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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航基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08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依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
原则及立场,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在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前,我们收到了《关于子公司海南
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湖北海航通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及《关于子公司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关联方
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经审阅相关材料,
我们认为:
    一、《关于子公司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湖北海航通航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产生影响。


    二、《关于子公司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海
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议案中所述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运作的要
求,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对公司的
独立性构成影响。为有利于公司完善整体布局,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通过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我们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鲁晓明先生、陈德辉先生、黄秋先生、张汉安先生、范宁
先生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胡东山、李勇、耿文秀
             2018 年 11 月 28 日