (5)海口秀英金岛休闲中心诉讼事项

    2008 年1 月31 日,望海酒店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就欠付租金事项起诉海口秀英金岛休闲中心(现

    已更名为“海口海港金岛休闲中心”)。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于2008 年4 月25 日以(2008)美民

    二初字第 2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海口海港金岛休闲中心业主黄蓉偿还望海酒店租金311 万元、违约

    金714,188.00 元。2008 年5 月12 日,黄蓉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8 年9 月9 日以(2008)海中法民一终字第 75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①撤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2008)美民二初字第 22 号民事判决;

    ②发回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重审。

    2009 年1 月14 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开庭重审上述案件。本公司于2009 年4 月收到海口市美兰区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美民二重字第8 号〕,就上述诉讼事项作出判决,判决如下:

    ①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解除原告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与被告黄蓉签订的《租赁经

    营合同》、《租赁经营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②被告黄蓉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租金人民币311 万元。

    ③被告黄蓉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违约金人民币714,188 .00 元。

    ④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9 条之

    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39,106 .00 元,由被告黄蓉承担。

    黄蓉不服该判决,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9 年12 月,本公司收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海中法民一终字第1278 号〕,

    该院就上述案件作出了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公司于2009

    年12 月21 日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截止本报

    告日,法院已作出(2010)美执字第92—1 号民事裁定终结执行。

    (6)本公司在建行海南省分行借款相关的诉讼事项

    ①本公司向建行海南省分行借款4,000 万元的诉讼事项

    建行海南省分行以本公司未偿还与其签订的借款合同下的本金、利息和费用为由,2005 年4 月4 日向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笔借款由一投集团和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

    证担保,望海酒店和民生百货以及南洋公司提供房产抵押。2005 年7 月15 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

    法院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40 号《民事判决书》。

    2007 年6 月29 日建行海南省分行与本公司及提供担保单位签订执行和解书,建行海南省分行对本公

    司所欠本金2,655 万元给予延长3 年期限,一投集团与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继续履行

    连带责任保证的义务,民生百货、望海酒店、南洋公司同意继续以原抵押房产提供抵押履行担保责任。

    同时约定,如公司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2008 年3 月21 日还款400 万元、2008 年6 月21 日还款400

    万元、2008 年9 月21 日还款800 万元、2008 年12 月21 日还款800 万元、2009 年3 月21 日还款255

    万元),建行海南省分行则免除原贷款欠息10,685,057.22 元;如公司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建行

    海南省分行则有权停止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利息改按判决书规定计算。

    ②本公司向建行海南省分行借款4,650 万元的诉讼事项

    建行海南省分行以本公司未履行2003 年12 月25 日与其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有关义务为由,于2005 年

    5 月17 日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5 年8 月29 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

    (2005)海中法执字第122 号下达执行通知书、 2005 年9 月7 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

    海中法执字第122-1 号《民事裁定书》。

    2007 年8 月9 日,建行海南省分行、本公司、民生百货、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签订执行和解书,建

    行海南省分行对本公司所欠贷款本金4,545 万元给予延长3 年期限,并同意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将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80

    其用于抵押的房产过户给民生百货,民生百货同意该房产过户至名下同时,继续提供该项房产作为担

    保。同时约定,公司能按期(2009 年3 月21 日还款545 万元、2009 年6 月21 日还款800 万元、2009

    年9 月21 日还款800 万元、2009 年12 月21 日还款800 万元、2010 年3 月21 日还款800 万元、2010

    年6 月28 日还款800 万元)归还贷款本息,建行海南省分行则免除原贷款欠息13,037,039.94 元;如

    公司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建行海南省分行则有权停止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利息改按判决书规定计

    算。

    就以上两笔借款,本公司于2010 年3 月与建行海南省分行签署《减免利息补充协议》,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已按上述协议约定向建行海南分行全部偿还贷款本金4545 万元、利息

    987.87 万元,并已收到建行海南分行《减免利息通知单》,减免本公司利息合计3323.18 万元,双方

    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相关诉讼已终结。

    (7)本公司向交行珠海分行借款8,000 万元引起的诉讼事项

    交行珠海分行以本公司未履行2004 年6 月24 日与其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有关义务为由,于2004 年10

    月26 日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6 年1 月11 日法院下达(2005)珠中法执字第537-2

    号《民事裁定书》,确认2005 年12 月23 日中粮可口可乐饮料(中国)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竞得海

    南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37.5%股权、湛江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37.5%股权;2006 年1 月本公

    司已将股权拍卖所得款项4,668.52 万元用于归还交行的借款。

    交行珠海分行2007 年6 月13 日与本公司签订了协议书,其同意向本公司发放重组贷款3,200 万元,

    用于归还上述借款尚欠本金3,200 万元。同时约定,交行珠海分行在政策允许并且条件符合前提下,

    对本公司原贷款欠息豁免或核销上报上级行审批,在未获批准前,本金清偿后,所欠贷款利息

    10,717,950.05 元作无本欠息挂账处理。公司如逾期三个月未归还贷款本息,则交行珠海分行有权解

    除本协议,并追索包括原欠息在内的所有债务。2007 年12 月11 日,本公司接到交行珠海分行通知函,

    同意本公司在按期(2010 年6 月28 日还款1,066 万元、2011 年6 月28 日还款1,066 万元、2012 年6

    月28 日还款1,068 万元)偿还其重组贷款本息的前提下,免除本公司前欠利息10,173,019.82 元,此

    前,作挂账处理。

    2010 年4 月,本公司已按协议向交行珠海分行偿还了全部贷款本金合计3,200 万元和新发生利息,并

    收到交行珠海分行《通知函》,免除本公司原贷款欠息合计1,017.30 万元,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

    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相关诉讼已终结。

    (8)民生百货向农行海口市南航支行借款16,376,165.98 元的诉讼事项

    农行海口市南航支行以子公司民生百货未能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为由,于2005 年9 月19 日向海口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5 年12 月20 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

    11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①限民生百货向银行偿还借款本金16,376,165.98 元及利息;

    ②银行对提供抵押的望海酒店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③案件受理费91,941.00 元由民生百货和望海酒店共同负担。

    2010 年2 月12 日,民生百货与农行海口市金贸支行签订了《减免利息协议》。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民生百货按协议约定向农行金贸支行偿还了贷款本金16,376,165.98 元、利息3,321,041.76 元及

    诉讼费110,792 元。并收到农行金贸支行《减免利息通知书》,减免民生百货截止2009 年12 月20

    日结欠的利息及自2009 年12 月21 日至贷款结清日新产生的利息合计2,944,140.87 元,双方的债权

    债务关系终结,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相关诉讼已终结。

    (9)民生百货向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借款3,000 万元的诉讼事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行”)海南省分行以民生百货未履行2003 年10 月20 日与其签

    订的借款合同的有关义务为由,于2004 年11 月15 日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笔借

    款由一投集团提供保证担保,本公司以房产、海南同创租赁公司和第一物流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

    2005 年5 月16 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4)海中法民二初字第86 号《民事判决书》:

    ①判决本公司向银行归还尚欠的借款本金29,608,400.00 元和利息;

    ②银行对所抵押的房屋和土地享有优先受偿权;

    ③本公司和一投集团对涉案的抵押物清偿债务不足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④案件受理费161,504.00 元、诉讼保全费60,520.00 元由民生百货负担。2005 年10 月11 日海南省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海中法执字第109-1、109-3 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本公司名下

    17 处房产(位于海口市金贸区富南公寓园B 幢,面积2,386.32 ㎡);查封第一物流位于澄迈县老城

    镇美儒村地段面积为254,744.96 ㎡土地使用权。2006 年7 月7 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

    (2005)海中法执字第109-4 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本公司所有的琼A22708、琼A30528、琼A25271、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81

    琼A61199、琼A30538、琼A61605、琼A06882、琼A65113,民生百货所有的琼A21218、琼A05845、

    琼A35881、琼A19182、琼A56965 共13 辆汽车。2006 年10 月31 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

    (2005)海中法执字第109-6 号《民事裁定书》:继续查封登记在民生百货名下位于海口市海秀路的

    房产(房产证号:39891、39892、39893、39894、39895、39896、39897、39898、39899 号)。2008

    年10 月22 日海口市房屋档案馆出具二份情况说明:称2006 年11 月10 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下达(2005)海中法执字第109-7 号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07 年10 月9 日海南省海口市

    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7)海中法执字第62-4-1 号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继续查封本公司位

    于海口市金贸区富南公寓园B 幢,总面积2,386.32 ㎡的17 套房产。

    2008 年6 月23 日,民生百货与中行海南省分行签订《减免利息协议书》,截止2008 年5 月20 日,

    民生百货尚欠中行海南省分行本金26,393,261.51 元、利息4,430,191.01 元。民生百货如在2008 年

    7 月10 日前偿还本金26,393,261.51 元、利息100 万元,中行海南省分行则给予民生百货免除剩余的

    全部利息。

    2008 年7 月4 日,民生百货偿还了本金26,393,261.51 元、利息100 万元,中行海南省分行免除了民

    生百货剩余的全部利息共3,714,792.54 元,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相关资产抵押手续已解除,查封车辆已办理解封手续。

    (10)望海酒店向工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借款21,926,829.00 元的诉讼事项

    工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以望海酒店的借款逾期未还为由,提起诉讼。2005 年11 月4 日海南省海口市

    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94 号《民事判决书》。

    2010 年4 月,望海酒店与工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签订《还款免息协议》,并按上述协议约定向工行海

    南分行营业部偿还贷款本金16,672,366 元、利息4,087,532.73 元。取得减免积欠表外利息420 万元,

    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相关诉讼已终结。

    (11)民生百货向工行海口市新华支行借款的诉讼事项

    ①工行海口市新华支行以民生百货的借款逾期(两笔:分别1,330 万元、2,500 万元)未还为由提起

    诉讼,2005 年10 月19 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85 号《民事判

    决书》。

    ②工行海口市新华支行以民生百货的借款2,850 万元逾期未还为由提起诉讼,2005 年10 月19 日海南

    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88 号《民事判决书》。

    ③工行海口市新华支行以子公司民生百货借款830 万元逾期未还为由提起诉讼,2005 年10 月19 日海

    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87 号《民事判决书》。

    2009 年12 月,子公司民生百货向工行还款300 万元。

    2010 年4 月,民生百货与工行海南省行营业部签订《还款免息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向工行海南分行

    营业部偿还贷款本金69,570,000 元、利息19,639,059.39 元,取得减免积欠表外利息1820 万元,双

    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相关诉讼已终结。

    (12)本公司、民生百货对交行海南分行的借款承诺事项

    ①本公司对交行海南分行的借款承诺事项

    2008 年1 月24 日本公司与交行海南分行签订2,000 万元借款合同,用于归还2004 年逾期借款,同时

    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约定,如本公司按期(2008 年9 月20 日还款300 万元、2008 年12 月20 日还

    款300 万元、2009 年3 月20 日还款250 万元、2009 年6 月20 日还款250 万元、2009 年9 月20 日还

    款250 万元、2009 年12 月20 日还款250 万元、2010 年3 月20 日还款100 万元、2010 年6 月20 日

    还款100 万元、2010 年9 月20 日还款100 万元、2011 年还款100 万元)偿还贷款本息,交行海南分

    行则免除原贷款欠息7,060,966.80 元,否则,交行海南分行有权恢复对本公司在原合同项下的上述欠

    息及复利和罚息的追索。

    ②民生百货对交行海南分行的借款承诺事项

    2008 年1 月24 日,民生百货与交行海南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850 万元,用以归还2003 年原贷款

    未还本金,同时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约定,如民生百货按期(2008 年9 月20 日还款100 万元、2008

    年12 月20 日还款100 万元、2009 年3 月20 日还款100 万元、2009 年6 月20 日还款100 万元、2009

    年9 月20 日还款100 万元、2009 年12 月20 日还款100 万元、2010 年3 月20 日还款65 万元、2010

    年6 月20 日还款65 万元、2010 年9 月20 日还款60 万元、2011 年还款60 万元)偿还贷款本息,交

    行海南分行则免除原贷款欠息1,598,561.21 元,否则,交行海南分行有权恢复对民生百货在原合同项

    下的上述欠息及复利和罚息的追索。

    ③民生百货为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承诺事项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82

    2002 年12 月23 日,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与交行海南分行签订了《借款展期合同》,以其营业用房

    第1、5 和7 层的部分房产作抵押获得展期借款7,000 万元。2003 年12 月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将用

    作该项借款抵押的房产(望海商城第1、5 层)转让给民生百货。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未能在借款到

    期日归还借款。2005 年12 月20 日,尚欠借款本金4,000 万元,交行海南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本公

    司已于2007 年12 月25 日代还本金1,500 万元,2008 年1 月24 日民生百货与交行海南分行签订2,500

    万元借款合同,用于归还上述欠款本金余款,同时签订《债务承担协议》及《债务重组协议》约定,

    若民生百货未能按期(2008 年9 月20 日还款350 万元、2008 年12 月20 日还款350 万元、2009 年3

    月20 日还款275 元、2009 年6 月20 日还款275 万元、2009 年9 月20 日还款275 万元、2009 年12

    月20 日还款275 万元、2010 年3 月20 日还款175 万元、2010 年6 月20 日还款175 万元、2010 年9

    月20 日还款175 万元、2011 年还款175 万元)归还贷款本息,交行海南分行有权对原贷款欠息

    10,352,649.81 元及老欠息50,528,182.96 元和复利、罚息的追索。

    2009 年11 月,就上述三笔借款,交行海南分行向本公司出具《关于尽快履行还款义务的函》。截止

    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及民生百货已按相关协议约定向交行海南分行偿还了贷款本金合计5,350

    万元和新发生利息,实现利息豁免6,954.04 万元,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

    该事项将增加当年债务重组收益6,954.04 万元。

    (13)民生百货对深圳发展银行海口分行的贷款承诺事项

    2007 年11 月5 日,民生百货与深圳发展银行海口分行签订贷款合同,借款3,000 万元。用以归还原

    贷款,并将原贷款欠息3,374,529.52 元作挂账处理。同时约定,挂账利息减免前提是民生百货按期还

    清全部贷款。还款计划为:2008 年还款270 万元(前6 个月每月还款20 万元、后6 个月每月还款25

    万元);2009 年还款510 万元(前6 个月每月还款35 万元、后6 个月每月还款50 万元);2010 年还

    款2,220 万元(前11 个月每月还款170 万元、最后1 个月还款350 万元)。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民生百货已按协议约定向深发行海口分行全部偿还贷款本金合计3,000 万元

    及正常利息,并已收到深发行海口分行《减免利息通知单》,减免民生百货挂账利息以及相应复利合

    计449.88 万元,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施达商业以其房产为一投集团提供抵押担保的诉讼事项

    2003 年12 月19 日,施达商业以其名下的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房产(房产证号:海房字第18471、

    18474、18457)、海口市大同路1 号第一商城房产(房产证号:海房字第HK012741、HK012661、HK012658)

    为一投集团与工行海南省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展期协议书》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标的为借款

    1,800 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04 年12 月17 日。由于一投集团未按期偿还,2005 年11 月2 日海口市

    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投集团偿还本金及利息,银行对施达商业所抵押的房产享

    有优先受偿权。本公司2007 年12 月已代还款200 万元。

    2008 年11 月本公司收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海中法执字第71-1 号】,裁

    定查封施达商业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房产(房产证号:海房字第18471、18474、18457)和海口

    市大同路1 号第一商城房产(房产证号:海房字第HK012741、HK012661、HK012658)。

    2010 年4 月,本公司、一投集团、施达商业与工行海南省行营业部签订《还款免息协议》,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已按上述协议约定向工行海南分行营业部偿还全部贷款本金16,000,000 元、利

    息3,937,759.84 元,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相关诉讼已终结,该事项将影响当年债务重组收益为

    -3,937,759.84 元。

    (2) 施达商业、望海酒店以其房产为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抵押担保的诉讼事项

    2003 年9 月27 日,施达商业、望海酒店为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与工行海口市国贸支行签订的《流

    动资金贷款展期协议书》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标的为借款4,000 万元。2005 年12 月8 日海口市中级

    人民法院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9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偿还本金

    及利息,银行对所抵押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本公司2007 年12 月已代还款1,200 万元。

    2010 年4 月,本公司、望海商城公司、实施商业与工行海口国贸支行等签订《还款免息协议》,截止

    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已按上述协议约定向工行海口国贸支行全部偿还贷款本金28,000,000 元、

    利息7,264,475.95 元,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相关诉讼已终结。该事项将影响当年债务重组收益为

    -7,264,475.95 元。

    (3) 望海酒店、施达商业以其房产为一投集团提供抵押担保的诉讼事项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83

    2004 年9 月20 日,望海酒店、施达商业与武汉春天生物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武汉春

    天”)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为一投集团尚欠武汉春天的6,000 万元中的少量债务提供房产抵押

    担保。

    (4)本公司为一投集团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事项

    1996 年5 月20 日本公司与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文简称“海国投”)签订贷款本金为570 万

    美元的贷款合同。2000 年12 月8 日海国投与本公司及一投集团签订了《债务转让协议书》,约定相

    关债务转移给一投集团,本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5 年9 月9 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

    了(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2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投集团偿还海国投贷款本金2,843,822.30

    美元及利息(从2003 年4 月2 日至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7%计付);本公司对一投集团的上述债

    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以一投集团不能清偿部分的1/2 为限。2008 年 1 月 24 日,本公司与大通

    建设、海国投签订了《债务清偿协议》:截止 2007 年 12 月 17 日,本公司欠海国投担保债务本金

    折人民币 9,376,158.60 元。海国投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免除本公司所欠的上述担保债务所有利

    息、罚息、滞纳金等费用。大通建设以其拥有的位于天津市京津公路320 号大通绿岛家园的格林美墅

    联排别墅房产以评估值作价代本公司等值抵偿所欠海国投上述担保债务。抵偿的房产由大通建设代销

    售,大通建设保证上述房产的销售价款不低于评估值的70%,若低于70%,其差额由大通建设负责补足。

    如大通建设在《债务清偿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未卖出上述房产,大通建设同意向海国投支付房款,

    并确保海国投实际获得的清偿率不低于债权本金的70%。海国投收到款项后,海国投、本公司双方债

    务结清。因大通建设代本公司偿还债务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本公司与大通建设另行协商处理。如

    本公司与大通建设任何一方违约,海国投则恢复对本公司的全额债权,并由大通建设承担连带责任。

    2008 年5 月8 日本公司、大通建设、海国投三方签订了《债务清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确认了海国投

    的债权本金占上述房产评估值的74.89%,及确保海国投实际获得的清偿率不低于债权本金的70%。2009

    年1 月15 日大通建设与本公司书面向海国投提出《债务清偿协议》执行期限延期一年。

    2009 年2 月25 日,本公司与大通建设、海国投三方就解决上述债务问题签订了《补充协议二》,主

    要内容如下:

    ①三方于2008 年1 月24 日所签《债务清偿协议》的履行期限,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时间顺延9 个

    月,即履约到期日为2009 年10 月24 日。

    ②顺延期间本公司或大通建设按年利率3%向海国投支付利息,付款时一并支付。

    ③本协议是《债务清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2010 年1 月12 日,本公司与大通建设、海国投三方就解决上述债务问题签订了《补充协议三》,主

    要内容如下:

    ①自上述《补充协议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时间顺延3 个月,即履约到期日为2010 年3 月

    31 日。

    ②顺延期间本公司或大通建设按年利率3%向海国投支付利息,付款时一并支付。

    ③本协议是《债务清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已按上述《债务清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向海南省国投偿

    还本息合计6,799,590.22 元,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相关诉讼已终结。该事项将增加当年债务重

    组收益2,576,568.38 元。

    (5)本公司为广州本草堂有限公司借款提供保证的诉讼事项

    2004 年8 月26 日,本公司及望海酒店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不可撤销保证合同》,

    第一物流以其位于海口市粤海铁路海口南站西侧的土地使用权与该行签订了《不可撤销抵押合同》、

    本公司以所持有的民生百货99%的股权与该行签订了《不可撤销质押合同》,为广州本草堂有限公司

    (下文简称“广州本草堂”)从该行获得的借款4,500 万元提供担保。由于借款逾期,银行提起诉讼。

    2004 年11 月19 日、2004 年11 月22 日,望海酒店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从交行海口秀英支行及

    建行海口市大英山分理处扣划银行存款共计1,538,276.28 元(其中:交行海口秀英支行394,829.57

    元,建行海口市大英山分理处1,143,446.71 元)。

    2007 年6 月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债务和解协议”,本公司偿还尚欠的80%借款本

    金计3,600 万元后,所但保的主债权及相应的其他全部担保债权债务即已了结。本公司已在2007 年7

    月付清全部款项,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已了结。

    本公司作为上述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已履行了代为清偿的责任。在向债务人广州本草堂催讨无果

    的情况下,本公司为维护合法权益,2008 年7 月21 日特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84

    ①判令广州本草堂偿还本公司代偿借款本金人民币3,600 万元及自2007 年6 月1 日至实际偿还欠款之

    日止的银行利息。

    ②判令广州本草堂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上述案件已于2009 年1 月13 日开庭审理。

    2010 年1 月,本公司收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08)天法民二初字第188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如下:

    被告广州本草堂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本公司3,600 万元及利息(自2007 年7 月

    10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付至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

    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6)施达商业为海南麒麟旅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的诉讼事项

    1998 年8 月4 日海南麒麟旅业开发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麒麟旅业”) 与交行海南分行签订借款合

    同,借款本金为140 万元,借款期限为8 个月,施达商业对以上借款及利息承担保证责任。2002 年7

    月16 日一投集团向交行承诺履行保证责任。后因贷款逾期,银行提起诉讼,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

    2004 年9 月1 日下达(2004)龙民二初字第285 号《民事判决书》,限麒麟旅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本金140 万元、利息671,200.09 元);施达商业和一投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海口市龙华区

    人民法院2005 年9 月8 日下达的(2005)龙执字第688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将案件的申请执

    行人由交行海南分行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该民事裁定尚未实际执行。

    其它或有事项

    本公司在以前年度为原控股股东一投集团及其关联单位提供大量担保,相关银行等债权单位业已向法

    院起诉并获胜诉,本公司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07 年7 月和8 月,一投集团及其关联方与本公司及

    子公司分两次签订《协议书》,将其部分非现金资产以评估值共作价148,975,900.00 元抵偿本公司及

    子公司对其担保所产生的预计负债127,618,418.00 元及往来款19,949,060.54 元。截止本报告为止,

    以上担保债务已全部偿还,相关银行等债权单位的诉讼已解除。

    (十) 承诺事项:

    1、重大承诺事项

    2007 年1 月11 日,根据大股东大通建设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函,大通建设将积极推动本公

    司的债务重组工作,并承诺在债务重组工作完成后,以不低于5 亿元的优质资产与本公司进行重大资

    产置换,并以此作为股改的对价之一,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将本公司部分不良资产置换出去,置换差额

    以本公司对大通建设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支付。大通建设同时承诺,置入本公司的资产在2007

    年度和200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000 万元,如实现净利润未达到上述数字,差额部分由大

    通建设以现金方式补足,具体的支付时间为本公司2008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10 日内或2009 年5 月10

    日前。

    2007 年6 月,本公司曾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本公司向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申报材料,但未获批准。

    本公司于2007 年11 月26 日与大通建设签署《资产置换协议书》,约定后者以其位于天津市黄河

    道467 号大通大厦价值94,367,900.00 元房产,与本公司所拥有的18 家单位评估后价值共计

    72,224,556.48 元的债权进行置换,差额作为对大通建设的债务。该事项业经2007 年12 月29 日经股

    东大会通过。上述资产置换属大通建设落实资产注入承诺部分。2009 年5 月,上述资产已过户至本公

    司子公司天津创信名下。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本公司于2010 年3 月1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停牌期间,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各方进行了积极的磋商和论证,鉴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条件尚不成熟,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于2010 年4 月1 日起复牌。

    (十一) 其他重要事项:

    1、债务重组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民生百货、望海酒店已与存在债权关系的建行海南省分行、

    交行珠海分行、工行海南省行营业部、农行海口金贸支行、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交行海南分行、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85

    深圳发展银行海口分行共八家金融机构达成了债务重组协议,并已按重组协议全额偿还完应付债务,

    取得相关债务豁免,与以上八家金融机构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相关诉讼已终

    结。详细的债务重组情况参见“或有事项”、“承诺事项”中部分内容。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金额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

    动

    本期计提的减

    值

    期末金额

    投资性房地产 140,965,128.34 140,965,128.34

    上述合计 140,965,128.34 140,965,128.34

    3、其他

    A、资产被抵押、查封的情况

    (1)因海南中亿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百货债务纠纷案,2008 年10 月收悉海口市

    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海中法执字第153 号〕,继续轮候查封海南民生百货商场有

    限公司名下望海商城第三层面积为2,550.96 ㎡的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897、39898

    号)。

    2010 年2 月,本公司收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海中法执字第153-2 号, 解除对民生百

    货名下望海商城第三层面积为2,550.96 ㎡房产(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897、39898 号)的轮侯查

    封。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百货与深圳发展银行海口分行办理的重组贷款人民币3,000 万元,是以本

    公司名下的望海商城第六 6 层(3)(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884 号)1,482.27 ㎡房产及望

    海商城地下1 层(1)(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910 号)1,335.9 ㎡房产,望海酒店以其名下

    的望海国际大酒店大堂第二层(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44364 号)580.29 ㎡房产及望海国际大

    酒店大堂第二层西边大厅(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44367 号)1,095.57 ㎡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因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了结,以上资产已解除抵押。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望海酒店向工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申请重组贷款人民币1,830 万元,是以本公

    司名下的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第十五层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18167 号),望海酒

    店以其名下的海口市海秀路6 号望海酒店第一层西边大厅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44366

    号)为上述重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以工行海南省分行租赁望海酒店房产的四年收益权为上述重组贷

    款提供质押担保。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因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了结,以上资产已解除抵押。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百货向工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申请重组贷款人民币7,287 万元,本公司、

    民生百货及望海酒店提供以下抵押担保:

    以本公司名下的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第第一、七、二十七层部分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

    字第48032、48033、48034、48035、48036、48037、48038、48039、48040、48055、48058、48059、

    48060、48061、48070、48071、48072、48073 号),望海酒店以其名下的海口市海秀路6 号望海酒店

    部分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44384、44382、44374、44385、44383、44375 号)及民生百

    货以其名下的海口市海秀路8 号望海商城部分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893、39891、39896、

    39894、39900、39901、39902 号)房产。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因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了结,以上资产已解除抵押。

    (5)2003 年12 月19 日,一投集团与工行海南省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展期协议书》借款1,800

    万元;2003 年9 月27 日,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与工行海口市国贸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展期

    协议书》借款4,000 万元。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百货、望海酒店及施达商业为上述2 笔贷款提供以下抵押担保:

    民生百货以其名下的海口市海秀路8 号望海商城部分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890、39888、

    39909、39880、39912 号),望海酒店以其名下的海口市海秀路6 号望海酒店部分房产(证号:海口

    市房权证海房字第44386、44388 号)及施达商业以其名下的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部分房产(证

    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19529、19253、18471、18474、18457 号)、海口市大同路1 号第一商城

    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012741、HK012661、HK012658 号)。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86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因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了结,以上资产已解除抵押。

    (6)本公司向交行珠海分行贷款人民币3,200 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百货、海南第一物流配送

    有限公司提供以下资产抵押担保:

    民生百货以其名下的海口市海秀路8 号望海商城部分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898 号)

    及海南第一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土地(土地证号:海口市国用2003 第008992 号)。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因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了结,以上资产已解除抵押。

    (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百货向交行海南分行贷款850 万元,提供以下资产抵押担保:望海酒店以

    其名下的海口市海秀路6 号望海酒店部分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44381、44380、44368、

    44379、44370、44371、44372 号)。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因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了结,以上资产已解除抵押。

    (8)本公司向交行海南分行贷款2,000 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百货提供以下资产抵押担保:民

    生百货以其名下的海口市海秀路8 号望海商城部分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882、39887、

    39889 号)。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因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了结,以上资产已解除抵押。

    (9)本公司向建行海南省分行贷款7,200 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百货、望海酒店提供以下资产

    抵押担保:民生百货以其名下的海口市海秀路8 号望海商城部分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

    39907、39908、39911、39899、39895、39892 号)及望海酒店以其名下的海口市海秀路6 号望海酒店

    部分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44378 号)。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因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了结,以上资产已解除抵押。

    (10)2004 年9 月20 日,望海酒店、施达商业与武汉春天生物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

    汉春天”)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为一投集团尚欠武汉春天的6,000 万元债务提供以下资产抵押

    担保:望海酒店以其名下的海口市海秀路 6 号望海酒店部分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44377、

    44376、44387 号)及望海商城屋顶会所(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881 号)和施达商业以其名

    下房产(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J001722、HK016923 号)。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望海商城屋顶会所(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881 号)和施达商业以

    其名下房产(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J001722、HK016923 号)已解除抵押。

    (11)海南第一房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就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于2005 年12 月14 日向海口市龙华区

    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2005 年12 月21 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下达(2006)龙民保字第

    1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本公司车辆3 辆。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以3 辆车尚未解除查封。

    (12)民生百货向中行海南省分行借款3,000 万元,前期逾期未还。中行海南省分行于2004 年11 月

    15 日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5 年10 月11 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

    (2005)海中法执字第109-1、109-3 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本公司名下17 处房产(位于海口市金

    贸区富南公寓园B 幢,面积2,386.32 ㎡);查封第一物流位于澄迈县老城镇美儒村地段面积为

    254,744.96 ㎡土地使用权。2008 年7 月,民生百货根据与中行海南省分行签订的《减免利息协议书》,

    已全部偿还中行海南省分行本金及利息。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因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了结,以上资产已解除抵押及查封。

    (13)2008 年1 月24 日民生百货与交行海南分行签订2,500 万元借款合同,所贷款项用于归还望海

    商城公司欠付交行海南分行本金余额,民生百货用以下资产抵押担保:望海商城第1 层4262.24 ㎡(证

    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903、39904、39905、39906 号)。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因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了结,以上资产已解除抵押。

    (14)民生百货向农行海口市南航支行借款16,376,165.98 元,望海酒店用以下资产抵押担保:海口

    市海秀路 6 号望海酒店大堂第一层、西厅第一层及商场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44365、

    44369、44373 号)。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因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了结,以上资产已解除抵押。

    B、其他

    a.2009 年9 月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大通建设通知,大通建设已与其控股股东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置业”)签订了相关协议,将其享有的对本公司债权中的6,000 万元债权转

    让给海航置业。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以上债务已偿还。

    b.定向增发。2008 年6 月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公司向天津市大

    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议案》、《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公司向天津

    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报材料的议案》。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87

    2007 年6 月7 日,本公司召开200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天津市大

    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 2007 年6 月12 日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定向增发申报材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 年6 月15 日出具接收函;

    并于2007 年9 月29 日正式受理。

    2008 年5 月,本公司收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关于请抓紧落实有关问题的

    函》(上市部函【2008】083 号),该函指出:中国证监会在对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大通建设发行股票

    购买资产申报材料的审核中,认为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低于最后一次董事会停牌前二十

    个交易日均价的90%,定价依据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海南证监局在日

    常监管中,发现本公司在清理原大股东占有本公司资金过程中,原大股东“以资抵债”方案的抵债过

    户手续不完善,目前已引发行政诉讼,至今尚未判决,有可能构成发行障碍。

    根据审议通过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公司200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决议有效期的规

    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一年有效期于2008 年6 月7 日到期失效。

    鉴于上述原因,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通建设签订《关于终止〈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书〉

    的协议书》,终止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妥善处理好本公司与各中介机构的善后事宜。

    c.2010 年3 月1 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本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停牌期间,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各方进行了积极的磋商和论证,鉴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条件尚不成熟,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于2010 年3 月31 日起复牌。

    d. 2009 年1 月13 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通知书》

    (琼证监立通字【2009】1 号),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决定对本公司立案调查。

    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上述立案调查仍未结案。

    e. 2010 年1 月11 日,本公司受让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施达商业2.5%的股权完成工

    商变更手续,施达商业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f.2010 年1 月12 日,本公司受让海南倍高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民生百货1%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

    手续,民生百货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g.2010 年2 月5 日,海南第一投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完成税务登记注销手续。

    (十二)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单项金

    额重大

    的应收

    账款

    3,811,549.80 72.93 571,732.47 68.97

    其他不

    重大应

    收账款

    239,700.12 100.00 72,398.57 100.00 1,414,509.84 27.07 257,176.48 31.03

    合计 239,700.12 / 72,398.57 / 5,226,059.64 / 828,908.95 /

    应收款项金额大于100 万元(含)为单项金额重大,其余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不重大,组合风险较大

    的应收款项金额合计大于100 万元(含)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组合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88

    (2)

    应收账款按帐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57,043.00 23.80

    3 至4 年 2,657.12 1.11 398.57 5,046,059.64 96.56 756,908.95

    4 至5 年 180,000.00 75.09 72,000.00 180,000.00 3.44 72,000.00

    合计 239,700.12 100.00 72,398.57 5,226,059.64 100.00 828,908.95

    (3)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4) 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

    的比例(%)

    海南第一房地产交

    易中心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80,000.00 4-5 年 75.09

    海控置业 非关联方 52,387.00 1 年以内 21.86

    南洋大厦管理部 非关联方 4,656.00 1 年以内 1.94

    张宇 非关联方 2,657.12 3-4 年 1.11

    合计 / 239,700.12 / 100.00

    2、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种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319,886,594.42 99.29 91,787,348.38 97.38

    其

    他

    不

    重

    大

    的

    其

    2,264,424.03 0.71 674,584.75 100.00 2,473,736.30 2.62 674,584.75 100.00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89

    他

    应

    收

    款

    合

    计

    322,151,018.45 / 674,584.75 / 94,261,084.68 / 674,584.75 /

    应收款项金额大于100 万元(含)为单项金额重大,其余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不重大,组合风险较大

    的应收款项金额合计大于100 万元(含)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组合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

    (2)

    其他应收款按帐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315,371,493.62 97.90 3,345.45 87,472,117.75 92.80 3,345.45

    1 至2 年 4,984,320.01 1.55 4,984,320.01 5.29

    2 至3 年 719,636.65 0.22 5,034.52 729,078.75 0.77 5,034.52

    3 至4 年 283,773.42 0.09 28,790.91 283,773.42 0.30 28,790.91

    4 至5 年 2,670.00 0.00 1,068.00 2,670.00 0.00 1,068.00

    5 年以上 789,124.75 0.24 636,345.87 789,124.75 0.84 636,345.87

    合计 322,151,018.45 100.00 674,584.75 94,261,084.68 100.00 674,584.75

    (3) 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本报告期其他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4) 其他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海南民生百货商

    场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31,994,878.00 1-2 年 72.01

    天津创信投资有

    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87,891,716.42 1-2 年 27.28

    第一投资招商投

    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18,946.21 2-3 年 0.13

    海南一百大众商

    业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91,834.00 2-4 年 0.09

    代中建八局收房

    款

    非关联方 144,982.11 1 年以内 0.05

    合计 / 320,742,356.74 / 99.56

    (5) 其他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其他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海南民生百货商场有限

    公司

    全资子公司 231,994,878.00 72.01

    天津创信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87,891,716.42 27.28

    合计 / 319,886,594.42 99.29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90

    3、长期股权投资

    按成本法核算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

    投

    资

    单

    位

    初始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

    准备

    本期

    计提

    减值

    准备

    在被

    投资

    单位

    持股

    比例

    (%)

    在被投资

    单位表决

    权比例

    (%)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持

    股

    比

    例

    与

    表

    决

    权

    比

    例

    不

    一

    致

    的

    说

    明

    海

    南

    民

    生

    百

    货

    商

    场

    有

    限

    公

    司

    59,400,000.00 59,400,000.00 1,467,500.00 60,867,500.00 100 100

    海

    南

    望

    海

    大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29,450,000.00 29,450,000.00 3,530,600.00 32,980,600.00 100 100

    海

    南

    施

    达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39,000,000.00 39,000,000.00 1,915,100.00 40,915,100.00 100 100

    海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 100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91

    南

    第

    一

    物

    流

    配

    送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创

    信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 100

    按权益法核算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

    投

    资

    单

    位

    初始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增

    减

    变

    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本

    期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现

    金

    红

    利

    在被投

    资单位

    持股比

    例(%)

    在被投

    资单位

    表决权

    比例

    (%)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持

    股

    比

    例

    与

    表

    决

    权

    比

    例

    不

    一

    致

    的

    说

    明

    海

    南

    第

    一

    投

    资

    装

    饰

    工

    9,000,000.00 8,994,055.18 8,994,055.18 90 90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92

    程

    有

    限

    公

    司

    海

    南

    第

    一

    商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900,000.00 1,900,000.00 95 33

    该

    公

    司

    董

    事3

    人,

    本

    公

    司

    只

    不

    过

    派1

    人

    出

    任

    董

    事,

    表

    决

    权

    比

    例

    1/3

    本公司控股90%的子公司第一投资装饰经股东会决议同意注销,税务机关已完成其注销手续,本

    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故改按权益法核算。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本公司于2010 年1 月完成对海南民生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和海南施达商业有限

    公司少数股权的收购,于2010 年4 月完成对海南望海大酒店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收购。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320,000.00 130,000.00

    其他业务收入 398,073.10

    (2) 主营业务(分行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房地产业 320,000.00 130,000.00

    合计 320,000.00 130,000.00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93

    (3)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 120,000.00 37.50

    2 100,000.00 31.25

    3 100,000.00 31.25

    合计 320,000.00 100.00

    主要为停车位销售收入和房屋出租收入。

    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24,162,272.45 -10,764,909.47

    加:资产减值准备 -756,510.3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折旧

    1,185,145.82 2,056,832.12

    无形资产摊销 57,960.00 57,96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325,276.7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305,961.38 5,930,568.2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22,903,574.25 4,194,653.3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26,723,823.89 2,302,552.12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550,197.79 3,777,656.3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4,353,370.75 146,241.0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7,962,584.61 137,531.1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390,786.14 8,709.88

    (十三) 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97,936.13 车辆处置收益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94

    债务重组损益 125,011,925.11 银行豁免逾期借款利息

    所得税影响额 -20,052,204.52

    民生和望海的非经营性损益需

    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合计 105,257,656.72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332.7 0.312 0.3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6.9 -0.044 -0.044

    八、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