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基础: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0-20
证券代码:600515 证券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2018-141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 11 月 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5 号海南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11 月 6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子公司三亚临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出 √
售深圳宝源创建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
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15 海航基础 2018/10/2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现场会议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会议登记日于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会议登记,或采用信函、传
真方式向公司提交登记文件进行登记。信函及传真登记需经我司确认后生效。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18 年 10 月 27 日—11 月 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5:00—17:00。
接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5 号海南大厦 46 层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 17:00 之前将登
记文件传真至:0898-66732350。
(3)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 17:00 之前(以邮戳为准)
将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5 号海南大厦 46 层;海航
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70203。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
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
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
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委托人及代理人身
份证到公司登记。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8 年 11 月 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子公司三亚临空基础
建设有限公司出售深圳宝源
创建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
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